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23日修订「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23日刊宪并即日生效,加入有关电子设备的补充条文,接受调查时若拒绝提供手机或电脑密码,可判罚款10万元港币及处以1年徒刑;提供虚假或误导成分资料,则增至罚款50万元及3年徒刑。
综合香港01、明报报导,港府表示,修订是根据多年执法经验及法庭案例作出,因危害国安罪行多透过电子设备策画与传播,加密资料增加调查难度,赋权要求提供密码可协助及时取得证据、防范风险,并强调措施主要针对危害国安行为,不会影响一般市民日常生活。
根据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今次修订涵盖内容长达98页,是「港区国安法」实施近6年来第二次修订实施细则。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新规主要是细化既有搜查权力,与其他地区反恐或反洗黑钱法例相似;亦有建制派人士指出,对严重案件设定门槛与抗辩机制,已具一定保障。然而人权团体与关注言论自由的组织则持续表达忧虑,认为在国安法框架下,电子设备与资讯自由可能进一步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