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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条例

612基金秘书机场被捕 所有被告否认控罪10/25裁决

与香港“反送中”运动有关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秘书施城威日前被警方逮捕,他被指控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此前,施城威与该基金5名董事被当局指控违反《社团条例》,没有为该基金申请注册。 综合港媒报导,警方国家安全处11月5日在机场拘捕了38岁的施城威,指他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第29条“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施城威获准以港币10万元交保外出候查,同时交出旅行证件,明年2月向警方报到。 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抗争活动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许多人因此被捕。泛民政党及团体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透过筹款协助被捕的抗争者进行辩护等。 今年5月,警方依国安法拘捕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以及该基金5名信托人:艺人何韵诗、年逾九旬的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 当时警方指他们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涉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国安法第29条。但警方其后仅依社团条例起诉,指称陈日君等5人及施城威未在特定时间内为基金申请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 案件9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5日续审时,代表施城威的大律师梁晴怡指,施城威是一般雇员、合约式独立承包商,为612人道支援基金处理行政工作,行事须请示各信托人,权利义务与信托人不同。但裁判官质疑施城威并无承包合约,认为他有份统筹基金的工作,又质疑施城威的顾问公司和基金无关。 控方指,社团内任何成员如具有职务符合条件,即属干事,施城威获授权自行运用2万元以下款项,显示他与其他信托人之间有相互权利,等同干事秘书或司库职务,有否签署信托契约属“无关痛痒”。 辩方反驳指,控方所指的相互权利应为双向,并非由信托授权。 对于被控“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前述6人均否认控罪,法官将于本月25日做出裁决。

反送中612基金案开审 九旬陈日君主教等人不认罪

担任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等5人,及基金秘书施城威,被控没有为基金申请注册。案件周一(26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所有被告否认控罪,裁判官周二(27日)裁定表证成立,辩方指各被告不作供、不传证人,案件押后至10月26日作结案陈词。 2019年反送中期间,抗争活动演变成大规模暴力冲突,许多人因此被捕。泛民政党及团体成立“612人道支援基金”,透过筹款协助被捕的抗争者进行辩护。 今年5月,警方依国安法拘捕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以及该基金5名信托人:艺人何韵诗、年逾九旬的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 警方指称他们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制裁香港,涉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但警方目前只依社团条例起诉,称他们没有在特定时间内为基金申请注册或申请豁免注册。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万港元的罚款,但不会被判入狱。 综合媒体报导,案件26日起开审,各人在首日审讯中不认罪。陈日君等人的辩护律师指,相关基金并非社团,不需按照社团条例注册。案件争议为控方能否证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属《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以及被告为基金干事。  前教廷部长:陈日君不应被港区国安法定罪 前教廷万民福音部长费洛尼(Fernando Filoni)枢机主教23日发表公开信,强调陈日君主张的自由权利,是所有政治与公民体系都应捍卫的,陈日君不应被定罪。 这是首位曾担任教廷高层官员的神职人员,公开挺身为陈日君发声,在天主教界投下震撼弹。教廷官方迄今未表态捍卫陈日君,引起不少国际媒体批评声浪。 费洛尼在信中表示,耶稣面对施洗者约翰受审时,也没有选择回避噤声,因此他要站出来为陈日君做真实见证。他认为,陈日君不论对其中国人的身分,或对信仰的天主教会,都无愧于心,不应受到定罪。 费洛尼说,讲出真理要付出代价,耶稣也曾为说真话付出代价,耶稣在一场审判中被认为冒犯了当时罗马统治者的权力,几乎要被判处死刑;现在另一场审判正在香港上演,香港是他深爱且住了8年的城市。 德国红衣主教穆勒:梵蒂冈“抛弃”陈日君 教宗方济各本月早些时候拒绝评论陈日君主教被捕事件,但表示他决心继续与北京进行对话。 梵蒂冈正努力于今年晚些时候与北京就任命中国主教问题续签有争议的协议。陈日君强烈批评该协议是对中国地下天主教徒的“出卖”。 德国红衣主教格哈德‧穆勒(Gerhard Muller)批评梵蒂冈“抛弃”陈日君。 穆勒本月早些时候告诉意大利报媒《Il Messaggero》,最近在罗马召开的枢机主教会议没有发言支持陈日君主教,他对此感到失望,“我们抛弃了他!”

612基金案 陈日君何韵诗等否认控罪 案件9月审理

担任香港“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等5人,及基金秘书施城威,周二(24日)就其被控违反“社团条例”出庭。所有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审理。 综合港媒报导,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艺人何韵诗、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在囚的前议员何秀兰,以及该基金秘书、社民连成员施城威,分别被控未遵循“社团条例”为基金注册,案件周二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首次出庭)。 6名被告在庭上否认控罪。辩方律师在庭上表示,自己并非要教控方如何工作,但本案控罪的最高刑责仅罚款港币1万元,控方却准备大量证据,耗费法庭大量时间,做法不合比例,似乎有些过分。 他说,案件只有少许的事实争议,而在法律争议方面,则会聚焦在612人道支援基金是否属于社团。 法院将于8月9日针对本案作审前复核,9月19日审讯,预计审期5天,控方有17名证人,并依赖8小时的影片。 除施城威外,5名被告因遭指控涉嫌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5月初被捕,之后获得保释。何秀兰则因参加2020年“六四”集会案,仍在狱中服刑。 香港泛民政党和团体在“反送中”运动期间,为协助被捕抗争者聘请律师和诉讼,成立了612人道支援基金。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612人道支援基金2021年8月18日宣布停止接收新支援个案,且不再使用托管人“真普选联盟”的银行帐户,秘书处也于同年10月31日解散。 港媒报导,港警去年9月开始调查该基金,包括:捐款组织或捐款人,是否涉及“勾结外国势力”。

未交成员名单等资料 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遭罚8千

遭控“未遵从通知规定提交资料”的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昨(1)日在法庭认罪,“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既然怀壁我有罪”。裁判官最终对他判处罚款8,000元。 警方今年4月指控民阵涉违反社团条例,要求民阵于5月5日前提交成员名单、活动及资金来源等六项资料。时任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回复警方指,根据基本法,港人享有结社自由,不认同临时立法会引入的社团条例,更不认为民阵是非法组织,原则上不会逐一回应警方的提问。 据港媒报导,陈皓桓昨日出庭没有律师代表,也拒绝由当值律师服务,表示有关条例不涉及太多法律问题,属“政治事件”,希望可尽快求情及判刑。 陈皓桓表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既然怀壁我有罪”。他亲自陈情指,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与警方合作19年,无人提醒过民阵未注册。他质疑警方为何不在2002年、他6岁时,向民阵创办人发信并提醒注册,而是过了19年他成为召集人后才发信给他,并仅仅控告他。 承认案情指,2006年7月18日,民阵首次向警方注册,并登记为社团条例下的注册社团。同年9月民阵通知警方已解散,并随之撤销注册,警方其后再没收到民阵的注册申请或豁免注册的申请。 案情指,民阵多年来组织多个活动,包括大规模公众集会和游行,亦定期在官网和社交平台上更新、留言、争取公众支持。 陈皓桓2018年起为民阵副召集人,2020年及2021年成为召集人。

民阵宣布即时解散 学者指港人将以移民消极抵抗

投身社运19年、曾创200万人游行辉煌纪录的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8月15日宣布解散,并即时生效。警方随即重申,仍积极跟进民阵违反《社团条例》的罪行。有学者指出,面对社会弥漫著白色恐怖,公民社会料将进一步被削弱,选择移民将是消极的抵抗方式之一。 民阵在解散声明中表示,在日前召开的周年大会上,出席成员团体一致决议自8月15日起解散;民阵约160万元的资产将由民阵资产托管团体捐给合适的团体。 民阵在声明中感谢过去19年来有香港市民并肩同行,一同经历反23条、反高铁、反大白象工程、雨伞运动、反送中运动,且创造50万人、100万人、200万人游行的纪录,让诉求响彻整个城市,让世界看到香港,让灯光照耀黑暗,让民主自由种在人心。 警方称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而抹掉 警方在同一天重申,一个组织及成员犯下的罪行,有关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被抹掉,警方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士有否违反港区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警方称,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也并非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因此该组织是不合法运作的组织。 蔡子强:公民社会进一步被削弱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表示,民阵发起了多次数十万人上街的游行,民阵解散后,香港在可见的将来要再有大规模政治动员或上街的机会,将会被大大削弱,相信政府乐见反对声音减少。 蔡子强预期,民间组织将会“解散一个少一个”,令公民社会进一步被削弱,如果市民无法妥善表达反对声音,可能会采用其他方式表达,例如移民。 刘兆佳:民间社会仍有发展空间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则表示,基本法保障港人集会结社自由,即使民阵解散,也不代表日后再无示威游行。他认为,只要不是挑战国家主权或危害国家安全的游行,而是针对香港内部的实务问题,相信仍可举办,也可能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 刘兆佳又认为,若香港日后保持集会结社自由,加上仍有民生问题,香港仍有空间让民间团体存在,但须守法及尊重宪制秩序,一些较少鼓吹政治斗争的组织,反而可能使民间社会发展空间更大,民间团体发展时亦可避免政治化或偏离本质。 社运领袖纷成阶下囚 今年4月,警方曾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民阵提交6项资料,包括:没有申请社团注册的理由;网页及facebook专页是否由民阵管理;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及开支、银行户口号码等;以及过往举办的游行集会目的和地点等。时任召集人陈皓桓拒绝逐一回答。 在警方要求民阵提交资料前,新加坡《联合早报》曾于3月引述消息指,民阵正被调查,指民阵或因接受外国资助举办反送中运动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取缔。陈皓桓随即否认民阵有收取任何外国政府或机构资助。 民阵是泛民阵营的最大联合平台,在其遭取缔的消息传出后,陆续有成员和团体宣布退出,使其从最高峰时的60多个团体,到8月解散前仅馀8个。 曾任民阵召集人的陈皓桓、岑子杰、区诺轩和范国威,都因不同罪行被判囚或还柙。

民阵昔发动50万港人上街 “今年不办七一游行”

过去在香港主办过十多次七一游行的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由于被警方定义为“无注册社团”,日前宣布今年不办七一游行。民阵临时召集人钟松辉指,自2002年成立的民阵已经完成历史任务,以后不会再办任何活动。 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国后,民阵曾持续18年举办七一游行,2003年成功发动50万人上街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使“七一游行”成为香港民主抗争的精神象征。不过,民阵临时召集人锺松辉日前向港媒表示,在目前的政治气氛下,以及警方认为民阵属于无注册社团,还有限聚令限制,相信民阵申请任何公众集会或游行,都不会获得批准。 他表示,在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入狱后,秘书处陆续有人离开,现已停止运作,很难再举办大型活动。早前亦有会员团体陆续退出,8月底若会员团体未提交更新资料时,将视为退出民阵。 锺松辉认为,自2002年成立的民阵,现在的情况不是叫做解散,但不会再搞任何活动;就算日后民阵不再存在,其实民阵已完成一个历史任务。 民阵去年申办七一游行首度被警方反对,结果时任召集人陈皓桓以个人名义发起反“港区国安法”游行,最后引发港岛多区出现警民冲突。 锺松辉评估,民阵过去追求双普选、改善施政等,不触及港区国安法,现在主要是民阵被警方定义为“无注册社团”,就有机会触犯法例。 民阵于4月下旬接获警方来函指称,曾于2006年7月申请注册为社团,获批准及接纳,至同年9月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取消注册后,有迹象显示民阵仍以社团形式运作,涉嫌违反《社团条例》第五条规定。 锺松辉表示,在陈皓桓入狱前,民阵开会决定找他做临时召集人,主要负责“看守”,9月将再开会,届时再选召集人。 陈皓桓因涉前年“十一”游行案,5月被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成立,判监18个月,正在服刑,他同时身负多宗其他控罪。前召集人岑子杰,亦涉民主派初选案被羁押候审。

港民阵遭疑违反社团条例 支联会:警找借口取缔

香港民主派平台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4月26日向传媒透露,警方指其涉嫌违反《社团条例》,要求民阵提供六项资料,包括:2006年9月至今举办的所有游行集合时间与地点,以及民阵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等。对此民阵成员之一支联会质疑,警方今次行动有政治目的,可能是为了取缔民阵所做的铺排。 民阵表示,召集人陈皓桓26日到警署报到期间,收到警方社团事务主任文件提及,民阵2006年申请注册为社团,但同年又申请取消;根据传媒及社交平台资讯,警方怀疑民阵仍以社团形式运作,涉嫌违反《社团条例》。 警方要求民阵提供六项资料 警方要求民阵在5月5日之前提供六项资料,包括:未再申请社团注册的原因、社交网站Facebook专页是否由民阵建立及管理,民阵从2006年9月至今所举办的游行集合时间与地点,以及民阵成立以来的收入来源、开支及用于接收任何资金或款项的银行户口帐号。 此外,针对去年民阵与支联会等其他团体联署,向联合国发出“国际人权日70周年、停止酷刑、尊重人权”声明,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敦促中国及港府改善人权状况等,履行联合国捍卫人权义务和责任,警方也要求民阵解释该声明之目的与内容。 针对警方要求提供的六项资料,陈皓桓27日向美国之音表示,民阵将寻求法律意见,再召开记者会回应。他认为,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希望市民先关心入境修订条例。 支联会质疑警方利用社团条例取缔民阵 民阵成员之一、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向美国之音表示,警方的行动可能有政治目的,可能是藉《社团条例》的一些规定来铺排取缔民阵,“它这样一来是滋扰,二来其实可能真的交不出(相关资料)的时候,它就大条道理说你交不出,你违反《社团条例》,或者你这个组织就是一个可以取缔的组织,我们很担心它是藉著这个作为一个开始,就想取缔民阵成为一个非法的组织。” 对于警方要求民阵解释发给联合国的联署声明,邹幸彤认为,向联合国反映人权状况没有任何违法,这是警方“在阻吓香港的民间团体合法合理地同一些联合国的人权机构,或者联合国的组织去做交流,这个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新加坡报章3月初引消息指民阵或被取缔 去年6月底北京强行推出港区国安法后,就有多个本土及自决派组织及时宣布解散,包括:香港众志、香港民族阵线、学生动源等。 八个多月后,新加坡《联合早报》3月初引述不具名的消息,报导了民阵可能被取缔的消息,称民阵曾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简称NED)资助,举办反送中活动,香港当局正进行调查,一旦证实属实,民阵将可能因违反港区国安法而遭港府取缔。 该报导又引述不具名消息表示,民阵一直没有向港府做社团注册,有可能触犯《社团条例》。一旦罪成,民阵负责人最高可被判监禁三个月。 民阵可能被取缔的消息一出,随即引发退出潮,包括:街坊工友会、公民党、新民主同盟、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民协以及民主党等政党及组织,相继宣布退出民阵。 表明不会退出民阵的社民连主席黄浩铭向美国之音表示,类似的联盟方式在香港相当常见,包括建制派的前特首董建华、梁振英等,都很喜欢搞什么联盟,质疑这些建制派联盟是否有根据《社团条例》做出申请。 黄浩铭表示,人权是普世价值,中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之一,也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警方要求民阵针对向联合国发出的联盟声明做出解释,是警方想向民阵套料,也想看看民阵会如何反映。 民阵创立于2002年9月,是近20年来香港民主派的联合平台,多次发起七一大游行及百万人反送中游行集会。截止2019年6月,参与民阵的民间团体及政治团体多达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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