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非法经营罪

声援耿潇男

前年夏天,我应邀到东京大学作关于中国维权运动的演讲。演讲结束后,一名听众叫上我和她的朋友去居酒屋聊天。她说她叫耿潇男,暂时在日本做访问学者。我说,我早知道你啊,还经常转你的帖子。我们就继续谈中国的公民运动,很多维权人物她都见过面,一些良心犯,她还给“送过饭”。这位中戏毕业的优雅女性做过电影和戏剧,经营一些文化出版项目,是个企业家。她不是公开抵抗专制的反对派,不是冲在第一线的维权斗士,也不是被党国严密看管的敏感人物。她有时候属于“送饭党”,有时候属于参与围观的“打酱油”人士,有时候是若干著名公知和知名异议人士的粉丝,是热情传播自由主义的觉醒的网友。  但那个时候,潇男已经有了不祥之兆。她的公司受到当局“关照” ,她的丈夫也被“喝茶”,她担心自己回国后会有麻烦。我劝她暂时先不要回国,有时候风头避一避就过去了。但她还是在访问结束后如期回了国,回国后也没闲着,组织学者进行网络讲座,参加自由派的饭局和沙龙,为困顿者解囊相助,为受迫害者不断发声。公民运动的倡导者许志永和丁家喜被捕,公民记者陈秋实在武汉报道新冠疫情时失联,耿潇男都四处呼吁求援;著名学者许章润因批评当局而被“嫖娼”,她接受采访为其辩诬,讲出真相。她的网络活动被关闭,自己也多次受到国保的警告。  终于,在去年10月,耿潇男和她丈夫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几个月后,她被判刑三年,罪名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当今中国刑法里的“口袋罪”之一,它源于1979年刑法的另一个臭名昭著的口袋罪——投机倒把罪。口袋罪,指的是一些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有罪与否的罪名。它也是专制政权用来迫害异议人士的一个工具,公检法经常滥用这些罪名,制造冤假错案。“非法经营罪”完全模糊了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有时候甚至连行政违法都不构成的行为也被定成非法经营罪,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随便就可以举出一些案例:2007年,知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曾出版一本讲述中国东北一桩重大腐败丑闻的书,当局为了报复他的维权行动,以“非法经营罪”将其判刑5年;我曾经辩护过的坡上村家庭教会案,牧师蔡卓华因印刷圣经被有期徒刑3年,他的妻子和哥哥也被判刑;2015年,82岁的作家铁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秋雨圣约教会的长老覃德富获刑4年。他们的罪名都是“非法经营罪”。被重判9年的王怡牧师,两项罪名中也有一项是“非法经营”。  我曾在《吴英的生命和你我有关》一文里,描述了中国企业和民众如何被恶劣的政治和法律置于非法生存的状态,这是专制体制绑架民心的手段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基本上是一个笑话:中国宪法和其他法律里,有大量关于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条文,但这些在中共眼里不过是废纸。另一方面,习近平废除了宪法中的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用宪法为他的终身独裁开道;甚至,这个政权在把数百万维吾尔人和其他民族关进集中营的时候,也出台了一些穷凶极恶的法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见滕彪:《合法化集中营》)  中共当局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的迫害从未停止过,但在习近平上台后变本加厉。曾在江泽民、胡锦涛时期有一定活动空间的民间机构和活跃人士,受到全面围剿,民间维权运动遭受重创。除了针对直接行动者,专治的黑手也开始伸向他们的支持者。  耿潇男就这样一位同情者、声援者、资助者。她的被捕,有着比表面上更为深刻的政治意涵。在专制体制下做一个反对者,面临的不仅仅是丢工作、软禁、关押和酷刑这些可见的惩罚,还有家人、亲属和朋友的疏远乃至反目,还经常有周围人的误解、嘲笑和敌意。潇男和千千万万像她这样的公民是为失败的勇士点赞的人,是为被羞辱的英雄辩诬的人,是为孤独者送去温暖的人,是传递抗争信息的人,是保存抗争记忆的人,是为受难者收尸的人,往往也是在最艰难的时刻挺身而出的人。专制者为了制造恐怖,势必让这些人消声:利诱不成就警告,警告无用就抓捕判刑。专制者要彻底孤立反对者,不仅要有秘密警察、监狱,而且要实行政治株连,不但利用宣传喉舌给反对者加上恶名,而且要切断对反抗者的物质帮助、精神支持,以及人际关系支援。  “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 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潇男经常在幕后发信息,给资助,在良心犯、活动家、媒体和律师之间穿针引线;当形势恶化、风险急剧上升之后,她没有进一步退居幕后,而是持续地发声,这等于是冲向了战场。她被捕之前,已经注意到自己被秘密警察跟踪了,危险已经来临。和很多冲锋陷阵的中国反对者一样,她提前找好了辩护律师。  在被捕前的一次采访中,潇男说:“生为小人物,也有小人物应尽的职责和担当;我做不了英雄,但可以为英雄献花和欢呼,为英雄牵马,为英雄挡枪子儿,为英雄收尸……。十二月党人的女人已经深深烙刻进了我的骨髓,她们在青史上闪耀着猎猎英姿。……我既然以自由为人生的标配,那么,理应为自由付出代价,为我身边众多受难的英雄们做点小事情。为此所冒的风险、所失去的利益,也算是我为自由所付的代价吧。” (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耿潇男被起诉“非法经营罪” 案件下周开审

北京艺术家、出版界人士耿潇男近日遭当局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案件将于2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耿潇男是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的好友,许章润去年涉“嫖娼”被公安带走后,耿潇男为营救许章润积极奔走。 据香港电台30日报导,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上月中对耿潇男案完成侦查,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耿潇男律师近日收到当局以“非法经营罪”起诉耿潇男的通知,耿潇男丈夫秦真也同样被起诉。 耿潇男在日前解聘了自己的代理律师尚宝军。据称,公安向耿潇男表示可以给予最轻的处罚,但前提是解聘曾代理刘晓波、高瑜等案件尚宝军。 尚宝军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认为,耿潇男解聘律师是在现实压力下做出的选择,这也是当局对一些政治报复案件的常规操作手法。他希望妥协能换到官方兑现承诺。 去年9月9日,耿潇男和丈夫秦真被北京警方带走,2020年10月14日被正式批捕。警方指耿潇男最近十年,在印刷、销售及出版书籍方面,没有合法手续,涉嫌“非法经营”。这些书籍包括烹饪、营养及养生方面。 但耿潇男的诸多好友都认为,耿潇男被抓与他声援许章润、陈秋实等人有关。 去年7月6日,许章润教授因涉嫌“嫖娼”被警方抓走后,耿潇男是首位将许章润被捕消息转递到外界,并积极为许章润获释而奔走的人。 她还关注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丁家喜等人被捕,并在陈秋实失踪后呼吁当局释放陈秋实。 现年46岁的耿潇男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是中国出版人、电影人,历任中国天画画天影业的首席执行长(CEO)、瑞雅书业总编辑,现任传奇天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耿潇男被抓后,包括许章润、北大教授贺卫方、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等数百位海内外支持者发起联署呼吁当局释放耿潇男夫妇。相关事件也受到国际媒体的报导和关注。

港媒:当局要耿潇男解聘律师 换取对其减轻处罚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捕的北京艺术家耿潇男近日解聘了其中一名代理律师尚宝军。据港媒称,公安向耿潇男表示可以给予最轻的处罚,但前提是解聘尚宝军。 据香港电台1月20日报导,尚宝军原本预约13日到看守所探视,但遭拒绝,人员解释耿潇男已经解除对他的委托。目前还剩下一名律师屈振红代理耿潇男案,当局最快本月内决定是否起诉耿潇男。 尚宝军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认为,耿潇男解聘律师是在现实压力下做出的选择,这也是当局对一些政治报复案件的常规操作手法。他希望妥协能换到官方兑现承诺。 尚宝军称,公安通常的套路都是这样:你好好配合我们、把你的律师换掉,然后我们给你争取一个尽可能轻的处理;她(耿潇男)现在这个状况确实也有难处,对她来说压力非常大,所以她没有太多选择了。当然如果公安说话算数的话,我们倒盼她能赶紧出来,就怕是被他们骗了。 尚宝军曾经协助多名知名人士涉及的敏感案件,包括已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独立记者高瑜、前维权律师浦志强,以及近期涉嫌间谍罪的澳籍华裔作家杨恒均。 现年46岁的耿潇男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是中国出版人、电影人,历任中国天画画天影业的首席执行长(CEO)、瑞雅书业总编辑,现任传奇天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耿潇男多年一直为中国政治异见人士奔走呐喊,曾帮助过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鲍彤、前中央党校教授杜光、炎黄春秋杂志社副社长杨继绳等人。 她还为中国公民运动主要成员许志永和丁家喜等人被捕发出连串呼吁;去年疫情期间,公民记者陈秋实失踪,耿潇男也呼吁当局释放陈秋实。 同年7月6日,许章润教授因涉嫌“嫖娼”被警方抓走后,耿潇男是首位将许章润被捕消息转递到外界,并积极为许章润获释而奔走的人。 2020年9月9日,耿潇男和丈夫秦真被北京警方带走,2020年10月14日被正式批捕。警方指耿潇男最近十年,在印刷、销售及出版书籍方面,没有合法手续,涉嫌“非法经营”。这些书籍包括烹饪、营养及养生方面。 外界认为,当局抓捕耿潇男,与她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活动有关。 去年12月,在狱中的耿潇男获颁独立中文笔会“林昭纪念奖”。 

港媒:当局本月内决定是否起诉耿潇男

北京艺术家耿潇男被指涉“非法经营罪”,去年9月遭北京警方抓捕。外界分析称,曾为原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公民记者陈秋实、中共体制内异见人士等积极奔走的耿潇男,被捕与她接受外媒采访及为上述发声有关。港媒近日报导,当局预计会在本月内决定是否起诉耿潇男。 据香港电台1月11日报导,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上月中完成侦查耿潇男案件,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耿潇男的代表律师到上月底才获通知。报导指,牵涉同案的耿潇男丈夫秦真不获取保候审,亦可能面临被起诉。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会知道当局是否起诉。 耿潇男的公司包括出版烹饪、养生等书籍,她去年声援被指“嫖娼”的原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后,警方刑事拘留她与丈夫,指他们存在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等行为,去年10月底两人遭正式逮捕。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耿潇男的多名好友强调,她的遭遇与早前公开为包括许章润在内的多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和异见人士发声有关。许章润曾于2020年12月10日发出“就女子羁狱致暴政书”,促请当局释放耿潇男夫妇,还两人自由和公道。有数百位海内外其同情者亦发起联署呼吁当局释放耿潇男夫妇。相关事件也受到国际媒体的报导和关注。 去年12月7日报导,独立中文笔会表示,耿潇男因言获罪,而特别令人感动的是耿潇男慷慨赴义、求仁得仁的精神,和明知危险仍不畏惧的勇气;笔会认为,耿潇男成为林昭的继承者当之无愧。为此独立中文笔会授予她本年度林昭纪念奖,并呼吁中共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耿潇男。 公开资料显示,耿潇男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活跃于文化出版与影视产业,并跨足公益界,在文化界有广泛人脉,去年11月还出席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她是传奇天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无涯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瑞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编辑、公和基金会理事。  耿潇男近年来涉足公益,也曾多次帮助受到中共打压的政治异见老人鲍彤、姚监复、杨继绳等,在圈内以善良和侠义著称。

耿潇男涉案金额暴增 会见律师遭拒 精神状态不佳

原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的好友、中国艺术家耿潇男9月初遭刑拘并被批捕后,引发海内外华人圈的广泛关注。近日美媒报导,耿潇男要求会见律师遭到官方拒绝,其精神状态不佳,令人担忧。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中国艺术家耿潇男9月初遭刑拘并被批捕后,被指控的罪行不但加重,耿潇男委托辩护的律师尚宝军、屈振红两人,自10月29日以后多次申请会见耿潇男,也被公安以各种理由拒绝。而耿潇男被控涉案的金额,更被剧增到人民币数百万元。 耿潇男友人、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20日表示,耿潇男在10月14日会见律师当天,也正好被检方正式批捕。此后,两名律师多次要求会见,且拼命抢号争取,但看守所方面却以提审为由未予会面。11月律师尚宝军前往会见时,所方却说要由律师屈振红前来,才能会见。 与耿潇男熟识的北京王姓出版界人士指出,律师尚宝军最近一次会见耿潇男是在10月29日,当时耿潇男的精神状态并不好,且被指控的罪行被大幅加重,除了涉案书籍从几千册增加到20万册,公安方面加诸的涉案金额更从16万元剧增到数百万元。 王姓人士表示,如果真是公安大幅增加的指控数字,那么耿潇男被量刑的幅度,就会大不一样。 除了耿潇男本人,先前积极为她发声的中国自由派学者、前北京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也因此连带被警告。直到11月初,中国警方仍告诫许章润不得继续声援耿潇男。 郭于华称,从耿潇男9月间被刑拘至今,许章润共被警方训诫4次,最近一次则是在2周前,都是警告他停止为耿潇男发声。 公开资料显示,耿潇男是传奇天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无涯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出品的电影《家在水草丰茂的地方》入围东京国际电影节。 耿潇男曾多次帮助受到中共打压的政治异见老人鲍彤、姚监复、杨继绳等,在圈内以善良和侠义著称。前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今年早前被以涉嫌“嫖娼”拘捕时,耿潇男为其积极奔走,接受外媒采访呼吁中共释放许章润。他还在公民记者陈秋实失联后,为其积极奔走。 耿潇男被捕引发社会关注。今年10月,许章润、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张千帆,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等人发起联署,呼吁当局释放耿潇男。

耿潇男被批捕罪名加重 许章润贺卫方等百人吁当局放人

北京艺术家耿潇男及丈夫秦真今年9月初被指涉“非法经营”,遭北京公安拘留。日前,北京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正式逮捕耿潇男,警方同时将耿潇男非法出版物的册数由8000册上调至20万册,此举无疑会加重耿潇男的罪名。与此同时,耿潇男的好友许章润、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张千帆,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等人发起联署,呼吁当局释放耿潇男。但据报导,一些大陆的联署人在发出这封信后便遭到所在单位的警告。 据香港电台报导,北京检察机关日前正式批准公安逮捕遭刑事拘留一个多月的耿潇男,她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原本指控耿潇男涉及8000多本非法出版物,目前上调到了20万本。 报导指,耿潇男已多年未参加涉事公司营运,并已辞去法定代理人一职。不过她希望把所有责任转到自己身上,为同样遭羁押的丈夫秦真减轻刑责。 据公开资料显示,耿潇男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活跃于文化出版与影视产业,并跨足公益界,在文化界有广泛人脉,去年11月还出席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她是传奇天辉影视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无涯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瑞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编辑、公和基金会理事。 耿潇男近年来涉足公益,也曾多次帮助受到中共打压的政治异见老人鲍彤、姚监复、杨继绳等,在圈内以善良和侠义著称。前清华大学法学教授许章润被以涉嫌“嫖娼”拘捕时,耿潇男为其积极奔走,接受外媒采访呼吁中共释放许章润。 今年9月9日耿潇男与丈夫被北京海淀区公安带走,北京海淀公安9月12日透过微博发布声明,证实两人已遭刑事拘留。警方指控耿潇男与先生的公司涉嫌印刷与销售非法出版物,且在公司的库房找到大量非法出版物,以“非法经营”将两人拘留。 耿潇男的最新近况令一众好友都非常担忧。据自由亚洲电台援引哈佛大学费正清合作中心研究员郝建表示,对耿潇男的案件走向不乐观,但希望当局遵守自己制定的《宪法》。 广州人权律师隋牧青表示,从目前官方加码罪证的举动来看,似要加重报复耿潇男。而过往的例子显示,当局以去政治化的经济罪名打压异见声音,往往量刑很重,这也是对公民社会发出的威慑。 东京大学教授阿古智子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耿潇男体现的正是公共知识分子的担当和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感,但在当下中国,公共知识分子也成为这个国家的“敌人”。她指,耿潇男案件与早年中共治罪企业家王功权一案在逻辑上是一致的,王功权因支持“新公民运动”人士遭当局构陷。“他们这样的公共知识分子、这样有良心的、优秀的人非常重要,但是他们就是(当局)“打压的对象””。 郝建与阿古智子都参与联署要求当局释放耿潇男的公开信。这封联署信由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 中国艺术评论家栗宪庭、北京电影学院退休教授郝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及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共同起草。 上述联署信从法律角度剖析,指当局指控耿潇男的“非法经营罪”是从中国计划经济时代蜕变而来,违反现行出版管理的规定,亦显然违背中国《宪法》第35条对言论、出版自由的保障,故此违规违宪的罪名不应用来给公民定罪。 自由亚洲电台称,联署信一经发出,数名发起人即遭到所在单位的警告。不过警方的行为并未影响一些人的行动,截至10月22日,联署信已获近200名海内外的人士签名,包括中国时政与艺术评论家荣剑、北京前律师浦志强、知名记者高珍、演员冯宪珍、目前旅居美国的中央党校退休教授蔡霞、709律师王全璋、谢燕益等人。 以下为呼吁当局释放耿潇男的联署信全文(附联署邮箱地址): 2020年9月9日,耿潇男夫妇被海淀公安刑事拘留,近日又被海淀检察院批捕。作为耿潇男女士的朋友,我们深感震惊。在我们眼里,她不仅一直是一位守法公民,更是一位急公好义、不畏权势、仗义执言的当代侠女。如果这样的女子会“违法犯罪”,我们不禁要问:她究竟违了哪条法、犯了什么罪?  有关部门指控耿潇男的罪名是“非法经营”,据说她夫妇经营的文化传播公司存在 “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现行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知道,“非法经营”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投机倒把”蜕变而来,已经成为一个边界模糊、定义任性的“口袋罪”;用在出版领域,“非法经营”很容易成为压制公民言论与出版自由的工具和借口,因而必须尤其慎重。2005年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未经批准……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的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然而,这项规定显然违反了现行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因而不应被赋予法律效力,尤其不得被用来给公民定罪。  言论与出版自由是任何一个国家得以长治久安的宪法基础,中国绝非例外。从“大饥荒”到“文革”、从“非典”流行到新冠肆虐,对言论与出版自由的管控所造成的社会灾难有目共睹、无需赘述。 对出版领域的严格管控早已使中国的舆论与图书市场变得噤若寒蝉、万马齐喑,产生了严重的信息单一化和大量假大空文字;粗俗低劣的《平安经》居然手续齐全、正式出版,貌似不可思议,实际上是出版管制的必然结果。违宪的出版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了中国图书市场的正常发展,也严重损害了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思想与信息的自由流通,并让图书出版行业承受了不可承受的昂贵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违反一个公然违宪并损害社会利益的行政规定不仅不是“违法”,而恰恰是在践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即便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耿潇男女士的行为也不构成违反刑法。首先,有关部门并未指控涉嫌违规印刷的那部分出版物在内容上存在任何“问题”。虽然耿潇男个人直率敢言,但她经营的出版物全部是少儿、美食、烹饪、营养类书籍,在市场上相当受欢迎, 没有任何敏感内容。 其次,“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是产生破坏市场秩序等有害的社会 后果,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耿潇男经营的任何出版物产生了任何有害的社会后果。事实上,所谓的“非法经营”至多只是损害了出版社或作者的私人利益;即便确实存在违法经营,也应该由这些私人主体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而不是由国家公权力以刑事犯罪的名义越俎代庖。对她进行刑事拘留和指控,是国家刑事权力的严重滥用。 最后,即便有关部门认定耿潇男构成刑事犯罪,其主观动机也显然违法——众所周知,他们的矛头指向不是什么“非法经营”,而是耿潇男女士最近一段时间为许章润、 许志永、陈秋实等因言获罪的义士勇敢发声。“非法经营”只是一个借口,其真实动机是惩罚耿潇男的言论,因而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不仅违反了宪法第 35 条,而且也构成 了《行政诉讼法》第 70 条所定义的“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指的正是这种主观违法:即便公权行为在客观上完美无瑕,但是只要动机不正当,那么主观违法行为和客观违法一样无效。  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一直生活在一个思维误区之中,那就是你要批评政府,自己首先要“干净”;否则,就别怪政府找你的麻烦。对不起,这是一个流氓逻辑,我们拒绝接受。公民不是圣人,公民是会犯错的,但是并不因此就丧失了宪法第35条规定的 基本权利,就必须忍受公权力别有用心的迫害。假如只有“圣人”才能行使宪法权利, 那么这个国家的14亿男女老少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行使任何一条宪法权利。  不论我们是否喜欢,这里是我们的家园。我们愿和耿潇男女士在一起,共同守护这个家园,共同行使宪法规定的言论与出版自由,共同遵守并维护一个文明社会所应有的基本底线,共同抵制公权力的严重滥用——尽管我们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即 便我们为了维护本来属于我们的共同权利会面临风险。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违法的不是耿潇男,而恰恰是拘捕她的有关 部门。我们强烈吁请有关部门顾及宪法与法律的尊严,立即恢复耿潇男夫妇的人身自由。  发起人:  许章润: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栗宪庭:中国艺术评论家  郝建:北京电影学院退休教授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郭于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愿意联名支持这封呼吁信的人士,请将您的姓名、职业、居住地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按姓名拼音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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