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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湾仔8.31暴动案8被告全判无罪 律政司不服上诉

周一(11月9日),香港律政司表示将会对参与湾仔8.31暴动案的8名被告脱罪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的文件中宣称:主审该案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7名被告暴动罪名不成立,乃因考虑了“不相关”元素,不能合理而全面考虑及分析案中整体“证据”、或未能处理针对各被告的证据,故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 84 条,将申请以案件呈述的方式上诉。 被告指律政司“穷追猛打” 被告的陈虹秀同一天在脸书(Facebook)上发文指,刚刚得知律政司向同案7名被告提出上诉,批评律政司明显是向部份人不提证供起诉,但对其他人就“死都要上诉追打”。她表示:这种种无理据又要追打的做法,只会令香港人更不信任司法部门,并且担心要令无辜的年轻人承受不必要的压力。 一名案中获判无罪的被告余德颖形容律政司“穷追猛打”,可见香港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又举例“一单被判无罪的案件可以无限上诉,深水埗的士(计程车)司机撞断人双脚,律政司可以介入撤控。”他认为香港法治已死,对于律政司上诉没的作为没有感到惊讶甚至是必然。 另一名脱罪被告简家康指,收到律师通知律政司上诉的消息,但完全不担心。他表示“摆明就是要我伏法认罪”,认为自己清白,面对上诉也不怕。 也有一名获判无罪的被告得悉律政司上诉后坦言,过去的审讯过程十分折磨他,即使获判无罪仍然无法安定生活。他表示家人亦担心他的情况。 港警以“暴动罪”起诉7名港人 法庭裁定无罪 去年8月31日,示威者与警方发生冲突,有多人被捕。其中8人被控暴动罪,包括当日在场观察和劝喻示威者保持冷静的社工陈虹秀,但她已因表面证据不成立而获得释放。  其余7人年龄在20至27岁之间,包括据报自雇人士的余德颖、学生赖姵岐、计算机程序员锺嘉能、厨师龚梓舜,以及据报无业的简家康、莫嘉晴和梁雁彬,因表证成立而须受审。 今年10月31日,香港法官沈小民裁定罪名不成立,认为警方证据不足,还曾作出虚假陈述,所以不采纳警方说法。

北京或取消部分港议员资格 泛民:若属实必全体总辞

不久前决定在香港立法会延任一年监督政府的泛民议员,日前传出有多位议员恐遭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取消议员资格(俗称DQ)。对此香港立法会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胡志伟说,若此举成真,泛民全体议员将会集体总辞,以示强烈抗议。 综合媒体报导,据星岛日报等亲北京媒体释出消息指出,北京方面会出手对付泛民在议会的“拉布”(杯葛议事)行动,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会加入相关议程,预料至少有四名泛民议员跌入“DQ高危险区”,包括:公民党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专业议政的梁继昌。北京方面将会引用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22条第3款条文和基本法第104条褫夺这四人的议员身分。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胡志伟表示,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开会后一致决定,一旦人大常委会落实DQ决定,将会义无反顾地集体总辞,向中共和全世界清楚表达,对政权粗暴践踏香港立法会的极度不满和强烈抗议。 胡志伟:若泛民议员被DQ 显示中共“恼羞成怒” 胡志伟认为,若有泛民议员被DQ,显示中共政权对泛民的监督“恼羞成怒”,不尊重市民声音和意见。他说,议员在会议厅点算法定人数是《基本法》赋予议员监察政府的权力,批评未尽责留守议会的建制派议员反而将“流会”责任推卸给民主派,实属十分荒谬。 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表示,当权者现时似乎不能再容忍立法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并试图铲除全部民主派议员,做法完全偏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专业议政的梁继昌亦批评,人大若做出DQ决定,将是一次最不理性的决定,强调民主派一直按议事规则和香港法律监察政府,政权若能按喜好随便DQ议员即清楚显示《基本法》已完全失去作用。 香港立法会原应于9月初改选,但港府以疫情严峻为由,延后选举至明年9月5日,并由现届议员延任过渡一年。 泛民议员曾就延任与否举行民调,其后有19人根据民调结果留任过度。 立法会早前依程序举行选举登记时,选举主任曾以政治理由取消前述四人的参选资格。但立法会延期运作后,这四人获准以本届议员身分延任。 立法会延期运作约一个月,期间泛民议员经常以点人数、长时间发言等手段拖延议会讨论各种议案,令会议流会。

港区国安法下 自由雕塑公园基金会网站“被封锁”

据美国之音报导,位于美国南加州的自由雕塑公园基金会,在美国当地以雕塑作品的形式宣传民主自由。该基金会负责人表示,香港国安法通过后不久,基金会官方网站开始遭到干扰,直到10月初完全无法造访,网站“被封锁”。

中国当局拒给官派律师资料 12港人家属拟提诉讼

今年8月搭乘快艇欲逃往台湾却在中途遭中国海警抓捕的12名港人,迄今两个多月来音讯全无,中国当局拒绝家属委托律师与当事人会面,称已为他们安排官派律师,但却拒绝提供家属官派律师资料。忧心的家属们打算提行政覆议,并考虑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综合媒体报导,这12名港人一直被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无法与家人会面,家属聘雇的律师一直遭当局刁难和打压。早前家属向盐田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各人“官派律师”资料,包括:官派律师的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接受委托的日期,但有6名港人家属于11月7日表示,中国当局以“信息属刑事案信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盐田看守所在回复函中称,根据“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的信息。但家属申请公开的信息属刑事案信息,并非政府信息,故不适用于上述“条例”;若家属不服,可在60日内向深圳市公安局或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申请行政覆议,或在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据悉,被捕者家属正计画申请行政覆议并提出行政诉讼。 对于中国有关当局拒绝提供官派律师资料,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这是不想负责任。他说,被捕者家属无法得知官派律师的名字,便无从得知律师是否见过被捕者、是否代表被捕者上庭等。 此前有报导指,至少有五家大陆的律师事务所收到中国司法部通知,禁止它们代理“深圳12港人案”,已经代理的律师必须退出;港警或在事发前就知道12名港人的离港计画。而香港民意研究所10月16日发表的最新民调显示,受访的香港市民逾半相信警察预先知道12名港人的离境计画。 这12名港人的年纪介于16至30多岁,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他们在8月23日搭乘快艇前往台湾,途中被中国海警拦截逮捕。中国当局指控他们涉嫌偷越边境罪。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等多国政要曾多次对此事件表示关切,并敦促中国当局确保被捕人士得到正当法律程序的对待。

港生周梓乐坠楼亡一周年 市民献花折纸鹤悼念

11月8日是香港大学生周梓乐去年在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坠楼去世一周年的日子。这一天,港人在他坠楼的尚德邨停车场举行悼念活动,两幅黑底白字的“梓想快乐”与“沉冤待雪”直幅挂在停车场栏杆外,停车场外聚集了大批群众,期间一名警察举起“恐触犯港版国安法”的紫旗警告群众尽速解散。 综合媒体报导,22岁的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周梓乐于8日逝世一周年,香港有不少市民及组织在多个地点为他举行悼念活动,两幅“梓想快乐”与“沉冤待雪”的布条垂挂在他堕楼的尚德邨停车场,还有人摆放鲜花供市民默哀、鞠躬。市民多闭目默祷,或鞠躬致意,之后静静散去。 不过,下午约5时有20多名港警在尚德邨停车场及附近的十字路口戒备,在路边展示“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四人的群众聚集”的易拉架,但没有截查市民及阻止他们悼念,现场大致平静。 入夜后,到尚德邨停车场献花的市民络绎不绝。但到了晚上8时,约有十名手持胡椒球枪的防暴警到场,要求各人离开,指要实施人潮管制。不满的市民高呼数句口号后,有警员突然举起紫旗及蓝旗,要求在场所有市民离开,情况一度混乱。但仍有市民上前献花,放下一个又一个的白色丝带。人称“王婆婆”的王凤瑶也于晚间10时左右带著鲜花前往悼念。 香港科大学生会也于8日举办“周同学逝世一周年悼念会”,参与者献花悼念,并写下想给周梓乐的留言致意。学生组织“贤学思政”也在铜锣湾摆街站,希望途人折纸鹤悼念周梓乐。 罗冠聪:莫忘周梓乐为港人献上性命 香港众志创党主席罗冠聪在脸书发文哀悼,呼吁莫忘周梓乐是为了香港人基本人权而献上了性命。他说,“也许只有光复之日,才能还周同学一个公道。但他的故事,无论如何,也会长留我们心中。愿我们牢记,有人为香港献上性命,为的就是我们每人都应得的权利。” 去年11月4日香港将军澳爆发警民冲突,镇暴警察在该区的尚德邨停车场施放催泪烟雾,期间,周梓乐被现场急救员发现倒卧地上,送医后仍伤重不治。 周梓乐堕楼的原因至今仍普遍存疑。科大校长史维曾表示,有影片显示警方一度阻挡救护员进入尚德邨停车场,要求当局独立调查,给予科大师生一个满意交代。 周梓乐的死因研讯将于11月16日开审,预审期为五星期,法庭初步传召60多名证人。法庭计划首次采用虚拟实境技术(Virtual Reality, VR)模拟停车场环境。

“培养市民认同中国身分” 香港三电台将每天播“国歌”

香港近年来在许多场合,尤其是国际足球赛事,都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播放时发出嘘声,促使北京和港府加快“国歌条例”立法,并于6月刊宪生效。随之而来的是,香港近日有三个电台宣布要每天播放《义勇军进行曲》,“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此举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综合港媒报导,官方香港电台日前宣布自11月16日起,将于每天上午8时的新闻节目前,在各频道播放《义勇军进行曲》,以此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香港商业电台与新城电台随后也宣布将采取这项措施。 香港电台机构传讯组总监伍曼仪强调,按照香港电台约章,港台的使命包括增加市民对“一国兩制”及其在港实施情况的认識,以及培养市民对公民及国民身分的认同感,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有需要做的”。 香港主权转移给中国后,部分中国的全国性法律,包括“国旗法”和“国歌法”,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实施或立法实施,其中的“国旗法”早已立法实施,而“国歌法”则于6月刊宪公布,即时生效。 “国歌法”所订定的罪行主要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大致而言,有侮辱“国歌”行为者,可罚款港币五万元或监禁三年。 “国歌法”刊宪公布后,香港教育局即向中、小学发出指引,规定1月1日、7月1日特区成立日及10月1日大陆国庆时,校方必须升挂五星红旗和香港行政区区旗,并奏唱“国歌”。 教育局还指出,若学生在奏唱国歌时有偏差行为,学校应以辅导方式处理;若情况严重并涉及违法行为而校方未能处理时,可考虑寻求警方协助。 黄之峰:国歌法将中国民族主义强加予香港人 据香港01报导,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常委敖卓轩曾于2019年1月在《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说明他们反对国歌法的理据。 文章以美国全国美式足球联盟(NFL)黑人球员卡佩尼克(Colin Kaepernick)于2016年赛前唱国歌时,单膝跪地抗议种族歧视一事为例,指这种事若日后发生在香港,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文章批评国歌法是将中国民族主义强加予香港人,指《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是普通话,而非香港较多人使用的口语广东话,内容讲述的是绝大多数港人都没有共鸣的共产主义革命。 香港自2014年发生占领行动后,开始有球迷嘘国歌及背对国旗。

应对港区国安法 加国领事称有撤侨方案

今年7月,港区国安法正式实施,一时间多个社运团体解散、包括原香港众志创办人罗冠聪等港人出逃到其他国家。国际媒体、NGO及金融机构部分不看好香港前景“搬家”。加拿大驻港澳门总领事南杰瑞(Jeff Nankivell)近日被问到加拿大针对港区国安法的应变措施时表示,加方已拟定撤离在港30万侨民的方案。  据星岛日报报导,南杰瑞日前出席加拿大国会一个讨论加中关系的会议时,作了以上表示。 他补充道,有需要时可以把30万在港公民撤回,相关方案和资源已经准备就绪,可以应对不同情况,包括紧急撤离。  但他认为,现时的评估是,出现撤侨的极端情况机会较低。  近日多名港人前往美国驻港澳领事馆申请庇护被拒,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更在领馆附近被港警抓捕。多个在美国的港人组织与移民律师呼吁港人莫效仿,表示这只会使情况更加政治化,更难得到保护。 南杰瑞对此表示,加国驻港总领馆暂时未接获港人寻求庇护,当出现有关情况时,会向他们提供加拿大政府的相关资料,但不会接待他们进入总领馆。

港台编导蔡玉玲被捕 新闻界忧寒蝉效应

去年7月21日香港元朗发生白衣人无差别袭击反送中抗争者事件,造成至少45人受伤,事件主脑仍然在逃。当时有大量市民求助,但警方迟迟不到场,被质疑是默许白衣人的暴力行为。港台在事后制作节目回顾事件经过,并在港台播出。11月3日,港警拘捕了港台编导蔡玉玲,指其向运输署查阅“721事件”现场车辆资料时做虚假陈述。 据香港电台报导,警方表示,早前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在一个电视节目中公开报导车主相关资料,怀疑侵犯个人隐私。  经调查后,警方拘捕了一名37岁姓蔡女子(蔡玉玲),指她涉嫌“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  警方表示,被捕女子涉嫌于5至6月间透过运输署网上申请“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系统,取得相关车主的个人资料,其后将资料用于不符合声明所指的用途,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条例。  事件令港台高层和泛民主派不满,身兼港台总编辑的广播处处长梁家荣向港台表示,关心事件会否对港台新闻工作带来影响,以及会否造成“寒蝉效应”。  33名港台节目顾问团成员也对事件表示极度愤怒,认为警方的做法带有“秋后算帐的政治目的”,形容警方是以“莫须有”罪名拘捕蔡玉玲。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发表声明,表示高度关注事件,又指监察政府、为公众利益追查真相、核查资料和进行侦查报导是记者天职,警方以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条例拘捕媒体工作者,其行动理据和目的令人质疑。 该协会在声明中批评警方拘捕官方香港电台编导蔡玉玲的做法是打压新闻采访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和摄影记者协会等多个新闻团体也发表声明,表达类似立场。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回应事件时说,警方依法行事,而被捕者在查阅车辆资料时曾作“虚假陈述”。 港台多个月前制作了时事节目“721谁主真相”,内容涉及去年7月21日反送中运动示威者与反对者在元朗的暴力冲突。 据了解,在制作过程中,相关节目的负责人曾向运输署查阅“721事件”现场的车辆资料,但并非用于查册规定的用途,违反法令规定,而蔡玉玲是节目编导之一。 相关法令规定,任何人向运输署查阅车辆资料时,必须申述所取得资料只有两种用途,一是用作车辆交易之用,二是采取法律途经。除此以外,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会被罚。 港台顾问团成员认为,在采访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是媒体惯用手法,蔡玉玲因此被捕,会损害新闻自由和公众知情权。

投奔美领馆或更难被保护 援助港人团体呼吁别去

近期香港有多名抗争者曾试图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未果。为此,多个在美国的港人组织与移民律师呼吁港人莫效仿,表示这只会使情况更加政治化,更难得到保护。 据美国之音报导,正在努力推动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香港人民自由与选择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2020)的香港民主委员会(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表示,会尽力加强扩大现有法律基础,协助有意到美国寻求政治庇护的香港抗争者。 日前欲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者中,较受瞩目的是香港前独派学生组织“学生动源”的前召集人钟翰林,他于10月27日被香港当局逮捕。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对事件予以谴责,并要求立即将他释放,还有多个港人组织举办网上研讨会跟进,与会讲者一致认为闯美国领馆寻求庇护的做法不可取。 香港民主委员会创办人朱牧民说,美国政府目前对于如何处理向使领馆寻求庇护者没有明确的政策规范,这种做法只会使领馆与所在国被拖入僵局,进而演变成政治角力事件,使局势变得更加困难与敏感。 美利坚大学前法律学院教授黄真希望香港的抗争者不要自我美化幻想,不要以为自己在影片中演绎英雄角色。 可在香港或美国以外的国家地区向联合国申请难民资格 黄真解释,根据美国现行政策,香港抗争者可以在香港以外及美国以外的国家地区,向当地的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申请难民资格,再转介至美国政府审核处理,成功批准后前往美国永久定居。 她续指,若抗争者已身在美国,持有有效签证,或在入境美国时,均可提出申请政治庇护。美国政府批准予否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在于申请人或其家人是否受过死亡恐吓、监视,其资产拥有、接受教育、就业及人生自由的权利是否受到伤害。不过,前提是要使美国政府相信,并证明自己是受政治迫害者。 但知名度低的抗争者如何使美国政府相信其为真正的受政治迫害者?对此,黄真认为,即使抗争者不是经常在前线与香港警方对抗,而现今已身在美国,未曾被拘捕控告,只要对美国政府提出相同处境的香港受害者个案,也有机会被接纳。 她解释:“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引伸一些处境相同的人士,如你一样的,他们在香港发生了什么的情况,香港政府对他们做了些什么,使他们受到伤害。” 《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正在等待美国众议院全院通过,该法案将扩大对逃避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的保护范围,让在指定期限内已置身美国境内的香港居民可以合法居留和获得工作许可,亦将建立登记香港居民身份的程序,加速办理在美港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绿卡”。

港警以“暴动罪”起诉7名港人 法庭裁定无罪

去年反送中以来,有多名人士被香港警方以暴动罪名起诉,8月31日有7名香港人在湾仔反送中示威过程中被警方以“参与暴动”罪名控告。10月31日,香港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认为警方证据不足,还曾作出虚假陈述,所以不采纳警方说法。法官也表示,警方也不应将穿著黑色衫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否则会有机会冤枉无辜。 据港媒报导,7名被警方控诉在8月31日在湾仔反送中示威过程中“参与暴动”的港人,经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10月31日判决无罪。法官宣读判词之后,法庭响起掌声,众人激动落泪。 法官沈小民表示,警方不能单凭被告在暴动现场附近被抓到,加上逃匿,就断言他们一定参与了暴动。他又指出,不应将穿著黑色衫的人随意视为参与暴动,否则有机会冤枉无辜。 他指出,案发当晚的情况,并非香港常见现象,不排除当中有人想在现场见证历史。而在场人士因为不能保证不会遇到暴力场面或催泪烟,带着“猪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防护装备,也是可无可厚非。 沈小民还说,控方(警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举证,且部分警员作供时不诚实有提供虚假陈述的嫌疑,因此不采用警方陈述和论证。 8.31反送中运动7人被控参与暴动 香港民间人权阵线2019年申请同年8月31日举办和平集会游行,但遭到警方反对。民阵经过上诉无效,触发许多愤怒的民众8月31日自行上街。 当晚,示威者与警方发生冲突,有多人被捕。其中8人被控暴动罪,包括当日在场观察和劝喻示威者保持冷静的社工陈虹秀,但她早前已因表面证据不成立而获得释放。 其馀7人年龄在20至27岁之间,包括据报自雇人士的余德颖、学生赖姵岐、计算机程序员锺嘉能、厨师龚梓舜,以及据报无业的简家康、莫嘉晴和梁雁彬,因表证成立而须受审。 控方此前的控词指7被告的衣物装束明显有备而来,显示他们并非“无辜在场”,而逃匿也显示他们畏罪。 至于第三被告锺嘉能和第四被告龚梓舜被捕前曾逃跑,沈小民法官指出,若要法庭以此入罪,控方须证明被告是畏罪而逃,但以当时环境,法庭认同辩方的说法,即被告逃跑或有其他原因,包括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而对警方产生恐惧、又或是随人群一拥离开的自然反应。 “参与暴动”成为香港警方对民众最常用的罪名 “参与暴动”是香港警方控告涉及反逃犯条例修订人士最常用的罪名。而7名人士被法官裁决控罪不成立当庭释放,被认为是港警这一惯用做法所遭遇的挫败。 香港暴动罪门坎被指过低,根据公安条例,任何人士参与非法集结,而该非法集结有人破坏社会安宁,即属参与暴动,最高可被判监十年。 在去年6月开始的反送中运动中,截至10月15日,已有1万零100多港人因参与抗议活动而被拘捕。警方就反送中的2285名检控人士中,有691人被控暴动,占被检控人数的三成;其次是非法集结,有403人被控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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