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蒙冤入狱27年 酷刑包括狼狗撕咬

据中国财新网报道,一位名叫张玉环的男子在1993年因被指控杀害两名男孩入狱。在他入狱27年后,中国江西高级法院8月5日开庭宣布,经过重新审阅卷宗,并没有发现直接的证据,因此宣布他无罪。该法庭向这名蒙冤男子表示了道歉。

中国官媒称,张玉环是被关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报导称,1993年10月25日,江西南昌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六岁男童和四岁男童的尸体在村子附近的下马塘水库被发现。两天后的10月27日,时年26岁的同村村民张玉环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并被收容审。

张玉环在1995年被判死刑,两年后,又被改为无期徒刑。张玉环一直申明自己的供词是因为熬不过酷刑才做出的。在多次要求无果后,江西最高法院终于在2019年3月重审该案。法院认为无法确认被用于谋杀的绳子和口袋与张玉环有任何联系。

据新京报报道,张玉环称,他没有杀害两个小孩,他当年受到6天6夜刑讯逼供,有罪的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为了获得口供,侦查人员牵来两条警犬,民警手一挥,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

张玉环大腿上被狼狗撕咬留下疤痕至今还在。张玉环的律师王飞表示,他的委托人将因遭受这种司法不公寻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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