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 招聘单位:合理合法

孕育新生命对于每位新手妈妈来说,都是值得喜悦的事情。但是对于河南省新乡市一位刚怀孕5个月的女子邹小林(化名)来说,似乎肚子里她心爱的宝宝却让她遭受到了就业歧视。原来,她在怀孕期间参加了当地的教师招聘考试,并获得了所报岗位总成绩第一的好成绩。但是她却因怀孕无法做胸透项目而导致体检缺项,最终未被录取。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表示,是邹小林体检报告不完整。多次反馈无果后,邹小林决定起诉区文教体卫局和社保局。

2019年7月,来自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的邹小林,参加了由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文教体卫局联合组织的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考试。当时,年轻的邹小林还畅想着等到新学校报到,她和丈夫就可以结束“周末夫妻”生活,一起等待孩子出生的幸福家庭生活。最终,她也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以笔试第二、面试第一的成绩进入了招聘的体检环节。

等到了8月份统一体检时,邹小林已有六个月左右的身孕,体检医生提醒她不能做胸透射线检查,会对胎儿有伤害。邹小林在得到文教体卫局带队老师的许可后,便和同批次的其他几名孕妇一样,选择了放弃胸透检查。但是大家都没想到在最后招录时,邹小林与其他6名应聘人员集体被拒绝录取。在询问招生工作人员后, 对方表示因为体检报告不完整才拒绝录用。

当接到未被录用通知后,邹小林立马打招教公告上的电话,无人接听。随后,她两次赶到医院,央求再做胸透,都被拒绝。因为有规定,不能给孕妇做胸透。第二次,邹小林甚至表示可以写承诺书,如果孩子出现问题,与医院无关。但是仍旧被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拒绝。

随后邹小林等人又到当地教育部门反映,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曹局长对她们说:“我们招录人员要求的就是有一个完整的体检报告,对我们来说考生是合格的。至于你到底是啥原因,医院不给你做或者你自己不做,这都是你们自己的事,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没有因为你怀孕拒绝你。另外,你们怀孕的群体对我们来说太敏感了,我们现在是急需老师,你还没有来上班,就马上临产了,上班之后马上休产假,你让我们的学生咋办?只能说你遇到了特殊情况,你把你的特殊情况处理以后,咱们还有机会。我们还要招老师呢。”

邹小林认为,自己受到了就业歧视,随后便向当地人社局、文教体卫局、妇联等部门反映上述问题,但均未获解决。2019年9月,邹小林将此事反映在新乡市地方领导留言板,质疑招录人员为何不直接在招聘公告中表明孕妇不能入职,她认为是在歧视女性。不久留言板回复称,根据招聘公告,特别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但根据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显示,2020年8月7日发布的新一批《平原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及考察通知》中明确提到,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登记,勿做X光检查。但此条款在邹小林报考的2019年的招聘通知中并未出现。

2020年11月,邹小林和家人向原阳县法院递交了起诉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的行政起诉状,要求撤销不予录用决定,作出依法录用决定。

12月11日,该案在原阳县法院开庭。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庭上表示,不予录用邹小林是因为她未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所以并没有违反任何行政、民事法律法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恳请法院驳回许女士的起诉。法院未当庭宣判。

截至看新闻编辑发稿时,法庭未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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