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航航班退款 需要證明「我兒子是我兒子」

近日,因為航班取消,江西省南昌市民梅女士向「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申請退掉在攜程上購買的三張北京回南昌的機票,沒想到國航稱需購票人提供與乘機人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才能退款,也就是必須要梅女士開出「我兒子是我兒子,我母親是我母親」的證明。

據梅女士介紹,8月7日,她兒子在北京做了腿部手術,8月13日出院,醫院開具的證明是可乘坐汽車、火車、飛機,所以梅女士便通過手機在攜程上花了990元(100元現金券+微信支付890元)訂了三張2020年8月15日北京飛南昌的機票。

不過梅女士隨後通過『95583』致電國航申請輪椅,才知道根據規定術後10天才能乘坐飛機。梅女士無奈只能將機票改簽至8月18日,在繼續申請輪椅後又得知,需要提交8月16日以後的可乘飛機證明,當她來回奔波把相關證明弄好之後,改簽的航班已經取消了。

梅女士之後只能取消機票,但國航告知退款需返還至乘機者本人的銀行賬戶上,如果提供不了乘機者本人的銀行卡賬號,就需要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這就意味着梅女士需要去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證明她跟自己的兒子是直系親屬關係。

對於此次事件,8月26日國航工號66164的一位客服人員表示,因為以前發生過沒有經得旅客同意,代理人幫旅客進行改期,影響旅客行程的事件,所以為了避免出現改期人在乘客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操作了退票,國航才制定了相應制度,要求退至乘機本人卡中。所以讓梅女士出示相關證明,也是為了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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