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个资落入港府 台文化部不准苹果日报移交资料

壹传媒近日遭香港法院裁定强制清算,台湾民团忧心若台湾《苹果日报》(简称台𬞟)与《壹周刊》档案一并遭到点交,恐致采访个资外泄。对此,台湾文化部20日表示,已函令台𬞟“不得跨境资料传输”。

文化部表示,早在报载港府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台𬞟申请之时,文化部即多次召开会议就各法规面向密切讨论,同时去函台𬞟表达文化部愿意全力协助之意,以及函请国发会就〈个人资料保护法〉提供法律解释,经严谨审慎考量新闻自由价值及个人资料保护的平衡与界线,且参酌民间团体陈情及建议后,发出三大声明,并正式发函台𬞟。

文化部三大声明

一、香港《苹果日报》因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致公司资产遭冻结致被迫停刊,显为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经营不善。台湾作为一主权独立国家,依据《港澳条例》42条及《民事诉讼法》402条规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湾法院裁定同意前并无效力。台𬞟依法应拒绝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盘)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二、中共惯常运用个资进行分化、打击及报复,从黎智英至记者被拘捕判刑、公司资产遭冻结致被迫停刊,皆是台𬞟的前车之鉴。为保护国家利益及台𬞟所保有的个资的所有当事人权益,文化部依《个资法》第21条规定,限制台𬞟“不得跨境传输所保有的所有个人资料”。

三、为积极维护相关当事人权益,文化部将请台𬞟依据《个资法》第11条规定,应主动或依当事人请求后销毁所保有的个人资料,相关申请程序若需建立平台或其他衍生费用,文化部将予以协助支应。

苹果新闻网正式声明回应

一、香港壹传媒清盘人目前并未要求苹果新闻网提供任何采访资料及员工个人资料,苹果新闻网迄今亦未主动提供该等资料。

二、苹果新闻网针对香港总公司清盘事件,于现在及未来之处置做法上,必将顾及香港及台湾分公司所有人员权益,同时以符合中华民国法律规定之前提下处置。

黎智英前助理:北京力量介入 要台𬞟关门

自由亚洲电台15日引述黎智英的前助理赛门(Mark Simon)说法,其实已有四家公司愿意出资多达1,000万美元收购台𬞟,理论上,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身为清算人,会希望《苹果日报》价值越高越好,但却在台𬞟找买家之际清算壹传媒,“因为北京根本就不在乎市场运作的正常机制,北京只想要台湾苹果日报关门大吉,这就是北京的目的。”

赛门呼吁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政府,必须持续向北京问责。他也用中共前总理朱镕基的话,提醒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如果(香港)在我们手里搞坏了,那我(中央政府)岂不成民族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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