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理工大学男生涉“反送中”的案件25日展开聆讯,由警方撰写的英文控罪书上出现多处文法低级错误,裁判官陈炳宙指,不想“香港法官成为外国法官笑柄”,下令控方修正控罪书内错误。
本案被告为23岁的吕世瑜,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无牌进口战略物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三项罪名,案件2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继续聆讯。
首项控罪指他于2020年9月24日在粉岭的寓所内,无牌管有一支胡椒弹手枪及两个胡椒弹弹匣。第二项控罪指吕在没有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输入战略物品,包括一件防弹背心、14个防毒面具和3个防毒面具滤芯。第三项控罪则指他“管有攻击性武器”,包括一支伸缩警棍和两把军刀。
周四开庭之时,主控原本提出案件毋须答辩,并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8日再讯,但控方发言被裁判官陈炳宙打断;陈官认为要先处理控罪书上的英文版本,并念出控罪书内容:“one number Pepper Ball, two numbers Pepper Ball”、“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
陈官表示:“小学生都会知,one apple two apples,我唔想单案第时上到终审法院,香港法庭会成为外国法庭的笑柄。”陈官随即休庭,要求控方在半小时内修正错误。
综合传媒报道,相关控罪书的中英文版本都是由警方撰写,而英文控罪书的错误包括“one number Pepper Ball Tactical Compact Pistol and two numbers Pepper Ball Magazine”、“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one number of saber knife”和“one number saber knife and one number extendable baton”。
控罪书上显示,负责此案的警方主管为高级督察黄柏基(译音),而处理案作的单位为警方国家安全处。
此案押后至4月8日再讯。吕世瑜在下月初生日,散庭时,旁听席有公众人士大叫“生日快乐!”、“手足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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