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有中國媒體報導在湖北省武漢市的某小區內,556個車位被一業主許女士花六千多萬元一次性買走。隨後許女士還委託銷售公司出售,只賣不租。有業主質疑這是一筆虛假交易,是為抬高車位價格。物業公司和當事業主均稱,該筆交易合法合規。
據了解,事發小區共1600多個車位,其中地下車位1200多個,此前,這些地下車位以每月400元的價格向業主開放出租。但是某天有業主突然發現,這些原本尚未被開發商租出去的地下車位都被上了鎖,大家一問才知道,原來剩下的556個車位都是被一個業主買走了。
根據開發商和許女士簽訂的一份「物業代持協議書」顯示,許女士以每個車位十萬出頭的價格將556個車位一次性買進,總價值六千多萬元。現在許女士正委託的銷售公司以每個車位14萬的價格專賣出去,並且只賣不租。銷售人員介紹,500多個車位已經賣出兩百多個,有業主質疑:「開放商將五百多個車位賣個一個人,再高價賣給業主,其實是逼着業主們高價買她的車位。」
當事業主許女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原本也不想這麼做,但是過去小區內很多沒買車位的業主經常把車停在她的停車位上,導致自己有車位卻無法正常停車,她這才一氣之下把車位全買了。
對此,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房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出售車位是自主行為,法律也未禁止業主是否能一次性購買多個車位。物業也表示交易是合法合規的。作為物權人,許女士出租也好出售也好,她都有處置的權利。
這件事情在網絡上也引發了網友很大的爭議,有人說:「當初嫌貴大家都不買,現在人家全買了又說別人囤積居奇。就是單純合法的買賣,沒必要道德綁架。」也有網友說:「這明擺着是惡意炒價,涉嫌非法壟斷哄抬價格,說不定查查就會發現這業主和開發商是一夥的呢!要是不管控一下,以後會不會有一個更大的土豪,把全市能買的車位都買下來,然後高價出售不租?」
律師意見
根據《物權法》第74條規定,小區停車位的出售轉讓,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這裡是指全體業主。如果要打包出售給一個人,關鍵在於開發商此前是否以同樣的價格和條件向業主公示過?是否確認其他業主都無異議,放棄了有限購買權呢?如果開發商未做到這幾條,就是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
《物權法》還規定,如果是按公攤面積算的地下停車場,產權是歸全體業主的。開發商與個別業主簽訂的轉讓協議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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