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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日前否决行政院所提国会职权修法覆议案后,赖清德总统6月24日召开记者会,说明他将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赖清德说,“我们反对国会扩权,不是反对国会改革”,企业外资忧商业机密恐因此外泄,这是总统府、他本人提出释宪的主要原因。 综合中央社报导,赖清德24日在总统府敞厅召开记者会表示,他已依据宪法完成签署并在24日公布法案,但基于守护宪政秩序、保护民众权利,他将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以及暂时处分。 赖清德表示,立法院这次修法,除了在审议程序,引起社会高度疑虑,相关规定更对宪法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造成危害风险。 他说,“我们反对国会扩权,不是反对国会改革”;国会理当改革,但不应该任意扩权。改革国会的方式更应该合法、合宪。尤其立法院的调查权,不能侵害司法权和监察权,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民众的“隐私权”、“营业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权利。 外媒日前报导,晶片业工程师忧心法案生效后,台积电恐因被立院传唤调查被迫泄漏商业机密。赖清德说,这段时间的确收到许多来自企业界、外国商会甚至国际的关心,他们很担心如果法律实施,企业的商业秘密可能不保,这对外资投资意愿以及未来台湾国际竞争力会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是总统府、他本人提出释宪的主要原因,不容许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化,对台湾深远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对于总统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的问题,赖清德提到,原有的宪法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都已经有相关机制。但立法院这次修法,将总统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义务化”、“即问即答化”,试图改变宪法对于责任政治的设计,混淆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的制度,从而产生扩张宪法赋予立委权力的疑虑。 媒体追问,宪法结果出炉前,若在野党要求赴立院报告如何应对。赖清德回应,还是等到释宪结果后再做决定,也呼吁在野党不宜贸然行动。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认为,法律公布就已生效,质疑赖清德把自己当太上皇,提出要求的法律依据为何。 赖清德指出,他做出声请释宪的决定,是要透过宪法法庭的裁判,确认这次修法的合宪性和正当性,这是向国家负责、向历史负责,也才不辜负全民所托。 赖清德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法庭,更是维护宪政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高司法机关。大法官虽是由总统提名,但须经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权通过,换句话说,经过严谨的宪政程序;他要再次呼吁,释宪结果不得而知,但对于结果,朝野都应该要接受,才能弭平宪政争议,让国家可以继续前进。
6月4日,终年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的纽约时报广场(Times Square),一则秀有“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字样的广告出现在它知名的分岔路大楼看板。广告缘由,是为呼应前不久在台湾青岛东路抗议国会扩权的民众集会,而有海外侨民自行集资募款,设计出了这段30秒的台湾意象动画(24小时间隔播放)。不过,基于宣传地点(繁华的商业区)、广告属性(正面氛围),使得这支广告的目的,到头来并不在批判自己的政治对立面,更大成分,却是以“站在世界十字路口”的姿态,对台湾那些身处第一线关切国政的民众做出回响。 当天活动聚集了数百名纽约老中青三个世代台侨,其中不难撇见和前不久“BIG电影”纽约首映及“湾声乐团”纽约首演的同一面孔,更不乏名符其实“公妈应援”的祖父母级老侨。如此,这样的回响,自然也带有基于特殊处境下的“台式乡愁”,也就是“纽约青鸟”(之后还有其他国家城市、国家响应,地理名称应该会再增加)广告上架行动,终究在呈现民主、自由台湾的真实存在,今天抗议国会扩权也许是这场海外发声的触媒,但“台式乡愁”本身向来并不具政党垄断性,6月4日时报广场上那些“熟面孔”,多有十年前无党的柯文哲、后来创办时代力量的黄国昌支持者,那时他们不也一样不计回报为柯、黄出钱出力、热情款待,只是十年一觉,才发现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 另外,“Stand Strong WITH TAIWAN”上架的时间点在6月4日,因“六四天安门事件”35周年之故,难免让人别有政治联想。事实上,在这之前,中国海外民运团体(民主派)不是没有相关纪念活动(每年例行),例如华人群聚的纽约法拉盛(中国移民占多数),6月2日就有一场纪念天安门广场大屠杀集会,只是当天除了有中侨参与纪念,另也有一帮中共支持者在周边闹场,他们除了反呛高喊“共产党万岁”,因为眼见有台湾人也出现在纪念六四活动上,竟向其连番斥喝“滚回台湾”,画面颇为“肃杀”。 相较于6月4日时报广场“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广告上架活动(之前台侨、学生透过网路串连,号召前往打卡),尽管它的动能始于台湾内部激烈的政治争斗,惟它的目的在鼓舞各地台湾志同道合者,而非借由外在舞台批判内部反方,气氛上也就呈现了一片欢欣祥和。不过,海外台侨之所以能对支援台湾这般“乐此不疲”,长期以来,当然也建立在两个关键基础,一是“意见表达自由”,一是“经济自由”。 前者,走过黑名单时代,台湾早没有“自己海外行为连累国内家人”的风险,但那些在法拉盛举布条声援六四的中国移民,胆敢站出来,几乎就已不指望回祖国和家人团聚。台侨是对台湾政治持续抱有期待而参与海外政治活动,但有多少盼望中国民主化的中侨,是以坐等奇迹的心情在面对中共做最后一搏。其次,这次纽约时报广场广告集资,三小时在上千人赞助下达标(约8万美金),同时代表了海外台湾人对家乡政局的高度关注,另方面也说明了出门在外,向来都是台侨对台湾政客予以财力支援(例如帮忙募款),而非台湾政党或政客为之赞助反馈。台侨的“经济自由”,很大程度便决定了他们海外政治表态的自主性,这点,更是那些经常受控于中国外交单位的“海外小(老)粉红”从未曾享受过的特权。 看待“纽约青鸟”的视角,尽管无以回避它就是一场台湾国内政治喧哗的海外延伸,却也因为“六四”这样的时间点,它再额外反衬了许多中国人尽管早已移居美国,也未必就能完全挣脱中国的囚笼。最后,借由这样的活动,其实也愈加显现所谓“台湾意识”并不全然就是政党意识,或者一定和个人血缘出身有关,而是长期作为一个被(中国)压迫的群体,终究养成了某种心灵状态,即自知必须加倍努力才能被世界重视,尤其才能得到公平竞争(国际上)的机会。纽约时报广场的看板是对所有人开放,乌克兰遭俄罗斯入侵期间,时报广场也曾出现许多支持乌克兰的意象广告,背后出资者则多仰赖美国在地富豪慷慨义助(包括UBER,还有多个非营利组织),广告商毕竟在商言商,资本带来了话语权,这也是关于“纽约青鸟”的另一段阐释说明。 ※作者为《上报》主笔。全文转自上报
台湾在野党合作推出的“国会改革”相关修法,历经三天三夜的表决大战,截至24日深夜,已完成其中大多数法条的“二读”立法程序,但在议场外,抗议人士怒批本次修法是让立法权无限扩权,侵害台湾民主制度的“黑箱立法”,美国之音为您整理出四大争点,了解抗议群众遭惹怒的原因。 截至5月24日深夜,台湾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布休息散会这一刻,包括总统国情报告、藐视国会罚款和立院调查权等大多数国会职权相关修法,皆已完成二读,剩余14个条文,预计28日续审。值得关注的是,在台湾立法程序中,院会二读被认为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接下来的三读,只做文字修正、全案表决,通过后就会咨请总统公布实施。 换言之,引爆几个月来台湾社会争议的“国会扩权”多数法条,已尘埃落定,但留给朝野政党甚至整个社会的争议,却才刚开始,究竟本次修法中,那些问题最具争议? 藐视国会罪 立院无限扩权? 已二读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改法条中,规定未来被质询者,除国防、外交等机密敏感事项之外,不得任意缺席、拒答或拒绝提供相关数据。 答询时也不能对立委反唇相讥地“反质询”,否则一旦被视为“藐视国会”,最高可处20万元台币的罚款。 此外,国民党党团提出的《刑法》藐视国会罪相关法条,更将明订对隐匿或虚伪陈述的被质询人送交司法侦查,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案预计在28日表决。 位于台中的亚洲政经与和平交流协会理事长沈有忠指出,该法条最大问题,在于台湾过去并无任何相关的惯例,且法条认定从宽,若真的只要主席认定违法或是5名立委联署就可将官员移送调查,恐有不小的争议。 例如,答询资料准备不齐全,也可能触法,可能导致未来官员赴立法院备询前,得准备好不必要的海量资料,反而造成议事被堆积如山的数据瘫痪。 沈有忠告诉美国之音:“可能漏送了一页,你就是藐视国会,我们是从比较极端的案例去推(测),但不能够排除如果将来政党恶斗情况下,藐视国会会变成是一个工具。” 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即问即答”恐酿宪政危机 依据台湾现行法令,是由行政院长向立法院提交施政报告,并接受质询,但新法规定,总统须于每年2月向立院送交国情报告书,并于3月1日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 引发争议的是,虽然美国跟法国也有类似制度,但皆强调总统只做报告,不接受质询,台湾通过的新法却规定总统必须接受立委“即问即答”。 位于台北的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黄丞仪在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时指出,该条文恐破坏台湾在1997年修宪时创设的权力分立体制“双元民主制”,让立法院实质上凌驾于《宪法》规定,而向“议会制”倾斜。 黄丞仪告诉美国之音“行政权有它独立性,尤其是在总统的身上会特别地明显。所以现在这个(《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条)规定等于是实质上在修宪,就是改变了《宪法》的规定。” 沈有忠进一步指出,在极端的政争情境下,还必须思考若是总统“即问即答”过程中无法让立法委员满意,会不会也被扣上“藐视国会”的帽子?他说像这样的意识陷阱或危机,也须提前考虑。 立院扩增调查权,恐干预民企经营 依据已经完成二读的法案,立法院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项目小组,对相关议案行使调查、调阅权,相关政府机关、部队、法人、团体或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必须配合出席听证会、提交相关数据,否则亦可处以罚款。 尽管立法过程,对于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营业秘密的内容有所规范,但连日来,外界争论的疑虑,着重于立法委员取得这项权力之后如何执行,并保障出席听证人员的权益。 位于北台湾新竹的阳明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林志洁指出,台湾立法院缺乏诸如“立法委员行为法”等自律与规范利益冲突的架构,在此情形下,贸然通过调查权,还可处罚公务员,侵害了原本独立的监察权。 此外新法还把“国会调查”之手伸向民间私部门,僭越了《宪法》赋予立法院的主要权限,甚至造成欧洲商会提醒其会员要警惕有关修法风险。 林志洁说:“它的对象如果到私人的时候,已经逾越了(立法权),我们创设立法院是希望你能好好地监督行政,不是变成一个‘特侦组’来侦查人民,尤其是你自律规范、利益冲突的要件这么的弱,却可以要求企业跟私人团体去交出账册、税务资料,这些都是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林志洁直言,更令人忧心的是,推动修法的在野阵营,会否跟中国政府里应外合?国民党党团总召傅昆萁上月底率团访中,回来就大张旗鼓修法,她说“如果可以不经过正当程序,就通过要件这么乱七八糟的法案,未来当然也有可能会通过伤害台湾社会,或影响台湾国家安全的草案”。 不仅台湾学者有这样的疑虑,5月24日,包括前美国在台协会(AIT)台北办事处处长司徒文(William Stanton)在内的30名国际学者专家投书《外交家》(The Diplomat)杂志,发表联合声明,对此次国会改革提案“表达严正关切及失望”。 文中指出,国民党党团总召傅昆萁说过,改革目的就是要让民进党“找不到人当部会首长”,另一名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还说,立法院对行政部门质询是“上对下”关系,这都违反宪政原则。 审查过程遭指黑箱 被批立院“人大化” 除了法条内容引发争议,此次修法过程也遭致批评。 在5月17日的议程中,由于朝野立委爆发冲突,双方都不愿回到座位上使用表决器,立法院长韩国瑜罕见决定使用举手表决,遭民进党立委质疑,举手表决在台湾已经35年未曾使用,反倒是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在用,此举形同逼台湾民主倒退,让立院“人大化”。 尽管上述程序并未违反议事规定,强势表决却让许多民众回想起2014年,同样在国会占有多数优势的国民党团,用30秒通过高度争议的“两岸服贸协议”,成为引爆“太阳花学运”的导火索。 连日来,“没有讨论,不是民主”也成为许多前往立院抗议的民众手中高举的标语,5月24日晚间,一名在立法院前抗议的学生向美国之音表示,自己会走上街头,是因为“反对没有经过任何讨论,强行通过这样的法律,是没办法让人民幸福的”。 对于法案备受争议,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在表决前表示,这些法案在西方民主国家都是普遍被接受的,不论是调查权还是总统国情报告,都应该入法。朱立伦还指出,这些内容是民进党过去在野时期的主张,却在执政后放弃这些理想。 朱立伦强调,国会改革是为了让中华民国的国会成为跟西方民主国家一样的国会,在野党希望给立法院更多监督政府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