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公众话语权 中国禁止非公有资本开展新闻业务

中共当局在加紧全面控制中国社会,尤其是公众话语权之际,近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公众意见,其中包括禁止非公有资本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这意味着,在“一切听党话”、所有新闻已受到严格新闻审查的当今,当局将停止所有非公有资本投资或进入与新闻相关的产业。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10月8日在官网上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所谓的社会公众意见。今年的负面清单增加了“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对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采编播发等业务进行了全面和详细的限制。 

该项禁止涉及6个方面:1、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2、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3、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4、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5、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6、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发改委刊登的负面清单征求意见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比2020年版的123项减少了6项。 

路透社周六在报道这条消息时表示,中国政府一直在加紧对公众话语权的控制,指责娱乐界“污染”社会而加以整肃,要求规范互联网和手机浏览器资讯信息传播,停止传播“谣言”、取消使用耸人听闻的标题,禁止发布任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容等。 

有报道表示,就在11年前胡锦涛、温家宝主政的2010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包括通过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鼓励上市融资、资本重构等措施,继续推动中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北京拟议推出的不准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业的新规定被认为将是其相关政策的一项严重倒退,违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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