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1月30日),山东德州法院审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赵长青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款240万元人民币,没收受贿赃款赃物等财物。
据中国官媒新华社报导,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30日上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审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名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逾2486万元。
法院认为,赵长青犯罪行为属实,但考虑他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待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有悔过之意,因此从轻处理。以受贿罪判处赵长青有期徒刑12年6个月,罚款24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赵长青简历
据公开资料,赵长青,1953年7月出生,辽宁义县人,中学毕业后参军。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务。
2002年,赵长青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200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2014年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01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2018年退休。
201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赵长青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监委监察调查。
2020年7月9日,赵长青被开除党籍,并取消其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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