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贪污案

中国最大银行贪污案第三位嫌犯被判无期

中共建政以来最大银行贪污案终于迎来结局,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许国俊被控贪污、挪用公款合计超过人民币23亿元,13日被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国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通报,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许国俊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便利,伙同许超凡、馀振东等人,采用办理虚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共计折合9亿馀元;挪用公款共计折合14亿馀元。 据上观新闻,这起案件是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最大的银行贪污案,许超凡、馀振东、许国俊为开平中行前后三任行长,在案发后,三人逃到香港,后转赴加拿大,最终到达美国。 中国有关部门其后展开追逃追赃。 馀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 2021年,许国俊被从美国强制遣返回国。 2006年3月31日,江门中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馀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追缴涉案款物及违法所得,退赔受害单位和上缴国库。 2021年10月13日,江门中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这起惊人贪污案13日迎来结局,许国俊被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三人量刑的不同,该案审判长表示,从罪责上看,许超凡罪责最重,馀振东次之,许国俊再次。 但从情节上看,许超凡、馀振东是自愿接受遣返回国,构成自首,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没有自首这一减轻处罚考量。

大马前首相纳吉布涉一马弊案 7项罪名成立遭判12年

马来西亚法院周二(28日)判决前首相纳吉布7项贪污滥权和洗钱罪名成立,判处他12年徒刑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马来西亚法院28日对SRC公司世纪审判结果出炉,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旗下SRC国际公司转出4200万令吉到纳吉布(Najib Razak)个人户头一事,基于辩方无法提出新的事证,因此法院判决4项贪污及3项洗钱罪名成立,判处纳吉布12年有期徒刑及罚款2.1亿令吉,纳吉布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刑罚,法院准许暂缓执行监禁和罚款。 大马的1MDB贪腐案源自于纳吉布2009年上任期间。他上任没多久成立官方战略发展基金为“一马发展基金”,宣称要把马来西亚发展成为地区金融中心。但2015年7月爆出纳吉布涉及贪污高达7亿美元,而1MDB则被发现在2009年至2015年间,遭不当挪用公款至少45亿美元,还牵扯到马来西亚籍富豪刘特佐(Low Taek Jho)。 该项款目追讨了5年多,目前追回约11亿美元资产,尽管纳吉布否认贪污,但当时纳吉布的副手慕尤丁曾劝纳吉布应该避嫌,不要执掌1MDB,但是遭到开除。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布,在2009年4月3日宣誓成为马来西亚第6任首相,任期直至2018年5月。在2018年5月9日举行的全国大选中,他领导的国民阵线下台之后,面临一连串的指控,并成为马来西亚首位被控上法庭的国家领导人。 辩护团队称纳吉布为受害者,并称已在美国与马来西亚遭起诉的金融家刘特佐(Low Taek Jho,亦称Jho Low)才是主谋。目前行踪不明的刘特佐则始终自称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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