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識產權商標局駁回涉「丁真」91件商標申請

2020年11月,四川甘孜的藏族小伙兒丁真因一段視頻火爆全網,而「丁真」商標也屢遭商家搶注。2月10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連續發布兩則通告,對「丁真」等91件商標註冊申請作出駁回決定,並表示姓名權由本人享有不能隨便搶注。

2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於中國商標網發布了《關於依法駁回13件「丁真」商標的通告》、《關於依法駁回「丁真」等78件商標的通告》。而駁回的原因均為《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據通告附件的名單顯示,這91件被駁回的商標申請中,既有多件商標名為「丁真」,也有多件商標名與「丁真」相關,比如:「丁真的世界」「我愛丁真」「丁真真」「丁真笑」「丁真家私」「丁真的微笑」「丁真號」「丁真乾巴」「遇見丁真」「扎西丁真」「丁真小哥」「甜野丁真」「機場丁真」等。

這些商標的申請人包括時差島(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深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廣元市地平線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等等。其中,有13件「丁真」商標申請人均為湖南省瑪吉阿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代理機構均為長沙名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據《經濟日報》2020年12月報導,從2020年11月14日開始,中國國家商標局系統中就先後出現了數十條「丁真」相關商標申請,有的來自企業,有的來自個人,涉及項目包括美容面膜、洗髮液、化妝品等。目前,大多數申請還在等待受理中。

據澎湃新聞報導,雖然「丁真」二字並非專用詞彙,允許用於商標註冊,但根據商標法,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北京市高級法院發布的審理指南中進一步指出,相關公眾容易認為標有某商標的商品與該自然人存在許可等特定聯繫的,就可認定為侵犯了姓名權。因此,「丁真」作為在先的姓名權,由丁真本人享有,其他人不能隨便搶注。

其實,不僅僅是「丁真」商標遭到搶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火神山」「雷神山」甚至「李文亮」等疫情相關商標的搶注行為引起公眾的不滿和斥責。

2020年3月26日,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對COVID-19疫情期間申請註冊「李文亮」商標的行為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申請人楊某芳、代理機構紹興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及該公司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剛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並分別處以2000元、20000元和10000元罰款。據悉,該案也成為中國自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以來,首個對商標申請人開出「罰單」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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