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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軍戰俘

戰俘歸國

1953年,根據志願軍和聯合國軍達成的協議,雙方戰俘按照自願的原則選擇去向。被俘的21825名志願軍中,14,715名選擇去了台灣。選擇回國的戰俘共三批7110人。這些戰俘歸國後,僅有極少數得到轉業安排工作,其他人一律復員。大部分人被遣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