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男星吳亦凡被指強姦判囚13年並驅逐出境

11月25日,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案歷經1年時間終於宣判,吳亦凡被指犯強姦、聚眾淫亂等罪,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驅逐出境。

綜合陸媒報導,11月25日,吳亦凡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審,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且罪證確鑿,對吳亦凡處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判決文中表示,吳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家中先後在3名女子喝醉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他則在家中與其他多人對另2名進行「酒後淫亂活動」。

據悉,吳亦凡這場審理會這麼耗時費日,主因是吳亦凡的案子比較複雜,首先吳亦凡是外籍人士,是加拿大籍華裔身份;其次是涉案人數眾多,時間跨度也長,期間還發現了新的犯罪事實,案情較為複雜。此外,判決期間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在現場旁聽宣判。

而率先在網上曝光吳亦凡的中國網紅都美竹,在回應閨蜜劉美麗的長文中就提到,當時她光是在北京做筆錄就從7月做到9月,長達將近3個月的時間,可見事件複雜性。

另據央視報導指,除性侵案外,吳亦凡還涉及偷逃稅,被追繳並罰款共6億元。

北京稅務局指,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00億元。

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部分處4倍罰款計3.45億元;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的部分處5倍罰款計0.42億元。日前,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已向吳亦凡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以韓國頂尖男團EXO-M出道的吳亦凡,因俊美的長相及唱跳俱佳的實力收穫了海內外的大批粉絲。2014年,吳亦凡與韓國SM公司解約回到中國發展,接連拍攝好萊塢大片、加盟《中國有嘻哈》等人氣綜藝,吳亦凡人氣節節竄高。據其經紀人表示,吳亦凡商演每場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代言的奢侈品不勝枚舉,LV、寶格麗(BVLGARI)、保時捷、蘭蔻、巴寶莉(Burberry)、奔馳等。2017年福布斯(Forbes)中國名人榜顯示,吳亦凡的年收入高達1.5億元人民幣,位列榜單第十位。

2021年6月,吳亦凡被網紅都美竹爆料,其以選演員等為藉口,物色、誘騙年輕女性。都美竹說自己和另外7名女性都是受害者,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少女。2021年7月19日,吳亦凡在微博發聲明,否認這些指控。與此同時,吳亦凡的所有代言都紛紛與其解約。

2021年7月31日晚,微博@平安北京朝陽發布新聞,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已被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除吳亦凡外,2021年可謂是娛樂圈多災多難的一年,多名頂級流量明星、藝術家紛紛出事,讓網友「吃瓜」到難以消化,包括鄭爽棄子代孕、趙薇無故被封殺、張哲瀚涉辱華被封殺、霍尊退圈、李雲迪嫖娼、華晨宇張碧晨隱婚生子、王力宏離婚風波等。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