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欲乘船偷渡到台灣的12名香港青年,遭廣東海警截獲後一直被扣留在深圳市鹽田看守所,目前12名港人已全部聘任大陸律師。但卻傳出有部分律師受到官方施壓要其退出案件以及嘗試會見當事人卻被官方拒絕。
據香港電台報導,四川律師盧思位是12名被拘者之一的喬姓女子的代理律師,他於9月4日到鹽田看守所欲會見當事人,卻被告知家屬委託書未經「公證」,「不能核實委託人(家屬)的真實身分」,拒絕會見。9月9日,取得公證書的盧思位再次前往鹽田看守所要求與當事人會面,但卻被告知當事人已經委任了兩名代理律師,因此不會安排他的會面要求。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局沒有向盧思位出示當事人與律師之間必須簽訂的《委託協議》,因此盧對官方指出的當事人已經委託兩位律師的說法要求核實,但卻不獲回應。盧思位之後到鹽田區公安局法制科投訴,卻被官方「踢皮球」,對此盧思位對案件不樂觀,慨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大陸近年大部份的政治案件,當事人要被迫接受官方委派的律師,答應認罪以換取輕判。盧思位稱,官派律師往往不透露案件訊息,例如案件偵查是否合法、有沒有逼迫的情況,「能不能真正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這是很值得懷疑的」。
另一名律師任全牛則兩度接到河南鄭州中原區的司法局的電話,讓他不要代理案件。任全牛對蘋果日報表示:「表面上是為我好,讓我再三再三考慮,認真認真考慮,萬分注意說一堆,說得挺恐怖的,好像說我要是代理的話,讓你感覺太危險了,簡直是生命都不保障一樣,反正說得就很恐怖」。任全牛稱,他沒有答應司法局的要求,並指取得公證去仍想到深圳看守所嘗試會見,「但能不能出去,當地會採取甚麼手段,我現在還不好說」。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接受查詢時表示,被告人委託律師突然被告知當事人已另外委託律師的情況屢見不鮮,當事人難以與外界溝通,隨時被迫另找指定律師,過去他跟進的被捕維權律師案件都經常出現相同狀況。
何又指,官方指定律師一般與政權關係良好,甚至受控制,以防當事人與自己委託的律師溝通後所傳出外界的訊息有不利情況。何認為特區政府應至少派人前往探訪被拘留港人,但他無奈指過去都有就其他案件與入境處交涉,香港當局一般拒絕跟進。他亦指,據其經驗,今次案件不涉及國家安全,未必會秘密審訊,但有可能突然上庭,「好短時間通知(家屬)」,令當事人的律師及家人在審訊公開情況下都難以及時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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