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賈小剛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8日發布通報稱,中共青海省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賈小剛被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 

通報稱,賈小剛以權謀私、以案謀私,以他人名義收受錢款,在安置復轉軍人過程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及干預司法活動,而且貪圖享樂,搞權色交易,索賄數額巨大,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賈小剛嚴重違反「習八條」,且在「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經決定對其進行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現年53歲的賈小剛曾長期在中共最高檢察院任職,歷任中共最高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正科級官員、副處級官員、檢察處處長。 

2007年10月起,賈小剛任中共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2018年12月起,任中共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檢察員、二級高級檢察官、一級高級檢察官。2019年3月至今,賈小剛任青海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一級高級檢察官。 

在賈小剛落馬前,青海省司法系統也有官員落馬。2018年5月,青海省司法廳前廳長王勝德因受賄罪二審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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