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我為甚麼在電視上認罪

很難用簡短的語言說明,上電視接受採訪,這期間我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至今難以形容,而且我不知道怎麼去講述。我其實想嘗試將詳細的過程說出來,但總是覺得很難過,仍然難以克服心理陰影。但我知道我應該說出來,哪怕僅僅以這種簡單的形式。 

事實上,2015年7月末,我剛剛被抓不到一個月的時候,當時還在北京的指監(編案: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每天審訊我的警察就開始遊說我,讓我上電視接受採訪,而且有一天還強行把我帶到中央電視台,那時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2015年9月8日轉到天津指監後,天津的預審也多次遊說我,讓我上電視接受採訪。我仍然拒絕了。 

2015年10月10日半夜,我剛剛睡著就被叫醒了。看守我的小姑娘告訴我說,一會兒預審來。我問她們現在是幾點了?她們告訴我半夜十二點,我在心裡畫了個大大的問號。

看見兒子名列嫌犯,當場昏厥 

我剛剛穿好衣服,兩個預審就進來了,他們滿臉的凝重,我們都坐好後,他拿出兩頁紙遞給我。我打開一看,第一頁上是雲南省公安廳發給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的一份電報,上面寫的內容大概是:在雲南抓到幾名偷渡邊境人員,其中一人是內蒙古的,姓名包卓軒,年齡16歲,是烏蘭浩特一中學生;第二頁上赫然是我兒子的一張大照片,明顯是像我們被抓後送到看守所時辦理入所手續時,背靠印有標尺的牆壁拍攝的,照片下面寫著:犯罪嫌疑人,包卓軒。我看完之後當場就昏厥過去了,不知道多久之後我才醒過來,我當時躺在床上,身邊有幾個平時為我們體檢的醫務人員。我這時仍感覺天旋地轉,無法呼吸,那幾個醫務人員看我醒來了,說我血壓太高,給了我吃了一片降壓藥就離開了。 

這時,預審進來了,告訴我說,你兒子被反華勢力給帶走了,但所幸的是,公安人員把你兒子帶回來了,現在在雲南,你要不要救你兒子,就看你的態度了。我當時真的都懵了,問他們,怎樣救呢?他們說要錄個視頻給公安部領導看,表明你的態度,我說錄甚麼視頻?表明甚麼態度?他們把要我說的內容寫到一張紙上,讓我背下來,大概內容是譴責某某反華勢力甚麼的吧?記不清了,內容不多。然後,他們打開平時審訊時用的電腦攝像頭,並且對我說,你看,這就是給上級領導看的,要是給你放到電視上,那就要用正規攝像機了。過了兩天,他們來告訴我說,領導看了很滿意,你兒子已經被放回烏蘭浩特了。 

這是第一次所謂「上電視」的經過,但當時我根本不知道要上電視,直到我被送回烏蘭浩特後,我才逐漸在我父母和朋友處得知,那時他們毀掉了對我不上電視的承諾!

認罪,就能得到「寬大處理」 

2016年,大約是在4月份,我當時已經被轉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那時我剛做完了乳腺手術,包括看守所的管教和預審在生活上對我都很照顧,特別是管理我那個監室的女管教一直待我都很好,她時常會帶我到監室外面聊聊天,或者給我帶一些監室里沒有的吃的東西。 

人吶,真的是很奇怪的動物,其實,我們現在想來,這些都是我們應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但由於我已經將近一年的時間裡每天都被關在屋子裡,每天都吃得很差,所以有人給了你一些基本的權利,給了你一點溫暖,比之前有了一點點改善,你就會感激不盡。可能這就是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吧? 

預審說如果我能夠配合他們的工作,我當然可以得到「寬大的處理」,也就是說,我很快就會被釋放。那段時間他們也不再像以前一樣,會用「我們明天就把包龍軍和包卓軒給抓起來!」這樣的話來恐嚇我。那時我已經知道了我丈夫包龍軍也被抓了。他們不斷提醒我:只有我先離開了看守所,我丈夫包龍軍才能出去,我兒子出國留學的願望才能實現。 

那麼是甚麼樣的配合呢?他們說,你們這批人都需要有一個好的態度表達出來,才能得到寬大處理。過幾天會有公安部的領導來,他們要我向領導表態:「我現在已經認識到了我自己的錯誤,我是被矇騙、被利用的,要譴責那些境外反動勢力,要感謝公安機關對我的教育和幫助。」從那時起,每次預審提審的時候都沒有再去提審室,而是在看守所管教的辦公室里了,並且看守所還特意布置了一個房間給我,用來吃飯和背誦準備資料。 

一而再,再而三重錄 

大約是四月末的一天,預審把我帶進辦公室,告訴我說:今天有公安部的領導來了,要讓我做個視頻,他對我承諾,這僅僅是給上級領導看的,肯定不是放在公共媒體上的,所以讓我放心,就按照他們平時給我寫的稿子來背一下,而且背不下來也沒有關係,可以重新錄製。並且他們還說,你們這批人都是要錄像的,要等一個個安排時間。我向他們確認了多次,他非常確定的說絕對不是給媒體報導的。但我那時對於錄像還是非常牴觸的。 

大約過了將近一個下午的時間,下午四點左右的時候,我又被帶進管教的辦公室里。等了幾分鐘,進來一位大約五十多歲的人,穿著便裝,他身後跟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這個年輕人帶著一架攝影機。他們進來之後,和我說了一些類似於會給我們出路之類的話。這兩年我的記憶力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即使我一直在努力找尋之前的每一個細節,可是具體內容我一點都不記得了。我也詢問他,這個視頻究竟是給誰看的呢?他也一再向我承諾,確實是給他們的領導看的,絕不會放在公共媒體上。 

年輕人準備好攝像機,年紀大些的人開始向我提問題。具體是甚麼內容我忘記了,但基本上都是平時預審教我說的內容。我說得很不好,一方面我的記憶力真的特別糟糕,另一方面我對此也還是有所牴觸。有些問題因為我的回答很差,他們會反覆問,讓我反覆回答。大概過了三四個小時他們才走。 

大約過了二十天左右,那位所謂的公安部領導又來了,說上次錄的效果不行,要重新錄。 

但重新錄製之後,過了兩天預審說,效果還是不行。這次他們拿來了攝像機和電腦,他們把要求我說的內容都放在電腦上,並且放很大的字,就讓我直接對著攝像機讀電腦上錄製好的文字。通過多次錄製後,他們終於認為合格了就離開了。但過了兩天他們又來了,說還是不合格。要我重新錄製。但這次錄製後過了幾天他們說還是不行。 

期待「領導」信守承諾 

大約到了六月初,好像是端午節的前一天,預審特別把我從監室裡帶出來,告訴我說,他們的一個領導來了,要和我談談,我是否能離開那裡,就全憑我的表現了。 

我們在那個房間裡等著,不久,進來兩個著便裝的年齡大約五、六十歲的男人,出乎意料的是他們兩個進來後居然和我握了握手,這讓我很奇怪。後來得知他們是天津公安局的副局長和處長。他們簡單的和我聊了聊最近的生活和我的身體狀況,然後就讓我對自己做個簡單的評價。我對自己的評價當然是我認為我是一個好人,也是一個好律師,為人處事是以善為標準,工作中我非常敬業,一直都被當事人所認可。那之後,他們經常到看守所把我帶到管教辦公室里聊天,同時進一步遊說我,要我接受電視採訪,我都拒絕了。到了七月初,我已經忘記他們來了多少次之後了,我們在管教的辦公室聊完,預審又單獨找我說,你好好想想吧,你要是不同意上電視,你能出來嗎!你丈夫包龍軍能出來嗎!你兒子能出國留學嗎! 

我陷入了幾晝夜的苦思冥想。我當時考慮到,我和我丈夫都被用這種方式關押著,和外界沒有一點聯繫,這種情況不知道要到甚麼時候,我們那可憐的小兒子一個人在家裡不知道是甚麼情況,雖然預審告訴我說他已經被釋放回到了烏蘭浩特,可是他也可能受到嚴厲的管控,沒有爸爸媽媽在身邊,他今後怎樣生活呢?另一方面,來和我聯繫的兩位所謂的「領導」看上去還不錯,應該是會遵守承諾的,經過這麼多天的溝通,我認為他們還是有很大的可信程度的,而且從最近一段時間來看,他們並不像我剛被採取強制措施關押在北京時那樣兇惡,而是對我逐漸有了比較好的態度。 

最後我決定冒險答應他們這個條件。我當時的想法就是非常渴望見到我的兒子,我想,如果我不出去,我兒子就不能出國留學,他在這裡會受到怎樣的傷害?我不知道!但肯定要受到極大的傷害!即使多年以後我會出去,但那時的孩子也不知道會是甚麼樣的情況了?他的這個年齡正值青春期,一旦受到傷害就會終身有陰影。我要盡一切努力,爭取讓兒子擺脫當前這種困境,讓他能到自由的國度去學習生活,避免他受到更大的傷害……那樣,就只有我出去才辦得到!我深怕我的兒子的一生都被毀了,他必須走,他必須離開這國,這就是我當時最為迫切的想法。所以,不管我受到怎樣的委屈,我也要拼命去試一下。

為了見兒子,只能認罪 

之後,我答應了他們這個上電視的要求,但要求在離開看守所之後才接受電視採訪。就開始按照他們準備好的稿子背,同時他們還安排了多次的排練,差不多在離開看守所之前,每天都要進行排練。最後,2016年7月22日他們為我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帶我離開了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到了位於天津市薊縣盤山腳下的天津市公安局培訓基地,在那裡,我待了大約十天左右,然後搬到了天津市和平賓館。大概是8月3、4日那兩天,我在天津市和平賓館附近的一個小洋樓里接受了採訪。 

我那時都是完全受他們的控制和安排,雖然我百般的不願意,但一想到我沒有其它辦法,只能通過這個方式見到我的可憐的小兒子,才有機會為他籌劃相關事項,我也就只好這樣繼續下去了! 

8月4日中午,我在他們的安排下接受完採訪後,下午四五點鐘見到了我的小兒子,他摟著我大聲的哭了很久,我也摟著孩子默默的流淚。回來之後,我逐漸了解到了孩子在那一年多的時間裡受到了怎樣的傷害,而且,殘酷的現實還讓孩子患上了較嚴重的抑鬱症。 

8月5日,我和兒子見到了剛被取保的他的爸爸包龍軍。 

那之後,我一直都非常壓抑,我們一家隨後被軟禁在烏蘭浩特,我不知道外面的信息,但我兒子和他父親經常就我在電視上接受採訪時說的話嘲笑挖苦我,我一直都在忍受著巨大的痛苦和壓力。有一次我忍不住了,問我兒子:兒子,你說你是要媽媽忍著委屈上電視,然後就和你在一起了;還是要媽媽不上電視,現在還在監獄裡呢?兒子果斷的說,我要媽媽和我在一起! 

有了兒子這個想法,我想我無論受了多少委屈和傷害都是值得的。因為當時我能和兒子在一起的唯一途徑就是這樣做,那我就只能這樣選擇。 

我所做所思所想基本就是這樣,我已一一做了說明,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諒解,我僅僅想說,孩子是我的一切,當時那種情況,也許我只能選擇那樣做!

編者按: 

王宇,中國女性維權律師,曾代理多起著名維權案件,例如范木根案、曹順利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並曾為大量法輪功學員的信仰進行無罪辯護。2015年6月公開聲援中國法輪功學員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控告發動鎮壓的江澤民群體滅絕罪。 

2015年7月9日凌晨,王宇在中共當局的「709大抓捕」中被帶走,引發世界各國政府的關注。2016年1月8日,王宇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被關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路德維希-特拉里奧國際人權獎評委頒獎給王宇,但王宇在中共政權的壓力下拒絕接受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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