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发出来之后,一位仁兄发来消息:荆烽还愿意孜孜不倦讲解常识,真是好人。
这句话比文章得到打赏还让我感到满足,同时,对我也是激励与鞭策。
今天,继续讲关于新闻和媒体的常识。
一
18日凌晨,贵阳市涉疫人员转运车辆在行驶至黔南州三都县发生事故,已造成27人遇难。
这样一则令人悲痛的消息的传播时间轴大致如下:
1)午后时分在社交媒体流传;
2)13时许,警情通报,大多数官媒转发通报内容;
3)17时许,财新发布《贵州一大巴车凌晨侧翻27人遇难 乘客为疫情转运人员》;
4)18时许,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发布《贵州省委省政府迅速组织开展黔南州三荔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救援工作》。
二
上述这些内容中,1)可称为新闻线索;2)属于政府发布;3)是真正的新闻消息;4)属于宣传通稿。
也就是说,上述四个东西中,只有财新一家发布的,才叫做“新闻”;
悲哀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全中国也就只有财新这一家媒体,发布了关于这个事件的“新闻”。我引述其中导语部分的一段如下:
社交平台上有消息称,事故车辆为疫情隔离运送车。对此,三都县应急管理局人士向财新确认,事故车辆所乘人员为贵阳至荔波的疫情转运人员,途经三都县,其他情况不清楚。
由此不难看出,财新这篇报道,最起码提供了一个最为重要的增量信息:事故车辆所乘人员为贵阳至荔波的疫情转运人员。这一信息的提供,在警情通报中未提到、也早于贵州日报的确认,且比后者更加精准。
三
我们来看下财新这则新闻一共到底做了多少个采访,紧随上述导语之后,原文如下:
荔波县卫健局表示,事故车辆目的地确为荔波,其他信息未予透露,称以官方通报为准。
黔南州卫健局告诉财新,事故车辆目的地由防控办协调,对其他情况不清楚;财新多次联系黔南州疫情防控办,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黔南州交通运输局说,事故车辆目的地由省里协调,但没有确认是否系疫情转运人员。
黔运集团工作人员称,公司领导都去现场处理事故,对司乘人员情况不了解。
可见,记者采访到的信源包括1)三都县应急管理局;2)荔波县卫健局;3)黔南州卫健局;4)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尝试采访但未联系到的为:黔南州疫情防控办。
四
除去采访之外,财新这条新闻还非常精炼地提炼了许多公开信息,包括贵阳防疫发布会、地图软件显示的贵阳到荔波的距离、交通运输部旗下“中国路网”微博(已删除),以及非常重要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38条: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而事故的发生时间则为2时40分许。
这些都可以视为广义的“采访”。从新闻的生产规律来说,只有“采访”才能得到信息,而提供有效信息则是新闻乃至媒体的生存之本。
事实上,媒体不到现场、记者不去采访,已经在年初的丰县铁链女事件中表现得很充分了,这一次不过是再次提醒一下我们:
2022,是专业媒体(理念和实践)全面走向衰败和灭亡的元年。
五
本文无意吹捧财新,其实财新这篇稿子的操作也不过是一家专业权威媒体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基本操作而已。
讽刺的是,这种基本操作也成为了中国媒体圈的“独苗”,从而显得弥足珍贵。
其实我很想请教一下某社、某报、某台,只会转载一份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他们确实是这么做的),那还要媒体干什么?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熟了橘,原文已被删除)
本文由看新闻网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看新闻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
本文网址:https://vct.news/news/4245e674-b763-4158-aa14-79d0d6479d4f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