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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文字罪

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因言獲11罪 3月底判刑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前年多次在街站呼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周三(2日)他被區域法院裁定11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底判刑。 據港媒報導,譚得志被裁定11項罪成,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因言」被捕 被拒保釋

香港泛民組織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9月6日被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逮捕。警方指,譚過去數月擺設29次街站,發表引起憎恨、藐視政府的言論,決定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他。譚得志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除原先的發表煽動文字罪之外,加入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