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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一名12岁女孩因无法完成英语作业,选择自杀。女孩的母亲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要求校方赔偿。在一审时,法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家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举行。 据香港01报导,2024年2月,江苏盱眙12岁女孩小许(化名)因肠胃炎请假在家。晚饭后,她一个人待在二楼房间内写作业。一段时间以后,她的祖母听到房间内有异响,于是上楼查看,发现小许已面色青紫,脸朝下趴在地上。 小许的父母、派出所民警、法医赶到后,在现场发现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日复一日的学习,好累好累,一直写不会的英语单词……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我累了,别救我了”。 警方在垃圾桶里翻出一个空药瓶,药是祖母的,药瓶是刚刚开封的,里面有整整一百粒治疗心脏病的药。 小许的母亲认为,小许的死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方式不当有关,于是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除了要求赔偿外,她还要求撤销此前与学校签订的一份《调解协议书》。在协议中,学校基于“人道主义”支付2万元(人民币)的慰问金,家属同意不再追究。 2025年10月30日,法院一审开庭。法院认为,小许的老师任课仅十多天,她要求小许订正作业,并将小许喊到办公室沟通和辅导,与小许自杀一事的因果,难以认定。于是驳回了小许母亲的全部诉讼请求。不过,小许的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 据悉,小许的英语老师已经离职,她称自己无法坦然面对原来的学生。她说自己的内心里充满懊恼与委屈,不知如何才能自证清白。 对于这一事件,网友并未责骂学校和老师,反而认为小许自杀与老师无关,应该另有原因: ——–“英语老师真是无妄之灾” ——–“这要是家长胜诉了,不知道多少老师的心就寒了” ——–“现在的孩子过早的能够从手机接触到大人根本想像不到的东西,心理上出问题的概率在增大”。 ——–“应该是有其他原因,感觉女孩对自己充满了怀疑,她觉得自己很笨(学不会),长得差(说她胖),所以超没自信,对未来很茫然,这应该是心理上出问题了。”
前段时间,江苏省启东市圆陀角旅游度假区“黄金海滩”发生惨剧。一辆观光小火车被强风吹翻,车上乘客落入海中,造成4人死亡。但江苏当局并没有及时通报这起事故。在事故发生的8天后,在媒体的曝光及民众的质疑下,当地官方才发布相关通报。 陆媒极目新闻25日报导,有启东市民透露,10月18日,当地刮起9级强风。他的1位友人到“黄金海滩”拍摄影片时,发现海面上有一辆绿色的观光小火车在水面上漂浮不定,地面上有数辆消防与救援车辆。朋友称,小火车被强风掀翻落海。当时的风很大,海浪也急,即使退潮后,海浪仍然很高。 另有几位当地居民称,事发时,风很大,狂风卷着巨浪湧了上来,掀翻小火车。 有民众称,车上部分游客参加的是“南通海上游”行程。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其中3人来自上海,1人来自南京。 报导称,事故发生当日的下午6点,“黄金海滩” 景区发布公告,园区“即日起暂时关闭”,但没有说明具体原因。 报导特意指出,当地气象部门在10月17日就发布大风黄色预警,指出17至22日启东沿海地区将出现9级以上的大风,警告各部门加强防范。但景区经营单位无视“强风停运通知”,在18日当天擅自运营,载着17名游客进入沿海堤坝区域,最终酿成悲剧。 更让外界质疑的是,在事发后的8天中,从景区管理方、圆陀角度假区,启东市政府、与上级南通市相关部门,均处于缄默状态。不是电话无人接听;就是推脱“以官方发布为准”,拒绝回应。 在媒体曝光后,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才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涉事观光车系违规运营,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及责任追究“正在依法认定处理中”,还声称善后工作已“基本完成”。 公开资料显示,“黄金海滩”景区是中国国家3A级景区(最高为5A级),2017年被列为江苏省省级湿地公园。园内的观光小火车全长1.5公里,可容纳约60人乘坐,属热门旅游项目。而管理该景区的圆陀角旅游渡假区则由启东市政府设立管理委员会,具有官方背景。 目前,网络舆论仍在持续发酵,不少民众批评当地政府“隐瞒不报”、“漠视生命”,要求彻查事故的真相与通报延迟的责任。还有网友批评:“不是风太大,而是官僚太冷漠。”
中国江苏3月11日发生爆炸事故,现场窜起紫色浓烟,疑为化工制品爆炸导致。这起事故共造成4死、4伤。 网传视频显示,爆炸声音相当大,2公里外的门窗都在震动,现场升起滚滚的紫色浓烟,疑为化工制品爆炸导致。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应急管理局12日发布通报称,当地一家生物科技公司11日下午发生燃爆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消防中队工作人员表示,辖区内的江苏惠利生物科技公司11日下午约3时30分发生爆炸事故,辖区内均听到了爆炸声。 有网民在前述视频下方留言说,她的孩子就在惠利生物科技上班,政府人员告知其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但未透露具体的医院资讯。令人不解的是,不久之后,其他网民发布的多个与事件相关的视频均遭删除。 还有网民表示,当天下午路过时看到了这起事故,爆炸声后两秒钟,现场就已浓烟滚滚。也有网民发布视频后又赶紧删掉视频,说“领导不让发”。 对于爆炸为何产生紫色烟雾,专业人士分析指,极可能是碘元素造成的。官方通报称,经监测,事故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次生影响。 不过,网民质疑官方的说法,“没毒都没人相信。”“必然是有的,但是他们会说没有。”“瞧瞧那烟,都是紫色的,居然还说没影响,这怎么可能呢?那紫色的浓烟滚滚升腾,仿佛是大自然发出的愤怒咆哮,怎么可能对周围毫无影响?”“强烈要求口岸区不能有化工区,危险,有毒,乱排放,危害健康。”
中国江苏一家法院日前预告10月6日将拍卖市价一瓶6元的雪碧饮料,起拍价为4.2元。相关消息冲上热搜,不少人惊讶于法院拍卖如此低价的商品。 中国《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导,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法院9月22日在拍卖平台预告拍卖市价一瓶6元、起拍价4.2元的雪碧饮料,引发热议。 该大瓶雪碧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万人民币和172.5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人民币。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无奈地表示,企业已破产,他已没有更多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盐城市大丰区法院昔日成功拍卖过4.08元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物品。 法院拍卖雪碧的消息在微博引发热议,有人质疑,“是资产都被转移完了吗,走这种形式主义”,“什么人会去拍这种啊?家门口没有小超市啥的吗?” 也有人说,“闲鱼是玩抽象,法院是玩真的”,“看来是真的破产了!”还有不少网民认为,法院此举浪费资源,“不理解,这不是浪费社会资源么?法院做这些,才是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公检法基层的工作量已经严重超标了。”“浪费资源,有意义吗?”“无聊”。 中国经济近年下滑致法拍激增,拍卖物品小到雪碧、拖鞋,大到飞机都有。 多年前,中国前首富王健林之子王思聪旗下的上海熊猫互娱周边产品,就公开在阿里拍卖,标的包括王思聪的拖鞋、T恤、帽子、手机、手机壳。 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近年也拍卖过避孕套。贵州省德江县法院5月26日宣布一批拍卖品,其中就包括“没收被执行人各品牌避孕套一批(约270个)”,起拍价一元。 今年7月21日,破产重整的友和道通航空公司,在京东平台拍卖一架空客A300飞机。不过,经过两天拍卖,却无人出价,最终在7月22日宣告流拍。这是该飞机第二次流拍。此前,友和道通航空还有两架747飞机也在京东平台打折拍卖,同样是连续两次流拍。
江苏取消自行车牌照登记本来就落后其他省市至少20年,如今好不容易追上国法的脚步,执法可别再滞后了。 自行车也要上牌了? 据纵览新闻报道,南京市民王先生4月9日下午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行驶到南京中山路与华侨路交叉口处,因逆行被执勤交警拦停,交警告知他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鉴于他是首次违法,只是进行了警告处罚。 如果事情只到这里,可以说交警是人性化执法,但接下来的操作可就离了大谱。 随后,交警因王先生的自行车没有牌照,对其进行罚款。王先生当时一脸懵:“自行车也要上牌?”执勤交警则回复他说:“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 王先生虽然很纳闷,但想交警能正常开出罚单,可能确实有规定,于是当场扫码支付了50元罚款。 自行车因为没有牌照被罚款,不光当事人懵了,围观网友也是一头雾水。 这年头真没听说过自行车上路还需要牌照的,这都不是50块钱罚款的事儿,而是自行车真的需要办理牌照吗?交警的罚款是否合理?以后没有牌照还能上路吗? 在引发舆论热议后,当事人王先生告诉媒体记者,交警方面已经当面与他沟通并已退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 原来是虚惊一场。但回顾整件事,还是有一些值得玩味的地方。 首先,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并不属于必须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范畴。 拨打12345政务热线,当地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也确认,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自行车不需要再上牌了。 法律法规都明确自行车不用上牌,王先生还是收到了交警的罚单,这就让人疑惑:交管部门为何还在罚款?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事情会那么快解决吗? 自行车因没有牌照被罚款,在南京不是第一次了。 去年8月,有骑行博主在网上分享自己被罚的经历,同样是在南京,同样是因为自行车没有牌照。 他事后表示自己要做守法好公民接受罚款,还善意提醒大家要给自行车上牌照。 但他也说,自己各路骑行的好友从未因自行车没有牌照被罚款过,而且也没人知道这个牌照该怎么上,去哪里上。 很多年轻人都没见过自行车牌照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自行车牌照管理早就变成“多余的管制”了。 六七十年代,自行车是富裕家庭才拥有的“老三件”之一,为了保护个人的财产,相关部门对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 可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给海量的自行车上牌,费时间又费钱。 再加上即便进行了登记,丢了车也找不回,久而久之,人们也就不再主动登记了,管理部门也不再强制要求。 2002年,国务院正式下发通知,取消“自行车分合式牌照登记发牌”的要求,随后,北京、四川、辽宁等地开始全面取消自行车“上户”。 对很多人来说,自行车牌照能称得上是古董、老物件了,即便对年长的人来说,它也是活在记忆里的东西。 万万没想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南京这里,它仍旧是罚款的依据。 网络图片 在过去,如果非要给“自行车无牌上路要罚款”找到点“合法性”,唯一的依据则来自2012年1月12日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提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中第十六条表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当经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罚款依据的是“本省实际”,而非国法条例。 也不知道江苏有什么特殊的实际情况,多年坚持要对自行车进行牌照登记。 去年那位博主被罚,勉强有法规撑腰,那么在今年这条规定被取消后,交警还对王先生罚款50元,怎么都站不住脚了。 有意思的是,王先生告诉媒体,交警方面向他透露,处罚不当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 似乎这只是一个执法的小失误。 但很多人仍然介意的是,对于这样明显的失误,为何不一开始就直接撤销处罚,而是让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为何要等到媒体曝光、舆论关注后,才火速处理呢? 无论对最新法规的后知后觉,还是纠错动作的迟缓,都难免引人联想。 在一般人看来,就算没有法律调整这档子事,对无牌上路的自行车进行罚款,有何意义呢? 自行车有没有牌照,并不会对道理交通安全造成多大的影响,反而自行车数量不小,特别是在南京中山路这种繁华地段,一抓一大把,要是每辆车因为没有牌照都罚款50,那一个晚高峰下来罚款收入可观啊。 从任何一个角度讲,交警犯下这样的执法错误,实在是不应该,仅退还罚款,难免让人意难平。 江苏取消自行车牌照登记本来就落后其他省市至少20年,如今好不容易追上国法的脚步,执法可别再滞后了。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