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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中国流行跨界, 卖花露水的可以和卖鸡尾酒的联名推出限量版鸡尾酒,卖奶糖的可以和卖化妆品的联合推出润唇膏。最近,中国邮政也玩起了跨操作,开了一家奶茶店,引发关注和热议。 近日,有网友爆料自己家楼下中邮大药房刚刚成立奶茶店,名为“邮氧的茶”。据新京报报道,这家奶茶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一位“邮氧的茶”店员称奶茶店属于中国邮政旗下恒泰药业有限公司体系。 该家奶茶店已于2020年10月被大众点评收录,其所售新茶饮包括水果茶、奶茶、果奶以及纯茶产品。产品价格从7元-23元不等,价格最高产品为“燕窝鲜牛乳”。 据企查查显示,目前该奶茶店运营公司为福建省邮氧的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已申请注册商标,该公司最大股东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不过, 中国邮政福建公司回复称,奶茶店并非邮政业务。据天眼查显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中邮恒泰药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有。 中国邮政开奶茶店的消息随后也在网络引起热议,有网友调侃道,“去邮氧的茶上班有编制吗?”、“事实证明卖奶茶比开银行赚钱!” 还有网友问,是送快递亏太多了吗?点奶茶包邮吗? 开拓创新还是不务正业? 有财经分析师认为,中国邮政卖奶茶的原因有三点:第一,奶茶市场足够大;第二,邮政门店多,有天然优势;第三,寻求多元化发展。 天使投资人黄刚表示:“邮政在全国拥有庞大的网络,具备全网的物流配送能力,这次邮政开奶茶店,可以快速布网,看是非常不错的商机。但邮政的服务能力和产品的打造能力,供应链的运营能力,产品营销能力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挑战。邮政缺的不是机会,每一次商业浪潮到来都有机会,关键是体制约束下的机会把握能力!” 此外,知名设计师叶根友质疑邮政不务正业,他认为:“中国邮政拥有非常强大的资源网络,但是这样的资源却被以前的那个专有制的优越感太强而弄的失去了市场,邮政银行,夹杂在这么多银行中,靠人际关系来开展业务,不是长远发展战略。邮政快递,到达时间慢被用户列为标签,最近几年似乎有所改变,但是市场份额也逐渐下降。现在还不务正业,经营奶茶店,两个生态丝毫没有搭边,不知道是想跨界一炮走红还是让邮政的主业务收入下降从奶茶中赚钱? ”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是国有独资公司,公司除经营各项邮政业务,还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多年来,中国邮政实现了从经营函件包裹、报刊发行、储蓄汇兑、集邮等业务的传统邮政企业,到既经营邮政基础性业务,又经营金融业务、快递物流业务和电子商务的现代企业集团的转变。 据官媒披露,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家了,失去了赚钱的电信,邮政亏损179亿元。为此,国家出台了“8531”补贴计划,也就是从1999年开始到2003年分年依次补贴邮政80亿、50亿、30亿、10亿。后开展金融业务,才于2001年盈利6085万元。
2月2日,一段名为“阿德奶茶店女店员讨薪不成反被掌掴踢飞”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在该事件中,打人者掌掴踢飞女员工的行为肯定违反了澳洲刑法。同时,在我们盛晶律师行的法律谘询群中,也有不少人谘询在这个事件里,奶茶店的老板是否有违反澳洲雇佣法。今天我们这篇文章,将从法律层面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在这个事件中涉及的澳洲试用期期间的雇佣法例。 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有多长? 试用期是一个固定期限,通常是三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在该期限内,雇主或雇员可以在低于标准合同条款所要求的通知期限内终止雇佣关系。试用期的目的是使雇主和雇员都可以确定这份工作是否合适彼此。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了解雇正式雇员(Permanent employee)的最短通知期限。这意味著,即使雇主在试用期间解雇了员工,依据法律也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员工。就算是雇佣合同里写著不需要通知期限,也不能削弱这些最基本的法律权利。但是,如果因员工严重失职而选择解雇该员工,那么最低通知期限则不适用。这包括以下的失职行为: * 从工作场所偷窃; * 使他人的安全受到威胁; * 欺诈行为 * 在工作场合中酗酒。 试用期是标准雇佣合同中默认的一个条款吗? 简单来说,不是的。雇主必须在雇佣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时间和条件。否则如果没写的话,标准合同条款是没有隐含的试用期的。这意味著员工必须同意签署含有试用期条款的合同,试用期才会有效。 谁可以获得试用期? 通常,只有正式的全职和兼职员工(permanent full-time and part-time employees)的合同中会包含试用期。临时雇员通常在雇用的任何时候都没有通知期,因此他们可以随时辞职或被解雇,而无需任何事先通知。这意味著没有必要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 试用期都有哪些权利? 试用期不限制雇主或员工的权利或义务。在试用期期间,员工应该获得与其他所有雇员相同的权利。这意味著无论员工是在试用期内从事全职还是兼职工作,都仍然可以领取工资,累积和使用带薪休假权利,例如年假和病假。 如果没通过试用期怎么办? 如果员工未通过试用期,员工有权提前获得终止雇佣关系的通知。同时,员工还有权将未使用的累计年假时间变现让雇主支付。 如果通过了试用期会怎么样? 在试用期结束时,雇主将决定员工是否可以继续工作。成功完成试用期后,雇主应给员工书面的邮件或信件,确认员工已经通过试用期,可以继续工作。 试用期员工可以提请不公平解雇的投诉(Unfair Dismissal Claim)吗? 如果雇主以工作表现不佳等相关的理由解雇一名员工,而没有给予员工足够的警告和改善其表现的机会,那么雇主可能会收到不公平解雇的投诉。雇员只有在满足一定的工作时间后才有权提出不公平解雇的投诉: •如果雇主有15名或以上的固定员工,则工作时间最少为6个月; •如果雇主的正式雇员少于15名,则工作时间最少为12个月。 重要的是,员工是否可以提出不公平解雇的投诉,是基于他们为雇主工作的时间长短而定,而不是基于他们是否处于试用期。 当然,本文介绍的是雇佣法中最基本的法理。作为雇主了解自己的义务,以及作为雇员了解自己的权利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对员工权益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盛晶律师行,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给您提供法律意见。 *声明:以上文字都是针对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通用分析和解释,并不能将其作为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任何依据上述信息做出的法律行为或产生的法律后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稿:盛晶律师行 地址:Suite 703, 265 Castlereagh St, Sydney 2000 传真:61 2 9261 4700 电话:61 2 9267 4988 手机:61 0411 814 5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www.sunlaws.com.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