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斗定位掉線被罰 河北司機以死抗議 喝農藥身亡

4月5日下午,河北卡車司機金德強開車路過唐山市豐潤區超限檢查站,接受檢查時發現,北斗定位系統掉線,為此檢查站對他作出罰款2000元(人民幣,下同)及扣車的處罰。金德強則認為,北斗定位掉線與司機無關,因此並不接受處罰,與工作人員理論無果後,為表抗議,金德強服農藥自殺,最終搶救無效去世。事件引發大量網友討論,不過其中的一些評論已被刪除。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4月5日下午,河北運輸司機金德強開卡車路過唐山豐潤區超限檢查站時,被攔截檢查。檢查站工作人員稱,雖然該車並未超載,但是車上安裝的北斗定位掉線,因此作出罰款2000元並扣車的處罰。金德強不服,認為北斗定位掉線與司機無關,不接受處罰,於是在檢查站和工作人員理論。但對方執意進行處罰,氣憤之極的金德強便到附近農貿商店買了一瓶農藥「百草枯」,準備自殺抗議。

服毒前,金德強在朋友圈發了一段信息稱,當全國的卡車司機朋友看到這封信時,他大概離死亡還有6個小時。因為2000塊錢去死不是值不值錢的問題,而是藉此為廣大卡車司機說句話。卡車司機往往正值壯年就一身毛病,金德強說,他今年51歲,干運輸10年了,不但沒有掙到錢,反而落下一身病,不但三高心臟也不好,就這樣還得堅持工作,因為上有70歲老母親,下有正在上學的3個孩子。金德強說,當天檢查站說他北斗掉線,罰款2000、扣車,他一個司機怎麼會知道北斗掉線的事?他又說,反正感覺自己活不長了,所以用死來喚醒領導對這個事情的重視。他還說,自己去世最對不起的就是年邁的母親。

因北斗掉線被罰 河北司機以死抗議 中毒身亡
死前,金德強發布朋友圈。(網絡圖片)

發過朋友圈後,金德強喝下了百草枯,後被送到醫院搶救,晚上11點左右,不治身亡。

在輿論的壓力下,豐潤區官方回應稱,「這個事情確實存在」,同時表示,當地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調查。

喝下毒藥後 超過10分鐘卻無人理會

金德強的哥哥在接受採訪時披露一個細節,他說,金德強是在4月5日下午3點30分左右,在超限檢查站辦公室的走廊里喝下毒藥。有老鄉告訴他,他弟弟喝藥後,在一個跑車群中發布視頻稱:「你看我喝了藥,10分鐘了沒有人管沒有人問。」

金德強的哥哥稱,在弟弟喝藥17分鐘後,快不行了的時候才被超限站的工作人員送到醫院救治,當天晚上11點50分左右,弟弟因搶救無效去世。不過他弟弟過世後,檢查站的工作人員稱,金德強是在外面喝的毒藥,檢查站對此並不知情。

金德強的哥哥還說,金德強今年剛50出頭,身患多種疾病,包括糖尿病,心臟病等,他上有一位70歲的老母,下有3個孩子。平常以開貨車拉貨掙錢維持生計,家庭經濟條件不好。金德強去世後,一家人查看了他的賬戶,發現只有6000元錢。他說:「我們沒有什麼文化,就是依靠開開車勉強過日子。」

金德強的哥哥發布公開信 要求討一個公道

4月6日,金德強的哥哥金德順在網上發布公開信,要求當局還他們一個真相與公道。原文如下:

「大家好,我叫金德順,我弟弟叫金德強,今年51歲,是一名大車司機,從事運輸行業10年。

2021年4月5日13點,他從河北唐山去廊坊市大城縣送貨途中,經過唐山市豐潤區超載超限檢查站時,因被交通執法人員查出北斗衛星定位行駛記錄儀掉線,要求他繳納2000元罰款。

在貨車營運行業,北斗衛星定位記錄儀的作用之一是限制司機疲勞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七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於20分鐘的行為,對違反法律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可依法處罰。簡單來說就是,司機開車4個小時必須休息20分鐘。

但是,我弟弟從唐山裝車後行駛到該檢查站時,開車時間尚未達到4小時,僅僅因為北斗系統掉線,一時無法證明自己未疲勞駕駛就被處以罰款。其實,在貨車營運行業,大家都知道,北斗系統掉線問題時有發生,司機有時無法及時發現掉線問題。一個大車司機,一天大概只能掙200—400元錢,剛一出車就被罰款2000元,作為三個孩子的父親、又肩負養老責任,我弟弟一時無法接受。

當天15時30分,在與執法人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我弟弟自己買了一瓶農藥,在檢查站服毒自殺,15點47分,執法人員把他送往唐山工人醫院,當晚23點50分,我弟弟搶救無效去世。

「我不是不值2000元錢,我是為了廣大卡車司機說句話……」這是我弟弟出事前發在卡車司機微信群里的話,他希望自己的死能引起領導對卡車司機群體種種困境的重視。

目前,我正在派出所配合辦案民警做筆錄,希望有關部門能還我們一個真相與公道。

網友:壓倒金德強的不是2000元錢 而是最後一根稻草

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很多人對當今社會的現狀表示憤怒,稱悲劇的根源並不是2000元錢,這2000元只是壓倒司機的最後一根稻草。

有網友發文稱,檢查站的工作人員是惡意罰款,這種現象在中國十分普遍。並用自身舉例,稱自己在25年前開大客途經河北,在沒有任何違章的情況下,被罰1000元,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還逼迫他,不交罰款就扣車,沒地說理去。

檢查站罰款符合交通部的規定嗎?

根據交通部的相關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的運輸車輛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800元罰款。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有網友稱,金德強北斗衛星掉線屬於裝置故障,檢查站應責令改正,如拒絕改正,才能處以800元的罰款。而在這件事中,檢查站並未責令改正,也未處罰800元,而是直接罰款2000元,扣車。檢查站的作法並不符合相關規定,懷疑檢查站是為了指標而蠻橫處罰。

也有網友質疑,除非司機故意關閉系統,否則北斗掉線與司機無關啊,手機還經常掉線呢?掉線找司機負責任,這也太不公平了。

也有網友稱,北斗定位經常出問題,是機器問題,運營商不維護為什麼罰司機?用別人的問題來逼司機自殺?

還有網友稱,這是全社會的悲哀,因為司機知道自己滿身是嘴也無處說理去,這是對整個社會的失望與悲哀。如果不是苦到了極點,誰願意死呢?司機是想用生命來吶喊,可惜,他太高估這個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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