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换照假处分案开庭 双方互有攻防 公广集团力争52频道

台湾亲中媒体中天新闻台日前申请换照不成后,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请求暂准新闻台执照,不许他人使用52频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30日首次开庭,两造庭上攻防,择日做出裁定。中天委任律师强调,新闻自由是最重要的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任律师则回批,“爱怎么讲就怎么讲,不是新闻自由”。此外,公广集团12月1日召开记者会,宣示入驻52频道的决心。

中天律师:政府应把看哪一台的权利还给民众

综合媒体报导,旺旺中时媒体集团董事长蔡衍明长子、总裁蔡绍中全程坐在旁听席,低调未受访。中天新闻台总监梁天侠受访说,本事件对台湾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造成伤害,司法成为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把选择看哪一台的权利及遥控器还给民众”。

中天电视公司委任律师方伯勋等人在庭上表示,蔡衍明只是提供意见,其意见具有新闻价值,但NCC却以蔡衍明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等为由,认为构成卫广法19条前段的“营运不善之虞”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这部分造成重大损害,包括:中天电视营业收入减损、侵害员工工作权、新闻自由以及蔡衍明的言论自由等,且执照于12月11日到期,时间上有急迫性,认为原处分违法裁量,侵害权益,本案诉讼胜诉机率高,假处分应裁准。

NCC律师:爱怎么讲就怎么样讲不是新闻自由

NCC律师指出,新闻自由是在讲宪法的第四权监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的财团买下媒体,爱怎么讲就怎么样讲,这不是新闻自由。NCC无法事先指定频道位置,此为频道业者与系统台业者间商议结果,属于私法关系。

NCC委任律师方玮晨表示,原处分并非“撤照”,而是“驳回换照申请”,执照自2014年12月12日至今年12月11日,为期6年法定期限,2014年换照处分与频位无关,NCC无法事先指定频位,非本诉可执行标的,声明不合法。

中天新闻台执照将在12月11日到期,NCC于11月18日决议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后,中天后续将无法继续在有线电视与MOD平台播出。

公广集团争取进驻52频道

未来52频道将由哪一间电视台进驻?华视总经理庄丰嘉、公视代理总经理徐秋华、华视新闻部经理黄兆徽12月1日召开记者会,宣示台湾公共广播电视集团(简称公广集团)争取52频道的决心。

公广集团是由公视基金会和中华电视公司等两个中华民国政府出资的媒体机构组成,于2006年7月1日成立。

公广集团力争52频道
公广集团12月1日召开记者会,宣示入驻52频道的决心。左起为华视总经理庄丰嘉、公视代理总经理徐秋华。(图片来源:中央社)

中天记者质疑华视“拥有新闻台执照吗?一周前本来不是说没有要抢进52台,为何最后出现如此的转折?”华视总经理庄丰嘉解释,华视于2012年时就已变更执照成为新闻台,并强调“如果没有资格新闻业就不用找我们谈”。

庄丰嘉说,得知52频道空出时就和公视决定一起积极争取。此番说法被中天记者质疑NCC主委陈耀祥此前公开点名公广集团进驻52频道违反中立原则。

中天记者还质疑属公共财的公广集团抢进一般商业电视台的频道,似乎不符合正常的常规配给。对此公视总经理徐秋华表示,公视是来自纳税人的预算,“如果公视能进到一般的新闻频道,让更多人看到,其实这是资源更妥善的运用。”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