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白澳變成另類種族特權?——對公投「Yes」論據之質疑

   澳洲10月14日「公投」決定是否修改澳洲憲法,是否設立「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島民之聲」機構?名義上呼籲「尊重」澳洲原住民,但實際上卻已經造成澳洲社會嚴重分裂,以「反種族歧視」之名,去製造新的「種族主義」,製造「種族特權」。

不僅有政客給不同意見選民「亂扣帽子」、「上綱上線」,還有「人權組織」呼籲選民「不應該想那麼多」、「沒有秘密」、「請相信」、「信者得救」啊!

鋪天蓋地呼籲選民投「Yes」,論據各式各樣,琳琅滿目,這的確是對澳洲國民智慧與質素的又一次「考驗」!

各族共同背負原罪?

呼籲選民投「Yes」一方提出的「論據」,首先就是強調澳洲原住民,二百多年前受到英國人入侵迫害。因此,二百多年後的今天,不僅英國人的後裔,還要之後來到澳洲的其他民族,包括以合法途徑申請移民澳洲的其他國家的移民,包括來自中國與亞洲各地的移民,共同「背負」對澳洲原住民的「原罪」。

「背負」這項「原罪」,不僅是對當年受英國人迫害的一代原住民作出「承擔」,還要改變澳洲憲法,對原住民今天的後人,作出世世代代、永遠的「承擔」。憲法上設立原住民之聲這個機構,就是世世代代、永遠的「承擔」,包括對澳洲原住民今後出生的世世代代。今後出生的土著,只要他們一出生,就含着「金湯匙」,世世代代享受你我其他人沒有的特別「尊重」。

這樣,為什麼不在澳洲憲法中,同時設立「華人之聲」?「亞裔之聲」呢?華人也曾經在十八十九世紀淘金潮中,遭「反華」暴亂導致死傷無數,亞裔人士不是也曾經遭受「白澳政策」長期不公平對待嗎?華人從大清國年代開始已經「被賣豬仔」來澳洲當「苦力」,難道不應該也對當年大清國國民及其後代、世世代代,作出「道歉」、「賠償」、「承擔責任」嗎?

何不設中國人之聲?

談到「反種族歧視」,為什麼不乾脆在憲法中,設立「反種族歧視」的機構,而是唯獨設立「原住民之聲」?在憲法中設立「反種族歧視之聲」,不是更加能夠保障包括華人在內的各種不同族裔不受種族歧視嗎?這樣不是更好?更直接?更理想嗎?

為什麼修改憲法,只是設立「原住民之聲」,為什麼不同時設立「華人之聲」、「亞裔之聲」呢?如果不在澳洲憲法中,設立一個「中國人之聲」機構,難道不是「種族歧視中國人」嗎?如何保障「中國人不受種族歧視」呢?

如果說先設立「原住民之聲」是第一步,將來有機會再設立「中國人之聲」,但不是說「No secret」(沒有秘密計劃)嗎?即沒有保證未來會做什麼。因此,那些經常宣稱「澳洲歧視中國人」的政治輿論,就應該強調指出,今次「公投」僅僅決定是否設立「原住民之聲」,充份十足十證明「歧視中國人」!因為中國人沒有份!如果澳洲「沒有歧視中國人」,想要華人投票支持,就應同時在澳洲憲法中明文設立「中國人之聲」!

議員政府部門失責?

翻閱澳洲聯邦政府為了今次「公投」印發的《全民公投小冊子》,羅列「支持」的論據,說「投Yes票意味著:承認原住民……的文化和傳統……聆聽原住民……提出的建議,讓政府作出更好的決策。」那麼,為什麼不在澳洲憲法中明文寫上設立「中國人之聲」,去「承認」十七十八世紀大清國國民前來澳洲掘金的歷史,聆聽中國人提出的建議,讓澳洲政府作出更好的決策?

官方小冊子解釋「為什麼我們需要原住民之聲」?列舉原住民「預期壽命比非原住民澳洲人短8年」;「疾病和嬰兒死亡率更高」……對於這些論據,為什麼衛生部長及衛生部高官不立即引咎辭職?不整頓衛生部門?以及追究衛生部門的責任?

小冊子又說原住民「自殺率高出一倍」……那麼,政府的社會福利部門高官是不是也應該引咎辭職?需要整頓政府的社會福利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小冊子說原住民「教育和培訓機會更少」,那為什麼教育部長等高官不引咎辭職?不整頓教育部門及尋工部門?

小冊子說「目前的方法行不通……需要聽取原住民……提出的建議。」天哪!我們澳洲國民每次選舉投票選出各級議員,當中還包括土著原住民背景的議員,是不是澳洲全國普選產生的這些議員,全部都「不合格」?「都沒有聽取原住民的建議?」要不要解散國會及各級議會,立即重新舉行大選?

土著福利已經兩倍!

拙作《種族歧視還是種族優惠?——澳洲「原住民之聲」疑問》已經指出,澳洲1969年終止對土著原住民「盜走一代」(Stolen Generation)措施,新州政府對新州被盜走一代土著作出賠償,2023年的賠償金額是每人75000元。

澳洲政府2012至2013年度的社會福利開支,每名土著原住民高達13968元,非原住民即普通人卻只得6019元。非原住民每獲得1元,土著原住民卻可以獲得2.32元,原住民福利遠遠高於一般人。《生產力委員會原住民開支報告》過去十年資料顯示,澳洲全國、各州及領地政府,面向原住民的「人均開支」已經是非原住民的兩倍!

2008年澳洲總理陸克文已經對原住民作出正式的道歉,澳洲每年5月26日還訂為「National Sorry Day」。澳洲的「Say Sorry」已經做了很多。尊重土著原住民,已經成為各大公私機構的長期政策。各式各樣的應徵工作、入學讀書、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等等相關資訊與表格,例必列明尊重土著原住民,請填上是否具有原住民或島民身份,定必給予尊重待遇,保證不會受到種族歧視。據說一些機構聘請原住民,還可以獲得政府特別資助補貼。

如果認為上述仍然不足夠,是否應該解散澳洲國會重新選舉?並修改憲法明文指定澳洲的國家元首,包括總督及總理,還有各州州長,應該由澳洲土著原住民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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