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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台海局势如何紧张,两岸三地所制作的中国宫廷剧,总是能以扣人心弦高潮迭起的剧情掳获人心。近日继中共于2018年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取消国家主席两届任期制,正准备为习近平2022年“黄袍加身”之际,又传出“当局”禁用“翡、翠”等文字,无论言谈或书写,只要遇到统治者名讳或有贬抑嘲讽谐音,一律都要回避。 翡翠原是一种宝玉,专为增加美观却也是没有实用价值的物品;翡翠也是一种鸟类,嘴长且直、羽毛光彩夺目,但也引申喜欢人前背后说长道短、搬弄口舌滋事生非。当然,现在也被中国网民用来形容自已的领导人,影射为“非习”、“习习卒(死)”之意,有抗议习近平大权独揽、及诅咒“习大大死两次”大逆不道意味,严重挑衅“皇权”,自然以“斩立决”禁用治罪。 在中国历朝官场中,“避讳”是相当具有中国专制政权特色的宫廷政治文化,上至皇宫贵族下到黎民百姓都要严格遵守;熟知个中奥妙者,或可加官进爵、逢凶化吉,违逆者重可抄家灭族、轻者可流放边疆。避讳含盖“言词”及“文字”,如对现今中共领导人不可直接戏称“习包子”、“扛麦郎”或“小熊维尼”,须以“平易近人”的亲民形象称呼,遇习近平名讳就要以“缺字”、“换字”、“改音”,但不能有负面影射,如“习禁评”、 “习卒习” 或“ 革除陋习”等各种方式为之;不能对“习核心”或“习思想”有丝毫不敬或挑战之心,不能对“皇权”高谈阔论说三道四,更不能泄漏“皇家”成员身份,否则将面临14年牢狱之灾。 自从习大大2012年登基之后,以言词及文字勇于“挑战习帝”者不可胜数。从2014年知名西藏歌手格桑亚培因一曲“藏人们”,歌词内容被视为涉及政治遭判4年徒刑;2016年北京地产大亨任志强,因大放厥词形容习近平是“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被中共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在一段录音档批评习近平“就是一个黑帮老大”,被中央党校开除党籍流亡美国。未来这些中共“反革命份子”在习近平“朕即天下”的威权统治下,只能噤若寒蝉或流亡天涯、如果不吐不快就要有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准备。 中国各朝各代都有大兴“文字狱”案例,是中国专制统治者对文人的一种政治迫害,即便从1945年播迁来台的政权都难以回避,如一则商业广告文案“世界的国货”,就被检举自右往左读,有“祸国的介石”谐音,自然要被罗织罪名。目前生长在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台湾,不管早从13世纪或17到19世纪移居来台的原住民或汉人,或近期从他国移入的新住民,都何其有幸皆享言论、宗教、免于匮乏及恐惧的自由,不用担心害怕对统治者的批评指教,会遭到残酷的“秋后算帐”。 中国宫廷剧能受到全球使用中文观众的欢迎,除了导演、制片、编剧运筹帷幄、演员精湛演技、及剧场人员通力合作外,不外乎来自于普罗大众对于中国历代“深宫大内”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步步惊心的剧情攻略所吸引;同样的,习近平与其他六名政治局常委平时的“卖力演出”,也都是“观众评论”的焦点,只是生活在中共统治下的人民,只能看戏鼓掌叫好,甚至要配合演出粉墨登场,但不能“随心所欲”妄议中央或诅咒领导,否则可能会如戏中“大刑侍候”或推出“午门问斩”。 (※作者为台湾政府前驻美人员,全文转自上报)
香港泛民组织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9月6日被香港警察国家安全处逮捕。警方指,谭过去数月摆设29次街站,发表引起憎恨、藐视政府的言论,决定以《刑事罪行条例》拘捕他。这是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后,香港首次以煽动言论名义逮捕民众。谭被捕后在脸书发文表示,这是以言入罪,但“要我收声,我仲大声”。 综合媒体报导,别名“快必”的谭得志6日上午约10时在大埔的住所遭港警国安处逮捕。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谭在“限聚令”生效的6至8月,共摆设29次街站,并透过脸书直播,“巧立名目”举办防疫讲座,但内容可能引起民间对政府的憎恨、藐视。 立法会议员陈志全(别名慢必)6日下午在大埔警署外拍片表示,谭的身体并无大碍,计划拒绝保释,其律师也会要求会见李桂华,要李交代事件。 6日原为立法会选举日,但被港府以防疫为由推迟一年,引起港人愤怒。有香港网友在网路上号召6日举行九龙大游行,诉求之一是反对港区国安法。谭曾多次在网上表示,他会在区内“巡回游走”来“拉票”,也会举办活动鼓励市民当日到该区来回行街、购物和吃东西。 谭被捕是否与6日的九龙游行活动有关,警方并未说明。但李桂华简报对谭的拘捕行动后,再次呼吁市民不要参与当天的集结活动,以免传播疫情及以身试法。 至于谭是否因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1条的“煽动分裂国家罪”而被国安处逮捕?李桂华指出,国安处最初以法条调查案件,以致是次行动由国安处人员,而非警队其他人员到谭的家中拘捕他,但经过搜证、谘询律政司后,认为以《刑事罪行条例》拘捕较为合适。至于未来是否会有更多人被捕,以及是否会以港区国安法处理,仍有待调查。 依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10条规定,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港币5,000元罚款和两年的有期徒刑,之后再被定罪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谭多次被捕 斥当局打压 “会继续抗争” 谭这次被捕并非首次。今年7月17日下午,他在港岛数码港停车场就被逮捕过,在被捕2小时内被闪电落案控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并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谭得志当时说,他至少有七罪被控在身,“多到自己都不记得”,直斥当局对他政治打压,更指法庭将保释金定为10万元是“打劫”,但他强调不会因此而被震慑,会继续抗争。 如果警方以谭7月前的言论控其违反港区国安法,恐有毁诺之嫌,值得关注,因中国政府曾承诺国安法无追溯力。 对于警方以《刑事罪行条例》的散布憎恨政府罪名拘捕谭得志,本身是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这明显违背《基本法》与国际人权公约保障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彻头彻尾的以言入罪和文字狱。 人民力量对于警方以煽动文字罪无理拘捕谭得志,作出强烈谴责。人民力量认为,谭针对时弊、讲出事实真相,警方以此拘捕他绝对是以言入罪,令香港人不敢再为公众利益讲真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