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酒驾惯犯撞死台女留学生 检求刑6年 医生父不满

台湾一名在韩国攻读博士的女学生曾以琳去年在首尔街头遭酒驾撞死,韩国检方3月8日对酒驾肇事者求处6年徒刑。曾以琳父亲曾庆晖对此表示非常难过不满,慨叹女儿生命只值6年徒刑。

综合媒体报导,28岁的曾以琳是卫生福利部嘉义医院麻醉科主任曾庆晖的女儿,去年11月在韩国遭酒驾车辆撞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日开庭,检方要求对52岁肇事者处以6年有期徒刑,相较一般韩国酒驾案件算重惩,一审将于4月14日开庭宣判。

曾以琳遭酒驾撞死后,其亲友们曾透过韩国青瓦台“国民请愿”问政平台发起连署,希望加重酒驾刑责,五天内就达到20万人连署门槛。

检方指,肇事者过去曾有两次酒驾肇事,但都只有罚款,这次犯行更重大,因此求处6年徒刑;依韩国2018年通过的新规,酒驾致死刑责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相较于一般韩国酒驾案件来说,对曾以琳案的求刑算是重惩。

对于检方的求刑,曾庆晖表示内心非常愤慨、十分不满,认为女儿28岁的青春年华就这样结束了,慨叹一条生命只值6年徒刑。

曾庆晖指,这名酒驾肇事者已是第三次酒驾肇事,但前两次都是罚款解决,若第一次酒驾肇事就能重惩,也许女儿就不会被撞死,因此,拒绝酒驾肇事者的和解要求。

曾庆晖说,他与妻子写了中文、英文各一封信,准备委托律师交给承审法官,希望更严厉处罚酒驾肇事者,不要让女儿的死白白牺牲,另也吁请韩国当局加重酒驾刑责,这样每年可以挽救更多韩国人和外国人的生命。

台去年酒驾致死 判刑1年半至6年半

据《联合报》报导,曾任雄检检察官的律师刘嘉凯说,对照台湾去年类似案例的判决,酒驾致死刑期在1年半至6年半之间。

刘嘉凯指出,若媒体报导正确,韩国的酒驾致死刑责从原先1年以上徒刑加重为3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相较于台湾的刑法185条3项2款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单独比较法条规定,韩国其实较重,以台湾实务上认知,韩国检方不算轻纵,但用韩国规定来看,也不能称为“重”。

他以去年判最重的酒驾案例说明,指桃园一名男子酒驾开车,撞击路边铁丝围栏、冲入草丛,造成铁丝围栏倾倒在道路上,害路过的杨姓骑士倒地不治,法院考量他狡辩拒认罪判6年半徒刑,另因涉肇逃,合并执行8年8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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