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警方通報
杭州保安要求外賣員下跪,真的讓人悲傷。 警方通報在晚上12:00後到來。在「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的慣常提醒外,警方還呼籲大家「遇事保持冷靜,互相理解,互相包容,r讓我們的城市充滿愛與溫情」。 就連警方也認識到「溫情」的重要,這說明社會上已經相當缺乏這種東西。 昨晚有很多傳言,都很悲情。 比如,警方通報中專門提到,下跪的外賣員是一位男性,這就是針對「兼職女大學生」的傳言。如果是女大學生,雖然同樣是下跪,就會悲情得多:這不僅是階層悲歌,也是性別政治。 還有傳說認為,聚集要求道歉的,都是「大學生外賣員」。這不僅暗合了當下就業難的現實,也是「青春悲歌」,大學生要求道歉,既團結又文明、有力,但是,也許這種想像距離事實很遠。 還有一個細節:兩家外賣平台事後暫停了在該區域的配送服務。有一家媒體報道此事後,評論區充滿讚揚,認為平台的做法,是幫外賣員說話,給小區施壓,甚至期望此舉能夠讓一些小區改進,以後允許外賣員進去送餐。 這種「讚美」當然是誤會,如果外賣平台真的暫停該區域配送,也是出於阻止外賣員聚集的考慮。果然,今天就又有傳言,平台要對昨日參與聚集的外賣員進行「封號處理」——這也是一種想像。 這些傳說未必都是假的,要證實或者證偽都需要更多調查和證據。我想說的是,這些傳說背後,有一種明顯的「悲情意識」。 外賣員是一個城市真正的底層。他們收入未必最低,但是卻處於絕對意義上的「無權者」的地位。不管保安是否拔掉外賣員的鑰匙、是否要求罰款200元,外賣員的下跪,都是對這種「絕對無權」狀態的體認。 他們為「平台」工作,這是對「無權」的強調。他們在城市奔跑,爭分奪秒,像箭一樣闖過紅燈,是為了獲得平台的「優秀」評價。平台的績效系統,是以絕對正面的語言,發出召喚。 保安收入大概率比外賣員還低。刁難外賣員的保安並不少見。有時候,也很難說他們就是為了業主利益或者小區秩序,很有可能,前兩年的「管控」生活,讓一些保安嘗到了權力的甜頭。他們生活在一些可憐的幻覺中。 這次「下跪」具有標誌意義。下跪是屈服,是「交出自我」,是徹底放棄尊嚴——反過來說,這也是對社會的提醒,因為當一個人徹底放棄自我和尊嚴之後,結果並不總是下跪,還有可能是其他激烈的形式。 警方呼籲「保持冷靜,互相包容」,是因為他們在基層和一線,已經感受到悲情下普遍的憤怒。但是,「愛」與「溫情」看起來遙不可及。 外賣員並不僅僅是向保安下跪,而是向冷酷的「系統」下跪——保安,小區,顧客,平台,以及我們賴以生存的城市。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張3豐的世界
5月19日晚,重慶南岸警方通報「胖貓」跳江身亡事件的詳情。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捋重點: 1、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女方不構成詐騙罪。 2、雙方見過很多次面,女方甚至帶胖貓回老家,不存在「2年5個月僅見2次,看過一次電影」的事情。 3、胖貓生前確實給女方轉了50多萬,胖貓姐姐說「我弟弟給譚竹轉了51萬」,並沒誇大。 4、女方已經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5、胖貓的姐姐在網上存在精心策劃、操控輿論、團隊協作、侵犯隱私、引導網暴等行為。 重慶警方的通報,用充分的細節、詳實的證據和清楚的事實,告訴人們,事情不是大家在網上看到的那樣。 很多人驚呼,胖貓事件反轉了。 當然,如果你認為這件事是,純愛戰神和女方2年5個月僅見2次,看過一次電影,卻轉賬51萬,那這件事確實(部分)反轉了。 但,如果你只盯著經濟往來,胖貓姐姐說轉了51萬,事實上這個數字也相差不大,那這件事就沒有反轉。 而至於女方是不是撈女,胖貓是不是受害者,胖貓姐姐是不是吃人血饅頭,那就更是見仁見智,簡直能吵翻天了。 但看到通報里列舉那麼多的數據,網友們熱火朝天算賬的樣子,我感到滑稽而荒謬。 人們獻出了曠日持久的關注和情緒,重慶警方隆重推出了詳實的長篇通報,耗費了那麼多的公共資源,卻只是為了一對再普通不過的男女無關他人利益的瑣事。 換句話說,為了一件雞毛蒜皮的私事,我們消耗了珍貴的「戰略儲備」。即使消耗了那麼多公共資源,最後除了一地雞毛,我們依然一無所獲。 就像我上篇文章說的,這是一部名為「胖貓」的連續劇,而這部連續劇,已然迎來了最光怪陸離的高潮。 如今,胖貓事件反轉也好,沒反轉也好,都再次印證了我之前的判斷: 黃色新聞已經成為了新聞的主流,普通人審判普通人,所有人娛樂所有人。彷彿人人都在尋求真相,但持續的關心,不過是把一件本應逐漸淡化的事件,演變成真假難辨的連續劇。在這個過程中,對事件的關注也變成事件,層層疊加,不斷反轉,以源源不斷的新鮮資訊,迎接著人們持續投入的精力。 而這,成為了互聯網最新的娛樂方式。 胖貓事件,算是最近幾年現象級的傳播案例。如果非要從這件事里提煉出什麼公共價值,那麼我覺得有以下幾點: 1、一兩句話就能總結的事件,都因為過於傳奇而值得警惕,不但要警惕那一兩句話,也要警惕用一兩句話來概括複雜事情的思維方式。 2、受害方也會說謊,不管是惡意還是無心,任何輕信都可能被反轉打臉,所以不要輕易做道德審判。 3、真相里也可能有謊言,甚至真相永遠都不可知。如果非要對網上的事件投入感情,把看到的一切看成是連載小說,而非事實,可能會更有利於身心健康。 4、任何人都很難經受得住聚光燈的審視,因此普通人把自己的私生活主動暴露在大眾面前時,都應該三思。網路輿論不會只吞噬自己的敵人,也可能會吞噬自己。 5、無論如何,要永遠愛自己,尤其要愛自己的錢。但要知道,錢買不到愛。 以上。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亮見
5月9日晚,三段據說拍攝於成都市某酒店附近視頻引髮網友關注,發布視頻的人稱:「成都,水泥墩封住了一個仁(人)。」 阜陽市公安局潁東分局5月10日發布通報,5月7日,潁泉區一居民報警,稱其家人費某某失蹤。公安機關立即開展工作,於5月8日將涉嫌殺害費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獲歸案。 經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7歲)與被害人費某某系朋友關係,兩人在經營水果生意時產生矛盾,遂將費某某殺害,並將屍體裝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拋入附近河內。董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網路圖片 此事引發全網關注,上游新聞梳理媒體與市民關注的多個問題,對阜陽多方進行了採訪。 疑問1:為何當地此前無「水花」? 至今在社交網路上,仍有不少當地人稱此前從未知曉此事。從5月7日到10日這四天,為何此事並未在當地掀起大的「水花」?現場情況到底如何? 有媒體報道稱,潁泉區藍天救援人員稱曾協助打撈,並表示該案不允許向外透露。阜陽消防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一度表示沒有接到這個警情。阜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則表示,此事不方便說,會向領導彙報。 疑問2:疑犯為何選擇水泥封人? 水泥墩封人的事情大多發生在影視劇當中,例如2022年上映的犯罪劇情電影《斷·橋》,就出現了大橋垮塌後露出裡面被埋的人骨。 真實的水泥埋人很少出現,2009年發生在河南洛陽的「10·17碎屍大案」曾引髮網友關注,當時犯罪嫌疑人為藏屍將屍體肢解藏於水泥塊當中。 2023年11月,山西臨汾則發生過水泥埋人的意外——7名建築工人因腳手架倒塌被鋼筋混凝土掩埋。 為了了解案情更多內容,記者聯繫了潁泉區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但對方手機已經關機。案件詳情仍需以警方通報為準。 疑問3:現場情況到底如何? 從網上發布的視頻來看,是一名身穿藍衣的工作人員協助警方和消防隊員,對地面一個水泥墩開鑽挖撬。官方最新通報稱,兩人在經營水果生意時產生矛盾,董某某將費某某殺害,並將屍體裝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拋入附近河內。 不少網友質疑,視頻中的水泥墩看起來與地面渾然一體?是否為水泥箱打撈上岸後處理? 記者聯繫了一名阜陽當地的消息靈通人士,他認為視頻中鑽水泥墩的藍衣工作人員高度疑似當地一位援救志願者。不過,這位志願者接到記者詢問電話後立刻表示「不是我」,接著掛斷了電話。當地宣傳部一位幹部則告訴記者:「已經在網上看到這個事情,具體我也不太清楚。」 另有知情人透露,案情系水泥塊被打撈出來後送到殯儀館,發現水泥塊里有屍體。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追月數星
據小區業主彭娜回憶,何某在對孩子動手之前,最先想扔的是婆婆,「老太婆被拖到那裡(陽台)去,但她摔不動老太婆,體重太重了」。 南方周末記者獲取的視頻顯示,何某一邊拽著小兒子,一邊帶著哭腔大喊:「我有病,我有病,我有抑鬱症。」據彭娜回憶,何某後面還有一句:「我養不起娃,要死一起死。」 高北陵解釋,無論是事發後的善後,還是事發前的預防,國家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但是因為精神疾病具有隱蔽性和偶發性,加之公眾對其了解有限,所以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會的情況時有發生。 早上7點左右,家住22樓的彭娜,看到對面樓棟同樓層的家裡發生了激烈爭吵,其中一名女性甚至將菜刀、衣服、板車等從陽台扔下。 7點50分左右,彭娜報警了:「警察來了,就不會出大事情。」然而後續事態走向失控。 據重慶市巴南區警方通報,2024年4月1日7時許,37歲的女性何某在家中突發躁狂,持菜刀將其婆婆砍傷後,將3歲幼子從窗戶拋下致其墜地身亡。目前傷者無生命危險。何某已被警方控制,親屬鄰居反映其近期精神行為異常。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由於案件性質惡劣,很快引發外界關注。事件發生後,圍繞何某是否為精神疾病患者,以及針對此類群體如何進行管理的討論也此起彼伏。 多位受訪者表示,當事人在案發前和案發時,均有過精神異常的表現。法律和司法精神鑒定專家表示,國家對精神疾病患者類刑事案件,在事發後和事發前,都有明確和完善的規定,需要全面科普精神疾病對社會的危害,學習應對措施。 1、客廳里的爭吵 當天早上,麗都錦城小區3棟側面底商沙縣小吃店的老闆娘,聽到了動靜:「那個女的說要摔人,我看到陽台上還有人。」她說,以為是普通的家庭矛盾,沒有太在意。 9點左右,看到小區門口的警戒線拉起來了,她才知道真出了事。 彭娜住在2棟22樓,目睹了案發過程,自稱是該起事件報警者。她解釋,自己家和何某所在的3棟22樓正好相對,從陽台看過去,可以清晰地看見對面客廳的情況。 彭娜回憶,早上的爭執持續了一段時間,不僅沒有平息的跡象,看上去越來越嚴重。事後了解到,和何某吵架的年長女性是其婆婆。 事態嚴重起來,彭娜感覺不太對勁,便站在陽台上朝著對面大聲呼喊,希望能讓何某冷靜下來,但是不起作用。事態很快升級。何某轉向大兒子,企圖把大兒子扔下樓。「因為剛好周一,大兒子要去上學,手裡還抱著籃球。」一名圍觀的鄰居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大兒子掙脫了媽媽,籃球也掉了下來。 又過了一會兒,看到何某要扔小兒子,彭娜便大喊:「妹嘞,你不要這個樣,孩子是無辜的,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我們是鄰居,我不會害你,有什麼事情我給你溝通。」她說,自己一直試圖通過喊話,穩定何某。 網路圖片 2、婆婆曾被傷過 據住在同一小區的鄰居韓敏介紹,何某有兩個兒子,大兒子6歲,小兒子3歲,平時由爺爺和奶奶照顧,何某夫妻倆最近一個月才回來,平時在外打工。 據彭娜回憶,何某在對孩子動手之前,最先想扔的是婆婆,「老太婆被拖到那裡(陽台)去,但她摔不動老太婆,體重太重了」。等到警方到達,婆婆被人用擔架抬下樓,彭娜隱約看見婆婆左下肢和左手臂都受傷了。 南方周末記者獲取的業主群視頻,證實了彭娜的說法。視頻中,何某屋內的紫色沙發被橫在門口通道,鞋子、飲料瓶散亂一地,警方不得不踩著沙發,把婆婆抬出來,婆婆左臂和左腿都綁上了繃帶。 韓敏覺得,何某砍婆婆,是因為婆婆經常向著兒子說話,「大約半個月前,何某已經砍了婆婆的手一刀」。據韓敏回憶,案件發生的時候,何某還在打著電話,「應該是老公,但老公好像沒接」。 事後回想,韓敏覺得何某婆婆其實有更為穩妥的應對辦法:「媳婦當時氣頭上,就不要怎麼她了,趕緊把孩子帶出來。」 據小區業主群的視頻顯示,將小兒子扔下樓後,何某左腳伸出護欄,也欲輕生。大兒子一直拉著媽媽的手,後來民警和消防人員趕到,一起救下何某。 當天13點35分左右,南方周末記者在麗都錦城發現,現場警戒線已經撤離。14點左右,5名民警從3棟22樓下來,用塑料袋裝著白色物品,還有一名民警手提一個現場勘察箱。14點10分左右,小區物業勸說圍觀群眾離場。15點46分,警車開離小區。 網路圖片 3、預防與善後 警方在通報中,用到了「突發躁狂」的字眼。與之對應,南方周末記者在小區業主群當中獲取的視頻顯示,何某欲將小兒子拋下樓時,一邊拽著小兒子,一邊帶著哭腔大喊:「我有病,我有病,我有抑鬱症。」彭娜回憶稱,何某後面還有一句:「我養不起娃,要死一起死。」 「『躁狂』的確是一個醫學概念。」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主治醫師易慧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準確的醫學術語叫「雙相情感障礙症」,它會表現出躁狂和抑鬱兩個相反方向的極端狀態,並且兩個狀況之間彼此會切換。其中,躁狂的情況主要表現為情緒躁動、摔東西、傷害他人,而抑鬱到一定程度,則是傷害自己。 易慧曾從事過多年的急診工作,她說,通常而言,「雙相情感障礙症」病人不會被送到綜合醫院治療。而是在對他人及自己造成軀體上的傷害後,才會被送到綜合醫院救治。有不少病人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狀況,病人家屬通常會出示精神疾病方面的病史記錄,等到外傷療愈之後,醫生會建議轉院到精神類專科醫院治療。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師事務所律師賓水林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就是說,有精神疾病的人不用或者減輕負刑事責任,但是得『強制醫療』。」賓水林說。 而對於未做出危害他人和社會行為的精神病人,賓水林解釋,除個人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外,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對查找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由當地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幫助送往醫療機構。 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當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深圳市康寧醫院醫學鑒定室主任高北陵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出事以後,精神病人雖然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需要「強制醫療」,各個地方的具體規定有所差異,通常而言,需要兩年時間以上;而在出事以前,應對這類群體的辦法是「非自願入院」。 「雖然沒有用強制兩個字,其實也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三十條規定,對有危害社會跡象的精神障礙群體,需要住院治療。通常而言,主要由病人的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和警方,送病人入院。 如果出現對方傷害到自身安全的情況,病人家屬也可以將其送到醫院。「2013年精神衛生法出台前就有了,只不過送的機構不明確,有了精神衛生法以後送的機構都明確了。」她解釋,為了避免送錯,也設置了保護機制,「進去後如果不服,7天內可以提出異議,然後再不服,可以申請鑒定,都有法律保障」。 高北陵解釋,無論是事發後的善後,還是事發前的預防,國家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但是因為精神疾病具有隱蔽性和偶發性,加之公眾對其了解有限,所以精神疾病患者危害社會的情況時有發生。「其實應該加強科學和法律普及,讓大家了解這個病的危害,還有律法上的應對措施。」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南方周末
上海浦東新區22日發生持刀殺人案,一名女子遭人割喉倒地。網傳消息稱,事件懷疑是情殺。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通報稱,31歲男疑兇魏某某,因情感糾紛協商不成,持刀殺害林某某。目前,警方已向檢察機關提請對魏某某批准逮捕。 網傳消息稱,身穿黑衣、戴黑色口罩的魏某某當街刺殺林某某,女方遭割喉後倒地,血流不止。不少市民曾想衝上前救人,試圖阻止魏某某行兇,但他持有刀械,且情緒極度不穩定,市民只能眼睜睜看著林某某癱倒在地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魏某某欲逃離現場,有市民見狀後一路追上去並包圍他。 事發後,官方未有即時通報事件,案發原因不明,卻一直在維穩刪帖。直至25日,警方才發出通報。 通報稱,22日上午,浦東新區祖沖之路居里路口發生故意殺人案,警方在群眾協助下迅速捕獲魏某某。 經初步調查,魏某某因情感糾紛於21日由外省市赴上海,翌日上午與林某某協商不成後持刀殺害對方。案發後,浦東警方立即開展全面調查,固定相關證據。浦東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目前,警方已向檢察機關提請對魏某某批准逮捕。 雖然警方已發通報,但不少網友直言情感糾紛應是雙方,本次事件明顯是兇手單方面的行為,理應為「騷擾」,甚至有人希望兇手被判死刑: 「情感糾紛?單方面的情感糾紛?那我馬路上說人家欠我錢,是不是金錢糾紛」、「協商不成就好笑了,以後男殺女都這麼說唄?」、「什麼叫情感糾紛! ?單方面騷擾也能說是情感糾紛?太可笑了!」、「意思是一方單獨的情感也算感情糾紛?女的都拒絕了還感情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