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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安要求外卖员下跪,真的让人悲伤。 警方通报在晚上12:00后到来。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惯常提醒外,警方还呼吁大家“遇事保持冷静,互相理解,互相包容,r让我们的城市充满爱与温情”。 就连警方也认识到“温情”的重要,这说明社会上已经相当缺乏这种东西。 昨晚有很多传言,都很悲情。 比如,警方通报中专门提到,下跪的外卖员是一位男性,这就是针对“兼职女大学生”的传言。如果是女大学生,虽然同样是下跪,就会悲情得多:这不仅是阶层悲歌,也是性别政治。 还有传说认为,聚集要求道歉的,都是“大学生外卖员”。这不仅暗合了当下就业难的现实,也是“青春悲歌”,大学生要求道歉,既团结又文明、有力,但是,也许这种想象距离事实很远。 还有一个细节:两家外卖平台事后暂停了在该区域的配送服务。有一家媒体报道此事后,评论区充满赞扬,认为平台的做法,是帮外卖员说话,给小区施压,甚至期望此举能够让一些小区改进,以后允许外卖员进去送餐。 这种“赞美”当然是误会,如果外卖平台真的暂停该区域配送,也是出于阻止外卖员聚集的考虑。果然,今天就又有传言,平台要对昨日参与聚集的外卖员进行“封号处理”——这也是一种想象。 这些传说未必都是假的,要证实或者证伪都需要更多调查和证据。我想说的是,这些传说背后,有一种明显的“悲情意识”。 外卖员是一个城市真正的底层。他们收入未必最低,但是却处于绝对意义上的“无权者”的地位。不管保安是否拔掉外卖员的钥匙、是否要求罚款200元,外卖员的下跪,都是对这种“绝对无权”状态的体认。 他们为“平台”工作,这是对“无权”的强调。他们在城市奔跑,争分夺秒,像箭一样闯过红灯,是为了获得平台的“优秀”评价。平台的绩效系统,是以绝对正面的语言,发出召唤。 保安收入大概率比外卖员还低。刁难外卖员的保安并不少见。有时候,也很难说他们就是为了业主利益或者小区秩序,很有可能,前两年的“管控”生活,让一些保安尝到了权力的甜头。他们生活在一些可怜的幻觉中。 这次“下跪”具有标志意义。下跪是屈服,是“交出自我”,是彻底放弃尊严——反过来说,这也是对社会的提醒,因为当一个人彻底放弃自我和尊严之后,结果并不总是下跪,还有可能是其他激烈的形式。 警方呼吁“保持冷静,互相包容”,是因为他们在基层和一线,已经感受到悲情下普遍的愤怒。但是,“爱”与“温情”看起来遥不可及。 外卖员并不仅仅是向保安下跪,而是向冷酷的“系统”下跪——保安,小区,顾客,平台,以及我们赖以生存的城市。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张3丰的世界
5月19日晚,重庆南岸警方通报“胖猫”跳江身亡事件的详情。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网络图片 捋重点: 1、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女方不构成诈骗罪。 2、双方见过很多次面,女方甚至带胖猫回老家,不存在“2年5个月仅见2次,看过一次电影”的事情。 3、胖猫生前确实给女方转了50多万,胖猫姐姐说“我弟弟给谭竹转了51万”,并没夸大。 4、女方已经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5、胖猫的姐姐在网上存在精心策划、操控舆论、团队协作、侵犯隐私、引导网暴等行为。 重庆警方的通报,用充分的细节、详实的证据和清楚的事实,告诉人们,事情不是大家在网上看到的那样。 很多人惊呼,胖猫事件反转了。 当然,如果你认为这件事是,纯爱战神和女方2年5个月仅见2次,看过一次电影,却转账51万,那这件事确实(部分)反转了。 但,如果你只盯着经济往来,胖猫姐姐说转了51万,事实上这个数字也相差不大,那这件事就没有反转。 而至于女方是不是捞女,胖猫是不是受害者,胖猫姐姐是不是吃人血馒头,那就更是见仁见智,简直能吵翻天了。 但看到通报里列举那么多的数据,网友们热火朝天算账的样子,我感到滑稽而荒谬。 人们献出了旷日持久的关注和情绪,重庆警方隆重推出了详实的长篇通报,耗费了那么多的公共资源,却只是为了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女无关他人利益的琐事。 换句话说,为了一件鸡毛蒜皮的私事,我们消耗了珍贵的“战略储备”。即使消耗了那么多公共资源,最后除了一地鸡毛,我们依然一无所获。 就像我上篇文章说的,这是一部名为“胖猫”的连续剧,而这部连续剧,已然迎来了最光怪陆离的高潮。 如今,胖猫事件反转也好,没反转也好,都再次印证了我之前的判断: 黄色新闻已经成为了新闻的主流,普通人审判普通人,所有人娱乐所有人。仿佛人人都在寻求真相,但持续的关心,不过是把一件本应逐渐淡化的事件,演变成真假难辨的连续剧。在这个过程中,对事件的关注也变成事件,层层叠加,不断反转,以源源不断的新鲜资讯,迎接着人们持续投入的精力。 而这,成为了互联网最新的娱乐方式。 胖猫事件,算是最近几年现象级的传播案例。如果非要从这件事里提炼出什么公共价值,那么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1、一两句话就能总结的事件,都因为过于传奇而值得警惕,不但要警惕那一两句话,也要警惕用一两句话来概括复杂事情的思维方式。 2、受害方也会说谎,不管是恶意还是无心,任何轻信都可能被反转打脸,所以不要轻易做道德审判。 3、真相里也可能有谎言,甚至真相永远都不可知。如果非要对网上的事件投入感情,把看到的一切看成是连载小说,而非事实,可能会更有利于身心健康。 4、任何人都很难经受得住聚光灯的审视,因此普通人把自己的私生活主动暴露在大众面前时,都应该三思。网络舆论不会只吞噬自己的敌人,也可能会吞噬自己。 5、无论如何,要永远爱自己,尤其要爱自己的钱。但要知道,钱买不到爱。 以上。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亮见
5月9日晚,三段据说拍摄于成都市某酒店附近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发布视频的人称:“成都,水泥墩封住了一个仁(人)。” 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5月10日发布通报,5月7日,颍泉区一居民报警,称其家人费某某失踪。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于5月8日将涉嫌杀害费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7岁)与被害人费某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遂将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董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网络图片 此事引发全网关注,上游新闻梳理媒体与市民关注的多个问题,对阜阳多方进行了采访。 疑问1:为何当地此前无“水花”? 至今在社交网络上,仍有不少当地人称此前从未知晓此事。从5月7日到10日这四天,为何此事并未在当地掀起大的“水花”?现场情况到底如何? 有媒体报道称,颍泉区蓝天救援人员称曾协助打捞,并表示该案不允许向外透露。阜阳消防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一度表示没有接到这个警情。阜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此事不方便说,会向领导汇报。 疑问2:疑犯为何选择水泥封人? 水泥墩封人的事情大多发生在影视剧当中,例如2022年上映的犯罪剧情电影《断·桥》,就出现了大桥垮塌后露出里面被埋的人骨。 真实的水泥埋人很少出现,2009年发生在河南洛阳的“10·17碎尸大案”曾引发网友关注,当时犯罪嫌疑人为藏尸将尸体肢解藏于水泥块当中。 2023年11月,山西临汾则发生过水泥埋人的意外——7名建筑工人因脚手架倒塌被钢筋混凝土掩埋。 为了了解案情更多内容,记者联系了颍泉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但对方手机已经关机。案件详情仍需以警方通报为准。 疑问3:现场情况到底如何? 从网上发布的视频来看,是一名身穿蓝衣的工作人员协助警方和消防队员,对地面一个水泥墩开钻挖撬。官方最新通报称,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董某某将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 不少网友质疑,视频中的水泥墩看起来与地面浑然一体?是否为水泥箱打捞上岸后处理? 记者联系了一名阜阳当地的消息灵通人士,他认为视频中钻水泥墩的蓝衣工作人员高度疑似当地一位援救志愿者。不过,这位志愿者接到记者询问电话后立刻表示“不是我”,接着挂断了电话。当地宣传部一位干部则告诉记者:“已经在网上看到这个事情,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另有知情人透露,案情系水泥块被打捞出来后送到殡仪馆,发现水泥块里有尸体。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追月数星
据小区业主彭娜回忆,何某在对孩子动手之前,最先想扔的是婆婆,“老太婆被拖到那里(阳台)去,但她摔不动老太婆,体重太重了”。 南方周末记者获取的视频显示,何某一边拽着小儿子,一边带着哭腔大喊:“我有病,我有病,我有抑郁症。”据彭娜回忆,何某后面还有一句:“我养不起娃,要死一起死。” 高北陵解释,无论是事发后的善后,还是事发前的预防,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是因为精神疾病具有隐蔽性和偶发性,加之公众对其了解有限,所以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会的情况时有发生。 早上7点左右,家住22楼的彭娜,看到对面楼栋同楼层的家里发生了激烈争吵,其中一名女性甚至将菜刀、衣服、板车等从阳台扔下。 7点50分左右,彭娜报警了:“警察来了,就不会出大事情。”然而后续事态走向失控。 据重庆市巴南区警方通报,2024年4月1日7时许,37岁的女性何某在家中突发躁狂,持菜刀将其婆婆砍伤后,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致其坠地身亡。目前伤者无生命危险。何某已被警方控制,亲属邻居反映其近期精神行为异常。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很快引发外界关注。事件发生后,围绕何某是否为精神疾病患者,以及针对此类群体如何进行管理的讨论也此起彼伏。 多位受访者表示,当事人在案发前和案发时,均有过精神异常的表现。法律和司法精神鉴定专家表示,国家对精神疾病患者类刑事案件,在事发后和事发前,都有明确和完善的规定,需要全面科普精神疾病对社会的危害,学习应对措施。 1、客厅里的争吵 当天早上,丽都锦城小区3栋侧面底商沙县小吃店的老板娘,听到了动静:“那个女的说要摔人,我看到阳台上还有人。”她说,以为是普通的家庭矛盾,没有太在意。 9点左右,看到小区门口的警戒线拉起来了,她才知道真出了事。 彭娜住在2栋22楼,目睹了案发过程,自称是该起事件报警者。她解释,自己家和何某所在的3栋22楼正好相对,从阳台看过去,可以清晰地看见对面客厅的情况。 彭娜回忆,早上的争执持续了一段时间,不仅没有平息的迹象,看上去越来越严重。事后了解到,和何某吵架的年长女性是其婆婆。 事态严重起来,彭娜感觉不太对劲,便站在阳台上朝着对面大声呼喊,希望能让何某冷静下来,但是不起作用。事态很快升级。何某转向大儿子,企图把大儿子扔下楼。“因为刚好周一,大儿子要去上学,手里还抱着篮球。”一名围观的邻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大儿子挣脱了妈妈,篮球也掉了下来。 又过了一会儿,看到何某要扔小儿子,彭娜便大喊:“妹嘞,你不要这个样,孩子是无辜的,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我们是邻居,我不会害你,有什么事情我给你沟通。”她说,自己一直试图通过喊话,稳定何某。 网络图片 2、婆婆曾被伤过 据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韩敏介绍,何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6岁,小儿子3岁,平时由爷爷和奶奶照顾,何某夫妻俩最近一个月才回来,平时在外打工。 据彭娜回忆,何某在对孩子动手之前,最先想扔的是婆婆,“老太婆被拖到那里(阳台)去,但她摔不动老太婆,体重太重了”。等到警方到达,婆婆被人用担架抬下楼,彭娜隐约看见婆婆左下肢和左手臂都受伤了。 南方周末记者获取的业主群视频,证实了彭娜的说法。视频中,何某屋内的紫色沙发被横在门口通道,鞋子、饮料瓶散乱一地,警方不得不踩着沙发,把婆婆抬出来,婆婆左臂和左腿都绑上了绷带。 韩敏觉得,何某砍婆婆,是因为婆婆经常向着儿子说话,“大约半个月前,何某已经砍了婆婆的手一刀”。据韩敏回忆,案件发生的时候,何某还在打着电话,“应该是老公,但老公好像没接”。 事后回想,韩敏觉得何某婆婆其实有更为稳妥的应对办法:“媳妇当时气头上,就不要怎么她了,赶紧把孩子带出来。” 据小区业主群的视频显示,将小儿子扔下楼后,何某左脚伸出护栏,也欲轻生。大儿子一直拉着妈妈的手,后来民警和消防人员赶到,一起救下何某。 当天13点35分左右,南方周末记者在丽都锦城发现,现场警戒线已经撤离。14点左右,5名民警从3栋22楼下来,用塑料袋装着白色物品,还有一名民警手提一个现场勘察箱。14点10分左右,小区物业劝说围观群众离场。15点46分,警车开离小区。 网络图片 3、预防与善后 警方在通报中,用到了“突发躁狂”的字眼。与之对应,南方周末记者在小区业主群当中获取的视频显示,何某欲将小儿子抛下楼时,一边拽着小儿子,一边带着哭腔大喊:“我有病,我有病,我有抑郁症。”彭娜回忆称,何某后面还有一句:“我养不起娃,要死一起死。” “‘躁狂’的确是一个医学概念。”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治医师易慧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准确的医学术语叫“双相情感障碍症”,它会表现出躁狂和抑郁两个相反方向的极端状态,并且两个状况之间彼此会切换。其中,躁狂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情绪躁动、摔东西、伤害他人,而抑郁到一定程度,则是伤害自己。 易慧曾从事过多年的急诊工作,她说,通常而言,“双相情感障碍症”病人不会被送到综合医院治疗。而是在对他人及自己造成躯体上的伤害后,才会被送到综合医院救治。有不少病人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状况,病人家属通常会出示精神疾病方面的病史记录,等到外伤疗愈之后,医生会建议转院到精神类专科医院治疗。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宾水林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有精神疾病的人不用或者减轻负刑事责任,但是得‘强制医疗’。”宾水林说。 而对于未做出危害他人和社会行为的精神病人,宾水林解释,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深圳市康宁医院医学鉴定室主任高北陵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出事以后,精神病人虽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需要“强制医疗”,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有所差异,通常而言,需要两年时间以上;而在出事以前,应对这类群体的办法是“非自愿入院”。 “虽然没有用强制两个字,其实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有危害社会迹象的精神障碍群体,需要住院治疗。通常而言,主要由病人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警方,送病人入院。 如果出现对方伤害到自身安全的情况,病人家属也可以将其送到医院。“2013年精神卫生法出台前就有了,只不过送的机构不明确,有了精神卫生法以后送的机构都明确了。”她解释,为了避免送错,也设置了保护机制,“进去后如果不服,7天内可以提出异议,然后再不服,可以申请鉴定,都有法律保障”。 高北陵解释,无论是事发后的善后,还是事发前的预防,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是因为精神疾病具有隐蔽性和偶发性,加之公众对其了解有限,所以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会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实应该加强科学和法律普及,让大家了解这个病的危害,还有律法上的应对措施。”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南方周末
上海浦东新区22日发生持刀杀人案,一名女子遭人割喉倒地。网传消息称,事件怀疑是情杀。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称,31岁男疑凶魏某某,因情感纠纷协商不成,持刀杀害林某某。目前,警方已向检察机关提请对魏某某批准逮捕。 网传消息称,身穿黑衣、戴黑色口罩的魏某某当街刺杀林某某,女方遭割喉后倒地,血流不止。不少市民曾想冲上前救人,试图阻止魏某某行凶,但他持有刀械,且情绪极度不稳定,市民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某某瘫倒在地并报警处理。警方到场后,魏某某欲逃离现场,有市民见状后一路追上去并包围他。 事发后,官方未有即时通报事件,案发原因不明,却一直在维稳删帖。直至25日,警方才发出通报。 通报称,22日上午,浦东新区祖冲之路居里路口发生故意杀人案,警方在群众协助下迅速捕获魏某某。 经初步调查,魏某某因情感纠纷于21日由外省市赴上海,翌日上午与林某某协商不成后持刀杀害对方。案发后,浦东警方立即开展全面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浦东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目前,警方已向检察机关提请对魏某某批准逮捕。 虽然警方已发通报,但不少网友直言情感纠纷应是双方,本次事件明显是凶手单方面的行为,理应为“骚扰”,甚至有人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情感纠纷?单方面的情感纠纷?那我马路上说人家欠我钱,是不是金钱纠纷”、“协商不成就好笑了,以后男杀女都这么说呗?”、“什么叫情感纠纷! ?单方面骚扰也能说是情感纠纷?太可笑了!”、“意思是一方单独的情感也算感情纠纷?女的都拒绝了还感情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