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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

台國會職權修法引社會疑慮 賴清德聲請釋憲

台灣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後,賴清德總統6月2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他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賴清德說,「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企業外資憂商業機密恐因此外泄,這是總統府、他本人提出釋憲的主要原因。 綜合中央社報導,賴清德24日在總統府敞廳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已依據憲法完成簽署並在24日公布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表示,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 他說,「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民眾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 外媒日前報導,晶片業工程師憂心法案生效後,台積電恐因被立院傳喚調查被迫泄漏商業機密。賴清德說,這段時間的確收到許多來自企業界、外國商會甚至國際的關心,他們很擔心如果法律實施,企業的商業秘密可能不保,這對外資投資意願以及未來台灣國際競爭力會產生重大影響。這也是總統府、他本人提出釋憲的主要原因,不容許企業的經營環境變化,對台灣深遠經濟發展產生影響。 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賴清德提到,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已經有相關機制。但立法院這次修法,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即問即答化」,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混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 媒體追問,憲法結果出爐前,若在野黨要求赴立院報告如何應對。賴清德回應,還是等到釋憲結果後再做決定,也呼籲在野黨不宜貿然行動。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認為,法律公布就已生效,質疑賴清德把自己當太上皇,提出要求的法律依據為何。 賴清德指出,他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 賴清德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法庭,更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大法官雖是由總統提名,但須經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換句話說,經過嚴謹的憲政程序;他要再次呼籲,釋憲結果不得而知,但對於結果,朝野都應該要接受,才能弭平憲政爭議,讓國家可以繼續前進。

李濠仲專欄:「紐約青鳥」反襯了中國囚籠

6月4日,終年人聲鼎沸、車水馬龍的紐約時報廣場(Times Square),一則秀有「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字樣的廣告出現在它知名的分岔路大樓看板。廣告緣由,是為呼應前不久在台灣青島東路抗議國會擴權的民眾集會,而有海外僑民自行集資募款,設計出了這段30秒的台灣意象動畫(24小時間隔播放)。不過,基於宣傳地點(繁華的商業區)、廣告屬性(正面氛圍),使得這支廣告的目的,到頭來並不在批判自己的政治對立面,更大成分,卻是以「站在世界十字路口」的姿態,對台灣那些身處第一線關切國政的民眾做出迴響。 當天活動聚集了數百名紐約老中青三個世代台僑,其中不難撇見和前不久「BIG電影」紐約首映及「灣聲樂團」紐約首演的同一面孔,更不乏名符其實「公媽應援」的祖父母級老僑。如此,這樣的迴響,自然也帶有基於特殊處境下的「台式鄉愁」,也就是「紐約青鳥」(之後還有其他國家城市、國家響應,地理名稱應該會再增加)廣告上架行動,終究在呈現民主、自由台灣的真實存在,今天抗議國會擴權也許是這場海外發聲的觸媒,但「台式鄉愁」本身向來並不具政黨壟斷性,6月4日時報廣場上那些「熟面孔」,多有十年前無黨的柯文哲、後來創辦時代力量的黃國昌支持者,那時他們不也一樣不計回報為柯、黃出錢出力、熱情款待,只是十年一覺,才發現道不同不相為謀罷了。 另外,「Stand Strong WITH TAIWAN」上架的時間點在6月4日,因「六四天安門事件」35周年之故,難免讓人別有政治聯想。事實上,在這之前,中國海外民運團體(民主派)不是沒有相關紀念活動(每年例行),例如華人群聚的紐約法拉盛(中國移民占多數),6月2日就有一場紀念天安門廣場大屠殺集會,只是當天除了有中僑參與紀念,另也有一幫中共支持者在周邊鬧場,他們除了反嗆高喊「共產黨萬歲」,因為眼見有台灣人也出現在紀念六四活動上,竟向其連番斥喝「滾回台灣」,畫面頗為「肅殺」。 相較於6月4日時報廣場「Stand Strong WITH TAIWAN」廣告上架活動(之前台僑、學生透過網路串連,號召前往打卡),儘管它的動能始於台灣內部激烈的政治爭鬥,惟它的目的在鼓舞各地台灣志同道合者,而非藉由外在舞台批判內部反方,氣氛上也就呈現了一片歡欣祥和。不過,海外台僑之所以能對支援台灣這般「樂此不疲」,長期以來,當然也建立在兩個關鍵基礎,一是「意見表達自由」,一是「經濟自由」。 前者,走過黑名單時代,台灣早沒有「自己海外行為連累國內家人」的風險,但那些在法拉盛舉布條聲援六四的中國移民,膽敢站出來,幾乎就已不指望回祖國和家人團聚。台僑是對台灣政治持續抱有期待而參與海外政治活動,但有多少盼望中國民主化的中僑,是以坐等奇蹟的心情在面對中共做最後一搏。其次,這次紐約時報廣場廣告集資,三小時在上千人贊助下達標(約8萬美金),同時代表了海外台灣人對家鄉政局的高度關注,另方面也說明了出門在外,向來都是台僑對台灣政客予以財力支援(例如幫忙募款),而非台灣政黨或政客為之贊助反饋。台僑的「經濟自由」,很大程度便決定了他們海外政治表態的自主性,這點,更是那些經常受控於中國外交單位的「海外小(老)粉紅」從未曾享受過的特權。 看待「紐約青鳥」的視角,儘管無以迴避它就是一場台灣國內政治喧嘩的海外延伸,卻也因為「六四」這樣的時間點,它再額外反襯了許多中國人儘管早已移居美國,也未必就能完全掙脫中國的囚籠。最後,藉由這樣的活動,其實也愈加顯現所謂「台灣意識」並不全然就是政黨意識,或者一定和個人血緣出身有關,而是長期作為一個被(中國)壓迫的群體,終究養成了某種心靈狀態,即自知必須加倍努力才能被世界重視,尤其才能得到公平競爭(國際上)的機會。紐約時報廣場的看板是對所有人開放,烏克蘭遭俄羅斯入侵期間,時報廣場也曾出現許多支持烏克蘭的意象廣告,背後出資者則多仰賴美國在地富豪慷慨義助(包括UBER,還有多個非營利組織),廣告商畢竟在商言商,資本帶來了話語權,這也是關於「紐約青鳥」的另一段闡釋說明。 ※作者為《上報》主筆。全文轉自上報

台灣「國會改革」為何惹怒抗議者? 四大爭議一次釐清

台灣在野黨合作推出的「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截至24日深夜,已完成其中大多數法條的「二讀」立法程序,但在議場外,抗議人士怒批本次修法是讓立法權無限擴權,侵害台灣民主制度的「黑箱立法」,美國之音為您整理出四大爭點,了解抗議群眾遭惹怒的原因。 截至5月24日深夜,台灣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休息散會這一刻,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罰款和立院調查權等大多數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皆已完成二讀,剩餘14個條文,預計28日續審。值得關注的是,在台灣立法程序中,院會二讀被認為是最關鍵的一步,因為接下來的三讀,只做文字修正、全案表決,通過後就會咨請總統公布實施。 換言之,引爆幾個月來台灣社會爭議的「國會擴權」多數法條,已塵埃落定,但留給朝野政黨甚至整個社會的爭議,卻才剛開始,究竟本次修法中,那些問題最具爭議? 藐視國會罪 立院無限擴權? 已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改法條中,規定未來被質詢者,除國防、外交等機密敏感事項之外,不得任意缺席、拒答或拒絕提供相關數據。 答詢時也不能對立委反唇相譏地「反質詢」,否則一旦被視為「藐視國會」,最高可處20萬元台幣的罰款。 此外,國民黨黨團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更將明訂對隱匿或虛偽陳述的被質詢人送交司法偵查,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法案預計在28日表決。 位於台中的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理事長沈有忠指出,該法條最大問題,在於台灣過去並無任何相關的慣例,且法條認定從寬,若真的只要主席認定違法或是5名立委聯署就可將官員移送調查,恐有不小的爭議。 例如,答詢資料準備不齊全,也可能觸法,可能導致未來官員赴立法院備詢前,得準備好不必要的海量資料,反而造成議事被堆積如山的數據癱瘓。 沈有忠告訴美國之音:「可能漏送了一頁,你就是藐視國會,我們是從比較極端的案例去推(測),但不能夠排除如果將來政黨惡鬥情況下,藐視國會會變成是一個工具。」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即問即答」恐釀憲政危機 依據台灣現行法令,是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提交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但新法規定,總統須於每年2月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引發爭議的是,雖然美國跟法國也有類似制度,但皆強調總統只做報告,不接受質詢,台灣通過的新法卻規定總統必須接受立委「即問即答」。 位於台北的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指出,該條文恐破壞台灣在1997年修憲時創設的權力分立體制「雙元民主制」,讓立法院實質上凌駕於《憲法》規定,而向「議會制」傾斜。 黃丞儀告訴美國之音「行政權有它獨立性,尤其是在總統的身上會特別地明顯。所以現在這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條)規定等於是實質上在修憲,就是改變了《憲法》的規定。」 沈有忠進一步指出,在極端的政爭情境下,還必須思考若是總統「即問即答」過程中無法讓立法委員滿意,會不會也被扣上「藐視國會」的帽子?他說像這樣的意識陷阱或危機,也須提前考慮。 立院擴增調查權,恐干預民企經營 依據已經完成二讀的法案,立法院可以設立調查委員會、項目小組,對相關議案行使調查、調閱權,相關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必須配合出席聽證會、提交相關數據,否則亦可處以罰款。 儘管立法過程,對於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營業秘密的內容有所規範,但連日來,外界爭論的疑慮,著重於立法委員取得這項權力之後如何執行,並保障出席聽證人員的權益。 位於北台灣新竹的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台灣立法院缺乏諸如「立法委員行為法」等自律與規範利益衝突的架構,在此情形下,貿然通過調查權,還可處罰公務員,侵害了原本獨立的監察權。 此外新法還把「國會調查」之手伸向民間私部門,僭越了《憲法》賦予立法院的主要許可權,甚至造成歐洲商會提醒其會員要警惕有關修法風險。 林志潔說:「它的對象如果到私人的時候,已經逾越了(立法權),我們創設立法院是希望你能好好地監督行政,不是變成一個『特偵組』來偵查人民,尤其是你自律規範、利益衝突的要件這麼的弱,卻可以要求企業跟私人團體去交出賬冊、稅務資料,這些都是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林志潔直言,更令人憂心的是,推動修法的在野陣營,會否跟中國政府裡應外合?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上月底率團訪中,回來就大張旗鼓修法,她說「如果可以不經過正當程序,就通過要件這麼亂七八糟的法案,未來當然也有可能會通過傷害台灣社會,或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的草案」。 不僅台灣學者有這樣的疑慮,5月24日,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William Stanton)在內的30名國際學者專家投書《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發表聯合聲明,對此次國會改革提案「表達嚴正關切及失望」。 文中指出,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說過,改革目的就是要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會首長」,另一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還說,立法院對行政部門質詢是「上對下」關係,這都違反憲政原則。 審查過程遭指黑箱 被批立院「人大化」 除了法條內容引發爭議,此次修法過程也遭致批評。 在5月17日的議程中,由於朝野立委爆發衝突,雙方都不願回到座位上使用表決器,立法院長韓國瑜罕見決定使用舉手表決,遭民進黨立委質疑,舉手表決在台灣已經35年未曾使用,反倒是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在用,此舉形同逼台灣民主倒退,讓立院「人大化」。 儘管上述程序並未違反議事規定,強勢表決卻讓許多民眾回想起2014年,同樣在國會佔有多數優勢的國民黨團,用30秒通過高度爭議的「兩岸服貿協議」,成為引爆「太陽花學運」的導火索。 連日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也成為許多前往立院抗議的民眾手中高舉的標語,5月24日晚間,一名在立法院前抗議的學生向美國之音表示,自己會走上街頭,是因為「反對沒有經過任何討論,強行通過這樣的法律,是沒辦法讓人民幸福的」。 對於法案備受爭議,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表決前表示,這些法案在西方民主國家都是普遍被接受的,不論是調查權還是總統國情報告,都應該入法。朱立倫還指出,這些內容是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期的主張,卻在執政後放棄這些理想。 朱立倫強調,國會改革是為了讓中華民國的國會成為跟西方民主國家一樣的國會,在野黨希望給立法院更多監督政府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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