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這也是張玉環經歷的第五次審判,終於在被羈押9778天(26年)後,洗刷乾淨罪名回到老家和親人團聚。
事情最初起源於1993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有兩名男孩被人殺害後拋屍水庫,當時同村的張玉環被警方作為嫌疑人帶走。幾天之後的11月3日和4日,張玉環作出兩份承認殺人的筆錄,但在南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時,張玉環當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訊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據新京報報道,張玉環稱自己在獄中的頭等大事是寫申訴狀,曾利用節假日寫過數百份申訴材料。他在獄中曾經歷過6天6夜的刑訊逼供,審問他的獄警見他次次喊冤,甚至還放出狼狗咬他,直到現在張玉環的手上都還有被狼狗啃咬過的痕跡。從南昌市監獄到老家進賢縣,距離不過百公里,從26歲離家,到53歲無罪歸鄉,整整27年。回到家的張玉環幾乎一無所有:27年來,父親去世母親已白髮,妻子改嫁,房子塌了,名下的田土也沒了……曾經是家裡頂樑柱的他,以前經常到外地做木工活,獄中歸來後手藝卻早已荒廢。他說,自己當年離開家的時候大兒子4歲,小兒子才3歲,因為他這個在牢獄中的父親,兩個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常常受到別人的排擠和冷落,受到別人的欺辱時自己卻什麼也做不了。現在終於清白出獄了,可是回到家中卻發現自己不會開冰箱,不會用煤氣灶,對手機也一竅不通。現在他唯一的心愿就是不想給兒子加重負擔,只希望能分得一些田地,和母親在家種田養老。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單位向張玉環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問題。「搞得我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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