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自称“超速撞死人”未被起诉 炫耀花50万摆平

日前,安徽一男子在网络称自己曾因超速撞死过人,却未被起诉,炫耀花费50万(人民币,下同)摆平,甚至连驾驶执照都未被吊销。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还晒出了《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引发关注。陆媒称,采访当地多个相关部门,但未获得确切答复。之后,北京青年报发表报导称“细节不实 将查处传谣者。”

近日,一份群聊截图在网络热传,图片显示,一名男子在群聊中发布自己2019年拿到的驾驶证信息,包括交通违法13起,其中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该男子和群聊中称,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自己在国道开到160码,由于速度太快,“对方的尸体都不全了”。

该男子表示,虽然他撞死了人,但是他并没有被起诉。他说:“50万花出去,谁不迷糊,驾驶证都没吊销,对方讹了我50万。”

男子还在群内公开了一张由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编号为东检刑不诉〔2023〕162号的《不起诉决定书》。

上面显示,被不起诉人李某出生于2001年,安徽省颔上县人。2023年7月1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名被阜阳市公安局综合执法分局取保候审。经检察院查明,2023年5月19日22时05分许,被不起诉人李某驾驶皖KA2B20号小型汽车沿阜阳市颍东区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楼孜镇富民商业街南头路段时,撞上被害人张某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张某明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相关部门推诿

交警支队

1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求证。有警察表示:“哪个民警处理的?六大队出的警?直属六大队去年7月份就已经解散了,没有六大队了。”

该警察还称在电话里面没办法核实身份。他说:“我没办法跟你查阅案件,如果你需要什么,拿上你的身份证明,去交警队找那个民警,由民警给你解答,我没办法给你透露这个案件情况。”

当记者询问车祸撞死人是否必须吊销驾驶证,该警察表示:“我没办法回答你的问题。”

检察院

1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询问记者是在哪里看到网帖信息。他问:“你是给我们通报这个信息是吧?”

记者询问不起诉决定书是否真实,该工作人员答复称:“这个得问业务科室,我们是办公室,你问我们管宣传这一块的吧?”

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政治部的电话,并表示“昨天(24日)我们政治部好像接到这个消息了,我们也关注到这个消息了。这个东西不是我们发的,但是这个决定是我们根据事实依法做出来的,最终的话,你跟我们政治部联系一下,找政治部的张主任。”

记者追问是对车祸肇事者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工作人员表示:“以他们政治部宣传部门的说法为主,因为最终的结果,都是以他们那边来负责处理的,你跟他们联系就行了。”

记者询问是否已找被不起诉人核实,其驾驶证是否没被吊销,这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得具体问承办检察官,我们只是办公室,我们不是负责处理经办的。”

记者联系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人员表示:“张主任现在不在。”政治部另一位工作人员答复道:“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他们领导现在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

对于是否已联系不起诉人核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他负责处理,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实相关情况,他说:“早上领导来了就在开会。”

对于网传车祸肇事者有关系没被起诉的说法,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应该是不可能的。他们发的链接我也看了,根本没有说他有关系的事情。”

这位工作人员接着称:“我不是办人员,现在领导正在研究这个事情,我只是看到链接了,具体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知道的话,我就给你说了,因为我们不是业务部门,我们是行政部门,具体办理案件我们也是无权过问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出来之后,领导现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现在领导也没在办公室,所以我也没办法给你一个具体的解释。”

北京青年报辟谣

1月26日,北京青年报发文称,警方回应男子炫耀撞死人未被起诉事件,“细节不实,将查处传谣者”。

安徽男自称“超速撞死人“未被起诉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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