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春第一案 黎智英等人遭正式提審

自從去年6月30日,中共人大通過《港版國家安全法》之後,香港政府在中共授意下,對參與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民主派人士開始進行秋後算帳。2月16日,香港警方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為由指控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媒體稱其為香港新春假期後開審的第一案,特別令社會震驚的是,年屆82歲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竟被港府送上被告席,其中一位被告黎智英被中共黨媒指控為「香港四人幫」之首。由於此項審審判被外界認為具有強烈的政治動機,引起世界的極大關注。

新春假期後的第一案

九名被告為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兼香港工黨外務主席李卓人、大律師吳靄儀、社會民主連線常務委員「長毛」梁國雄、工黨成員何秀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街坊工友服務處成員梁耀忠和民陣前召集人區諾軒。除黎智英外,全部被告人都曾擔任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更是首次被起訴刑事罪行。

2020年4月18日,香港警方先後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5位香港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涉嫌在2019年8月至10月分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後,被捕人士隨即交保獲釋。

2020年6月,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意此案分拆成四宗刑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其中8‧18案有九人被列為被告人,分別被控「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被告9人當中,梁耀忠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區諾軒承認兩罪。兩人的求情和判刑將押後至今年3月22日處理,其間可繼續保釋。其餘7人均不認罪。

據《蘋果日報》報導,李柱銘於去年被拘捕和檢控後,表示眼見青年人被捕、被控,內心十分過意不去,如今成為被告,反而對此感到驕傲,因為自己終於可以和一班優秀的香港年輕人繼續在民主路上走下去。

被羈押的黎智英身著西裝,在三名懲教人員的押解下出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Keith Tsuji/Getty Images)

代表政府的控方律師指出,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原擬在維園舉行集會,由維園遊行至中環,但警方只允許維園集會,反對遊行至中環;民陣不服上訴,但遭駁回。控方續指,各被告明知如此,仍參與遊行,在8月18日當天帶領市民沿原定路線行至中環,在隊頭拉橫幅、叫口號,令交通嚴重受阻。

辯方直指,若把組織或參與和平集會遊行都訂為罪行,則是過度限制自由。香港警方禁止遊行的做法違憲,尤其當集會遊行目的是譴責警方,警方涉利益衝突,有偏頗之嫌。同時,辯方亦質疑上訴委員會的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李卓人和梁國雄都表示,反對政治檢控。

據香港媒體報導,開庭前,被告人的支持者在法院大樓外拉起抗議橫幅,呼喊「和平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等口號。一些親北京團體成員也到法院外示威,呼籲要求「重判黎智英」。

庭審預計將持續10天。如果被判有罪,每人每條控罪將面臨最高五年監禁。

8.18「流水式集會」

自2019年3月,港人發起「反送中」抗議運動,民陣組織了3次大型遊行。由於港府的堅決不妥協,以及不斷湧現港警的暴力執法,激起了強烈的民憤,警民衝突越來越嚴重。至同年六月,「反送中」運動已演變為港人與港府、警察的暴力對峙。

在這場社會運動進入第10周時,已經造成6人死亡、700人遭拘、至少2人遭警察布袋彈射爆眼球而失明。

8月,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8.18大遊行」,呼籲「煞停警黑暴力、落實五大訴求」,包括徹底撤回《逃犯條例》修例、收回暴動定義、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徹底追究警隊濫權、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警方在集會前對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稱維園只能容納十萬人,而民陣申請人數為三十萬人。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告訴媒體,警方只准許民陣舉辦維園集會,並要求集會以流水式進行。

8月17日,民陣決定取消遊行,在維園舉辦「流水式集會」,並呼籲群眾和平理性,在進入維園集會現場後馬上離開,向金鐘方向疏散,讓更多民眾進入場地。

民陣召集人岑子傑在8月17日告訴媒體,集會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進入維園不犯法,大會主要工作是疏散人潮,運作會維持至最後一個人進入維園。屆時將會有民主派議員或前議員,會帶領市民有秩序離開。

集會在8月18日下午2點開始,卻突然下起了暴雨。當天的人數眾多,人潮如水從港島線地鐵站湧出,從四方八面湧向銅鑼灣方向。人潮之多,逼爆了維園六個足球場與草坪,甚至「倒灌」周圍的道路,占據行車路線,但抗議的民眾非常有序,沒有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在集會開始不久,政府發言人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儘快恢復社會秩序;當一切平靜之後,政府會與市民展開真誠對話,致力修補撕裂,重建社會和諧。

整個活動被稱之為非常的「和理非」,警方近乎罕見地全日未現身。

入夜後,人潮散去,仍有約3,000名市民自發遊行到夏愨道,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一直走在隊頭。一些人戴著口罩面具在政府總部一帶徘徊,午夜之後人潮全部離開政總,無影無蹤,一切恢復平靜,未出現暴力衝突。

2019年8月18日的集會,是這一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規模最大的抗議集會之一。據組織方稱,參與8‧18集會的人數達到170萬人。這幾乎是香港居民人口的四分之一。

反送中運動始末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並以行李箱棄屍新北市,之後逃回香港。儘管台灣警方發通緝令,但由於台灣與香港之間沒有建立引渡條約,香港警方不能以謀殺罪行起訴陳同佳,引發網友熱議。

該命案引出香港雖與20個國家簽署引渡協議,卻沒有與台灣進行司法互助的法定條例。

2019年2月,在中共當局的倡議下,香港當局針對這次命案,推動《逃犯條例》(送中條例)修訂草案,但修訂草案在彌補港台間的司法漏洞時,也允許將身在香港的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國大陸司法管轄區受審,結果引發包括司法界的各界人士的反對。反對的理由是,中國是個獨裁國家,中國內陸不存在司法公正,修例將導致「任何身在香港之人,均可能被送至中國大陸接受刑事調查及審判」,條例也將成為壓制不同政見的工具,給中共當局迫害人權提供了法定的機會,損害香港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所列明的獨立司法管轄權地位。

從3月15日開始,民間人權陣線兩度發起示威遊行,要求當局撤銷《逃犯條例》(送中條例)修訂草案。6月9日之後,大規模的社會運動爆發了,儘管運動並無統一的領導,但民心所向,多次的遊行人數高達百萬。

由於警方被指濫用職權及使用過度武力,以及警方被指鼓動黑社會成員向和平抗議者施暴。示威者與警方開始發生暴力衝突。

運動支持者提出了「五大訴求」包括:「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暴動定性(612)、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等。

人們以遊行示威、集會、靜坐、唱歌、吶喊、「三罷」行動、設置連儂牆、不合作運動、堵塞道路幹道、破壞商鋪、建築物及公共設施等一系列行為,表達對「送中」條例的反對,以及對政府及警方的強烈不滿。

在7月1日的遊行期間,部份示威者占領立法會綜合大樓,其後並將林鄭月娥下台的訴求更改為「立即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真雙普選」。

林鄭月娥政府的強硬態度令運動擴及至香港各地,面對學生,警方的驅散與鎮壓顯得越來越殘暴,遭到世界輿論的譴責,而示威者與警方間的衝突也不斷加劇。

7月的元朗襲擊事件,8月的太子站事件,10月的《禁止蒙面規例》,警民的對立程度一發不可收拾。香港的旅遊業也因此跌到歷史最低點。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不顧世界各國的反對,通過《港區國安法》,並宣布立即生效。

這一法律觸發反對者反彈和國際社會關注,促使美國宣布取消對香港特殊待遇地位的承認及通過《香港自治法》。

從7月起,香港警方以《港區國安法》為依據,開始一系列的行動,抓捕抗議者,任何一個口號或標語都可能觸犯「安全法」,香港一派白色恐怖。

一些西方民主國家也相應提出措施以保護尋求庇護的香港人。

據統計,截至2020年11月30日,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0,171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示威活動之最;其中有至少2,389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695人和非法集結的414人。這次運動被視為六七暴動後52年來最大規模的社會動盪及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

黎智英生平

黎智英,現年73歲。生於中國廣州市,祖籍廣東省佛山市順德,現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擁有中英雙重國籍。他在香港創辦了時裝公司佐丹奴、香港蘋果日報以及壹傳媒。

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圖:Getty Images)

根據黎智英的著作《我是黎智英》中的描述:「解放後,父親叛逃香港,家財散盡,母親也遭批鬥送去勞改,8、9歲就要賺錢養活自己和姐妹。曾經替一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但是他沒有賞錢,只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巧克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後,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來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

1960年,12歲的黎智英隻身攜帶1港元經澳門偷渡到香港,從當黑工做起,奮發圖強,白手起家,21歲創辦了佐丹奴時裝連鎖店。

1989年,北京發生六四事件,黎智英鼎力支持學生,發公開信尖銳批評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李鵬,以致他的佐丹奴在內地的業務遭到全面封殺。

1990年,黎智英出售了佐丹奴股權,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並創辦《壹周刊》,自此專注發展傳媒事業。

1995年,黎智英創辦了《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當時其財富已逾5億美元。

2003年5月,黎智英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並將香港的八卦風與狗仔隊文化帶入台灣。

由於黎智英積極參與香港民主運動,中共當局視其為眼中釘。2014年7月24日,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題為《黎智英要讓香港政改吞下「毒蘋果」》的評論文章,稱黎智英是「禍港亂港」之徒,為香港「反對派」及「港獨」提供巨額金援。黎智英則稱,中共以「港獨」概念打擊民主運動是一種政治陰謀,他稱自己從未支持過台獨以及港獨。

從2014年開始,至2020年12月,黎智英已經辭去《蘋果日報》社長以及壹傳媒集團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等所有行政職務。

2015年4月,黎智英入選《時代周刊》年度「百位最具影響力人物」。

2019年,香港發生了「反送中」運動,黎智英每次都與香港民主派人士一起走在了遊行隊伍之中,頗受社會關注。在「8.18流水式集會」後,新華社刊發評論文章稱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和何俊仁是「禍港四人幫」,並鼓動輿論痛斥他們是「當代漢奸」「民族敗類」「英美走狗」等。

2020年4月18日,香港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了黎智英。

2020年5月,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將黎智英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

對此,黎智英在接受多家西方媒體的訪問中表示,他已經準備了為香港坐牢並且不會後悔,他絕對不會離開香港並會戰鬥到最後一天。

黎智英同時還表示,習近平是「毛澤東的化身」,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極端的獨裁者」。

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名再度拘捕黎智英,12日凌晨保釋。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被指控欺詐再次被捕,並被拒絕保釋。法院下令將其監禁至2021年4月。到12月11日,警方加控黎智英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首名被落案控告此罪名的人。

2021年2月16日,西九龍法院開審「8.18流水式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黎智英為被告之一。

2月16日,香港警方再次拘捕黎智英,稱他是「攬抄團隊」幕後負責人,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遊說外國制裁中港和協助12港人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李柱銘生平

李柱銘,現年82歲,廣東惠州人,成長於英屬香港,是知名的香港資深大律師。

李柱銘曾是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中共在89年的六四事件中血腥屠殺學生,激怒了李柱銘,他以「不為一個盡失人心的政府做事」為由退出草委會。

李柱銘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圖:VOA)

1990年,李柱銘創立香港首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港同盟),並出任主席,他開始致力於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以及嘗試推動大陸民主化。由於他長期積極關注及領導香港民主運動,備受香港民主派的尊敬,被譽為「民主之父」,他推崇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

李柱銘成功帶領民主派在1991年和1995年香港立法會選舉中大勝,民主派取得立法會的主導權。

李柱銘及民主黨堅持支持一國兩制,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這也是他當年獲委任而成為基本法草委的一個原因。但李柱銘反對中共中央政府直接影響香港事務,堅持認為中央應該嚴守「港人治港」的允諾,李柱銘認為,這就是一國兩制的原意。

李柱銘受到美國官方多次邀請,並以個人名義出訪美國,受到美國政府以官禮相待,布什總統稱李為「一位亞洲民主的中堅者和推動者」。

2008年3月27日,李柱銘宣布不角逐立法會議席。李柱銘表示:「即使我骨頭化成灰,都要爭取民主!」

李柱銘在1995年獲得美國大律師公會之國際人權獎。1996年獲得自由國際的自由獎。1997年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民主獎。2000年獲得歐洲議會的Schuman獎章以及多倫多大學的Goodman院士獎章。

同時,李柱銘還擁有美國聖十字學院(College of the Holy Cross)、美國安默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英國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等頒發的榮譽法學博士證書。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