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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

深陷囹圄19年 被指故意杀人的杨松发有望沉冤昭雪

近年来,中国积压的冤假错案多年后被翻案的例子时有发生。前段时间,一直霸榜热搜的张玉环27年冤案让很多人都不禁感叹再多的赔偿金也买不回他最珍贵的时光。周四(24日)上午,天津市高级法院审理一宗一审二审均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案,检方在庭上建议改判为无罪,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这也意味着,身陷囹圄19年的杨松发沉冤昭雪的那一天可能很快来临。 杨松发也是这起案件的主人公。司法材料显示,2001年3月16日上午7时许,杨松发同事刘彩菊的尸体,在天津大港一处河岸附近被发现。凶手手段及其残忍,仅刘彩菊头部深达颅骨的砍伤就达13处之多,两前臂砍伤15处,全身伤口更多达二十余处。杨松发作为刘彩菊的前男友被指控“为了摆脱与刘彩菊的恋爱关系”而行凶。 2001年5月30日,杨松发被刑事拘留,6月13日被逮捕。 感情不和遂动了杀机? 杨松发1965年10月出生在河北省沧州市。2000年夏天,35岁的他已经离异,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在天津市原大港区(现已并入滨海新区)中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工作。同年,经人介绍,杨松发与同样离异的刘彩菊相识。当年法院也曾向多位证人取得证言,证明了杨松发与刘彩菊交往、同居的情况。杨松发被捕后曾经向警方供述,与刘彩菊同居期间,因两人性情不和,不喜欢刘彩菊,不愿意与其结婚,为此曾的确与刘彩菊发生过争吵,并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刘彩菊。 法院还查明,2001年3月3日下午4时,杨松发还在刘彩菊姐姐家偷拿一把菜刀,警方认为杨松发事先租车带杨彩菊来到河边,再用菜刀杀害刘彩菊并将菜刀抛弃。 2003年10月29日,天津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松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杨松发坚决否认自己有杀人行为,曾经的有罪供述是因为遭刑讯逼供所致,并上诉至天津市高级法院。2007年12月20日,天津高院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但是在监狱中服刑的杨松发一直坚持上诉自己无罪,他手写了委托书委托母亲杨宝兰代理申诉事宜,杨宝兰也坚持为儿申诉十余年。 疑点重重的“证据” 其实在复盘庭审的过程中,法院也发现过“完整的证据锁链”其实疑点重重。 杨松发的二审辩护律师曾经当庭表示,杨松发从未有过租车记录,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车轮印痕。此案中关键的证据现场鞋印大小与杨松发所穿鞋码不符。对于此案中的凶器菜刀,死者杨彩菊的姐姐所述家中丢失的菜刀样式与杨松发有罪供述中的菜刀样式存在矛盾,并且作案凶器菜刀也一直未能找到。 浑身是伤 屈打成招? 辩护律师还表示,在侦查阶段,杨松发本人遭到殴打、体罚、折磨,每次提讯后身体都有伤痕。 讯问笔录显示,杨松发第一次接受讯问的时间是从2001年5月30日下午3点30分持续到6月1日下午4点10分,近49个小时内,杨松发没有正常休息。所以有罪供述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产生的,不具备证据合法性,不能认定为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服刑期间杨松发拒绝减刑,不断喊冤。 在申诉材料中,他写道:“曾经遭遇刑讯逼供,自被羁押当天,就遭受到侦查人员的轮番殴打,前前后后共计6至8名办案警察对其实施了暴力,且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和吃东西,身上到处都是伤,两腕受伤、两肋的皮都掉了。不得以才会承认罪行。”而就在这些模糊不清的“有罪证据”,和一份屈打成招的“有罪供述”面前,天津高院二审认为,杨松发否认犯罪的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提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予采纳。 近8旬老母坚持为儿伸冤 据财新网报道,坚持为儿伸冤的杨宝兰已经年近八旬。谈起伸冤之路,她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没有办法”。 自从儿子杨松发出事后,一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大儿子的工作受到牵连,自己则靠缝纫手艺到处打零工,生活窘迫。 但是多年奔波的她始终相信儿子的清白,也从未放弃过为儿子坚持上诉,终于在2018年12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为由,指令天津方面再审。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原计划在2019年12月召开庭前会议的案件,却因故推迟到2020年1月,此后因为COVID-19疫情影响,又延期了大半年。 9月24日上午,天津市高级法院开庭再审此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检方认为,原审判决采用的有罪证据中,直接证据只有杨松发的有罪供述,在案的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结合全案证据无法得出唯一结论,不能除出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判决认为杨松发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宣告杨松发无罪,法院最终也决定将择期宣判。 杨松发19年冤屈可能即将昭雪,很多网友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也有一部分网友一针见血的指出“迟来的正义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正义“。网络上的一位网友的热评显示:如今因为网络的发达才有这么多冤案展现在人们面前,而那些因为历时太久而放弃,或者顶着莫须有罪名离世的人们,这种冤屈又究竟有多少呢?

这案子 如果现在还没轮到你 纯属侥幸

被冤判的公民在监狱里往往都会不断地通过写信或各种其他渠道不断申诉,要求再审。但据监狱的实际统计,这样的要求超过98%都石沉大海,无人理会。我在临沂监狱时,监狱的某位科级干部曾亲口对我说:“通过监狱所发出的申诉信,能得到回应的只有1%左右,绝对达不到2%。你能有甚么办法?

江西男子蒙冤入狱27年 酷刑包括狼狗撕咬

张玉环称,他没有杀害两个小孩,他当年受到6天6夜刑讯逼供,有罪的口供是受刑讯逼供做出来的。为了获得口供,侦查人员牵来两条警犬,民警手一挥,狼狗冲上来,狂撕乱咬,张玉环裤子被撕烂,大腿鲜血直流。极端恐惧下,张玉环承认杀害两小孩。

被关押26年的张玉环终于清白脱罪

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这也是张玉环经历的第五次审判,终于在被羁押9778天(26年)后,洗刷干净罪名回到老家和亲人团聚。 事情最初起源于1993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有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当时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据新京报报道,张玉环称自己在狱中的头等大事是写申诉状,曾利用节假日写过数百份申诉材料。他在狱中曾经历过6天6夜的刑讯逼供,审问他的狱警见他次次喊冤,甚至还放出狼狗咬他,直到现在张玉环的手上都还有被狼狗啃咬过的痕迹。从南昌市监狱到老家进贤县,距离不过百公里,从26岁离家,到53岁无罪归乡,整整27年。回到家的张玉环几乎一无所有:27年来,父亲去世母亲已白发,妻子改嫁,房子塌了,名下的田土也没了……曾经是家里顶梁柱的他,以前经常到外地做木工活,狱中归来后手艺却早已荒废。他说,自己当年离开家的时候大儿子4岁,小儿子才3岁,因为他这个在牢狱中的父亲,两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别人的排挤和冷落,受到别人的欺辱时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现在终于清白出狱了,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不会开冰箱,不会用煤气灶,对手机也一窍不通。现在他唯一的心愿就是不想给儿子加重负担,只希望能分得一些田地,和母亲在家种田养老。 目前,江西高院等多家单位向张玉环道歉。他表示接受道歉,但这26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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