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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

聲援耿瀟男

前年夏天,我應邀到東京大學作關於中國維權運動的演講。演講結束後,一名聽眾叫上我和她的朋友去居酒屋聊天。她說她叫耿瀟男,暫時在日本做訪問學者。我說,我早知道你啊,還經常轉你的帖子。我們就繼續談中國的公民運動,很多維權人物她都見過面,一些良心犯,她還給「送過飯」。這位中戲畢業的優雅女性做過電影和戲劇,經營一些文化出版項目,是個企業家。她不是公開抵抗專制的反對派,不是沖在第一線的維權鬥士,也不是被黨國嚴密看管的敏感人物。她有時候屬於「送飯黨」,有時候屬於參與圍觀的「打醬油」人士,有時候是若干著名公知和知名異議人士的粉絲,是熱情傳播自由主義的覺醒的網友。  但那個時候,瀟男已經有了不祥之兆。她的公司受到當局「關照」 ,她的丈夫也被「喝茶」,她擔心自己回國後會有麻煩。我勸她暫時先不要回國,有時候風頭避一避就過去了。但她還是在訪問結束後如期回了國,回國後也沒閑著,組織學者進行網路講座,參加自由派的飯局和沙龍,為困頓者解囊相助,為受迫害者不斷發聲。公民運動的倡導者許志永和丁家喜被捕,公民記者陳秋實在武漢報道新冠疫情時失聯,耿瀟男都四處呼籲求援;著名學者許章潤因批評當局而被「嫖娼」,她接受採訪為其辯誣,講出真相。她的網路活動被關閉,自己也多次受到國保的警告。  終於,在去年10月,耿瀟男和她丈夫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幾個月後,她被判刑三年,罪名是「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是當今中國刑法里的「口袋罪」之一,它源於1979年刑法的另一個臭名昭著的口袋罪——投機倒把罪。口袋罪,指的是一些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於難以界定有罪與否的罪名。它也是專制政權用來迫害異議人士的一個工具,公檢法經常濫用這些罪名,製造冤假錯案。「非法經營罪」完全模糊了行政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的區別,有時候甚至連行政違法都不構成的行為也被定成非法經營罪,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隨便就可以舉出一些案例:2007年,知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曾出版一本講述中國東北一樁重大腐敗醜聞的書,當局為了報復他的維權行動,以「非法經營罪」將其判刑5年;我曾經辯護過的坡上村家庭教會案,牧師蔡卓華因印刷聖經被有期徒刑3年,他的妻子和哥哥也被判刑;2015年,82歲的作家鐵流」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秋雨聖約教會的長老覃德富獲刑4年。他們的罪名都是「非法經營罪」。被重判9年的王怡牧師,兩項罪名中也有一項是「非法經營」。  我曾在《吳英的生命和你我有關》一文里,描述了中國企業和民眾如何被惡劣的政治和法律置於非法生存的狀態,這是專制體制綁架民心的手段之一。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基本上是一個笑話:中國憲法和其他法律里,有大量關於公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條文,但這些在中共眼裡不過是廢紙。另一方面,習近平廢除了憲法中的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用憲法為他的終身獨裁開道;甚至,這個政權在把數百萬維吾爾人和其他民族關進集中營的時候,也出台了一些窮凶極惡的法規、規定作為法律依據。(見滕彪:《合法化集中營》)  中共當局對異議人士、維權人士的迫害從未停止過,但在習近平上台後變本加厲。曾在江澤民、胡錦濤時期有一定活動空間的民間機構和活躍人士,受到全面圍剿,民間維權運動遭受重創。除了針對直接行動者,專治的黑手也開始伸向他們的支持者。  耿瀟男就這樣一位同情者、聲援者、資助者。她的被捕,有著比表面上更為深刻的政治意涵。在專制體制下做一個反對者,面臨的不僅僅是丟工作、軟禁、關押和酷刑這些可見的懲罰,還有家人、親屬和朋友的疏遠乃至反目,還經常有周圍人的誤解、嘲笑和敵意。瀟男和千千萬萬像她這樣的公民是為失敗的勇士點贊的人,是為被羞辱的英雄辯誣的人,是為孤獨者送去溫暖的人,是傳遞抗爭信息的人,是保存抗爭記憶的人,是為受難者收屍的人,往往也是在最艱難的時刻挺身而出的人。專制者為了製造恐怖,勢必讓這些人消聲:利誘不成就警告,警告無用就抓捕判刑。專制者要徹底孤立反對者,不僅要有秘密警察、監獄,而且要實行政治株連,不但利用宣傳喉舌給反對者加上惡名,而且要切斷對反抗者的物質幫助、精神支持,以及人際關係支援。  「為眾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為自由開路者, 不可使其困頓於荊棘。」 瀟男經常在幕後發信息,給資助,在良心犯、活動家、媒體和律師之間穿針引線;當形勢惡化、風險急劇上升之後,她沒有進一步退居幕後,而是持續地發聲,這等於是沖向了戰場。她被捕之前,已經注意到自己被秘密警察跟蹤了,危險已經來臨。和很多衝鋒陷陣的中國反對者一樣,她提前找好了辯護律師。  在被捕前的一次採訪中,瀟男說:「生為小人物,也有小人物應盡的職責和擔當;我做不了英雄,但可以為英雄獻花和歡呼,為英雄牽馬,為英雄擋槍子兒,為英雄收屍……。十二月黨人的女人已經深深烙刻進了我的骨髓,她們在青史上閃耀著獵獵英姿。……我既然以自由為人生的標配,那麼,理應為自由付出代價,為我身邊眾多受難的英雄們做點小事情。為此所冒的風險、所失去的利益,也算是我為自由所付的代價吧。」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耿瀟男被起訴「非法經營罪」 案件下周開審

北京藝術家、出版界人士耿瀟男近日遭當局以「非法經營罪」起訴,案件將於2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耿瀟男是前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的好友,許章潤去年涉「嫖娼」被公安帶走後,耿瀟男為營救許章潤積極奔走。 據香港電台30日報導,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局上月中對耿瀟男案完成偵查,移送海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耿瀟男律師近日收到當局以「非法經營罪」起訴耿瀟男的通知,耿瀟男丈夫秦真也同樣被起訴。 耿瀟男在日前解聘了自己的代理律師尚寶軍。據稱,公安向耿瀟男表示可以給予最輕的處罰,但前提是解聘曾代理劉曉波、高瑜等案件尚寶軍。 尚寶軍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認為,耿瀟男解聘律師是在現實壓力下做出的選擇,這也是當局對一些政治報復案件的常規操作手法。他希望妥協能換到官方兌現承諾。 去年9月9日,耿瀟男和丈夫秦真被北京警方帶走,2020年10月14日被正式批捕。警方指耿瀟男最近十年,在印刷、銷售及出版書籍方面,沒有合法手續,涉嫌「非法經營」。這些書籍包括烹飪、營養及養生方面。 但耿瀟男的諸多好友都認為,耿瀟男被抓與他聲援許章潤、陳秋實等人有關。 去年7月6日,許章潤教授因涉嫌「嫖娼」被警方抓走後,耿瀟男是首位將許章潤被捕消息轉遞到外界,並積極為許章潤獲釋而奔走的人。 她還關注公民運動倡導者許志永、丁家喜等人被捕,並在陳秋實失蹤後呼籲當局釋放陳秋實。 現年46歲的耿瀟男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是中國出版人、電影人,歷任中國天畫畫天影業的首席執行長(CEO)、瑞雅書業總編輯,現任傳奇天輝影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耿瀟男被抓後,包括許章潤、北大教授賀衛方、清華大學教授郭於華等數百位海內外支持者發起聯署呼籲當局釋放耿瀟男夫婦。相關事件也受到國際媒體的報導和關注。

港媒:當局要耿瀟男解聘律師 換取對其減輕處罰

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捕的北京藝術家耿瀟男近日解聘了其中一名代理律師尚寶軍。據港媒稱,公安向耿瀟男表示可以給予最輕的處罰,但前提是解聘尚寶軍。 據香港電台1月20日報導,尚寶軍原本預約13日到看守所探視,但遭拒絕,人員解釋耿瀟男已經解除對他的委託。目前還剩下一名律師屈振紅代理耿瀟男案,當局最快本月內決定是否起訴耿瀟男。 尚寶軍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認為,耿瀟男解聘律師是在現實壓力下做出的選擇,這也是當局對一些政治報復案件的常規操作手法。他希望妥協能換到官方兌現承諾。 尚寶軍稱,公安通常的套路都是這樣:你好好配合我們、把你的律師換掉,然後我們給你爭取一個儘可能輕的處理;她(耿瀟男)現在這個狀況確實也有難處,對她來說壓力非常大,所以她沒有太多選擇了。當然如果公安說話算數的話,我們倒盼她能趕緊出來,就怕是被他們騙了。 尚寶軍曾經協助多名知名人士涉及的敏感案件,包括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獨立記者高瑜、前維權律師浦志強,以及近期涉嫌間諜罪的澳籍華裔作家楊恆均。 現年46歲的耿瀟男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是中國出版人、電影人,歷任中國天畫畫天影業的首席執行長(CEO)、瑞雅書業總編輯,現任傳奇天輝影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耿瀟男多年一直為中國政治異見人士奔走吶喊,曾幫助過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前中央黨校教授杜光、炎黃春秋雜誌社副社長楊繼繩等人。 她還為中國公民運動主要成員許志永和丁家喜等人被捕發出連串呼籲;去年疫情期間,公民記者陳秋實失蹤,耿瀟男也呼籲當局釋放陳秋實。 同年7月6日,許章潤教授因涉嫌「嫖娼」被警方抓走後,耿瀟男是首位將許章潤被捕消息轉遞到外界,並積極為許章潤獲釋而奔走的人。 2020年9月9日,耿瀟男和丈夫秦真被北京警方帶走,2020年10月14日被正式批捕。警方指耿瀟男最近十年,在印刷、銷售及出版書籍方面,沒有合法手續,涉嫌「非法經營」。這些書籍包括烹飪、營養及養生方面。 外界認為,當局抓捕耿瀟男,與她近年積极參与社會公共活動有關。 去年12月,在獄中的耿瀟男獲頒獨立中文筆會「林昭紀念獎」。 

港媒:當局本月內決定是否起訴耿瀟男

北京藝術家耿瀟男被指涉「非法經營罪」,去年9月遭北京警方抓捕。外界分析稱,曾為原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公民記者陳秋實、中共體制內異見人士等積極奔走的耿瀟男,被捕與她接受外媒採訪及為上述發聲有關。港媒近日報導,當局預計會在本月內決定是否起訴耿瀟男。 據香港電台1月11日報導,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局上月中完成偵查耿瀟男案件,移送海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耿瀟男的代表律師到上月底才獲通知。報導指,牽涉同案的耿瀟男丈夫秦真不獲取保候審,亦可能面臨被起訴。一般情況下,一個月內會知道當局是否起訴。 耿瀟男的公司包括出版烹飪、養生等書籍,她去年聲援被指「嫖娼」的原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後,警方刑事拘留她與丈夫,指他們存在印刷、銷售非法出版物等行為,去年10月底兩人遭正式逮捕。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耿瀟男的多名好友強調,她的遭遇與早前公開為包括許章潤在內的多名中國公共知識分子和異見人士發聲有關。許章潤曾於2020年12月10日發出「就女子羈獄致暴政書」,促請當局釋放耿瀟男夫婦,還兩人自由和公道。有數百位海內外其同情者亦發起聯署呼籲當局釋放耿瀟男夫婦。相關事件也受到國際媒體的報導和關注。 去年12月7日報導,獨立中文筆會表示,耿瀟男因言獲罪,而特別令人感動的是耿瀟男慷慨赴義、求仁得仁的精神,和明知危險仍不畏懼的勇氣;筆會認為,耿瀟男成為林昭的繼承者當之無愧。為此獨立中文筆會授予她本年度林昭紀念獎,並呼籲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耿瀟男。 公開資料顯示,耿瀟男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活躍於文化出版與影視產業,並跨足公益界,在文化界有廣泛人脈,去年11月還出席金雞百花電影節論壇。她是傳奇天輝影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無涯新媒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瑞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編輯、公和基金會理事。  耿瀟男近年來涉足公益,也曾多次幫助受到中共打壓的政治異見老人鮑彤、姚監復、楊繼繩等,在圈內以善良和俠義著稱。

耿瀟男涉案金額暴增 會見律師遭拒 精神狀態不佳

原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的好友、中國藝術家耿瀟男9月初遭刑拘並被批捕後,引發海內外華人圈的廣泛關注。近日美媒報導,耿瀟男要求會見律師遭到官方拒絕,其精神狀態不佳,令人擔憂。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藝術家耿瀟男9月初遭刑拘並被批捕後,被指控的罪行不但加重,耿瀟男委託辯護的律師尚寶軍、屈振紅兩人,自10月29日以後多次申請會見耿瀟男,也被公安以各種理由拒絕。而耿瀟男被控涉案的金額,更被劇增到人民幣數百萬元。 耿瀟男友人、清華大學教授郭於華20日表示,耿瀟男在10月14日會見律師當天,也正好被檢方正式批捕。此後,兩名律師多次要求會見,且拚命搶號爭取,但看守所方面卻以提審為由未予會面。11月律師尚寶軍前往會見時,所方卻說要由律師屈振紅前來,才能會見。 與耿瀟男熟識的北京王姓出版界人士指出,律師尚寶軍最近一次會見耿瀟男是在10月29日,當時耿瀟男的精神狀態並不好,且被指控的罪行被大幅加重,除了涉案書籍從幾千冊增加到20萬冊,公安方面加諸的涉案金額更從16萬元劇增到數百萬元。 王姓人士表示,如果真是公安大幅增加的指控數字,那麼耿瀟男被量刑的幅度,就會大不一樣。 除了耿瀟男本人,先前積極為她發聲的中國自由派學者、前北京清華大學教授許章潤也因此連帶被警告。直到11月初,中國警方仍告誡許章潤不得繼續聲援耿瀟男。 郭於華稱,從耿瀟男9月間被刑拘至今,許章潤共被警方訓誡4次,最近一次則是在2周前,都是警告他停止為耿瀟男發聲。 公開資料顯示,耿瀟男是傳奇天輝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無涯新媒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出品的電影《家在水草豐茂的地方》入圍東京國際電影節。 耿瀟男曾多次幫助受到中共打壓的政治異見老人鮑彤、姚監復、楊繼繩等,在圈內以善良和俠義著稱。前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今年早前被以涉嫌「嫖娼」拘捕時,耿瀟男為其積極奔走,接受外媒採訪呼籲中共釋放許章潤。他還在公民記者陳秋實失聯後,為其積極奔走。 耿瀟男被捕引發社會關注。今年10月,許章潤、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張千帆,清華大學教授郭於華等人發起聯署,呼籲當局釋放耿瀟男。

耿瀟男被批捕罪名加重 許章潤賀衛方等百人吁當局放人

北京藝術家耿瀟男及丈夫秦真今年9月初被指涉「非法經營」,遭北京公安拘留。日前,北京檢察機關批准公安正式逮捕耿瀟男,警方同時將耿瀟男非法出版物的冊數由8000冊上調至20萬冊,此舉無疑會加重耿瀟男的罪名。與此同時,耿瀟男的好友許章潤、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張千帆,清華大學教授郭於華等人發起聯署,呼籲當局釋放耿瀟男。但據報導,一些大陸的聯署人在發出這封信後便遭到所在單位的警告。 據香港電台報導,北京檢察機關日前正式批准公安逮捕遭刑事拘留一個多月的耿瀟男,她被控涉嫌「非法經營」罪。公安原本指控耿瀟男涉及8000多本非法出版物,目前上調到了20萬本。 報導指,耿瀟男已多年未參加涉事公司營運,並已辭去法定代理人一職。不過她希望把所有責任轉到自己身上,為同樣遭羈押的丈夫秦真減輕刑責。 據公開資料顯示,耿瀟男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活躍於文化出版與影視產業,並跨足公益界,在文化界有廣泛人脈,去年11月還出席金雞百花電影節論壇。她是傳奇天輝影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無涯新媒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瑞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編輯、公和基金會理事。 耿瀟男近年來涉足公益,也曾多次幫助受到中共打壓的政治異見老人鮑彤、姚監復、楊繼繩等,在圈內以善良和俠義著稱。前清華大學法學教授許章潤被以涉嫌「嫖娼」拘捕時,耿瀟男為其積極奔走,接受外媒採訪呼籲中共釋放許章潤。 今年9月9日耿瀟男與丈夫被北京海淀區公安帶走,北京海淀公安9月12日透過微博發布聲明,證實兩人已遭刑事拘留。警方指控耿瀟男與先生的公司涉嫌印刷與銷售非法出版物,且在公司的庫房找到大量非法出版物,以「非法經營」將兩人拘留。 耿瀟男的最新近況令一眾好友都非常擔憂。據自由亞洲電台援引哈佛大學費正清合作中心研究員郝建表示,對耿瀟男的案件走向不樂觀,但希望當局遵守自己制定的《憲法》。 廣州人權律師隋牧青表示,從目前官方加碼罪證的舉動來看,似要加重報復耿瀟男。而過往的例子顯示,當局以去政治化的經濟罪名打壓異見聲音,往往量刑很重,這也是對公民社會發出的威懾。 東京大學教授阿古智子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耿瀟男體現的正是公共知識分子的擔當和對社會公共事務的責任感,但在當下中國,公共知識分子也成為這個國家的「敵人」。她指,耿瀟男案件與早年中共治罪企業家王功權一案在邏輯上是一致的,王功權因支持「新公民運動」人士遭當局構陷。「他們這樣的公共知識分子、這樣有良心的、優秀的人非常重要,但是他們就是(當局)「打壓的對象」」。 郝建與阿古智子都參與聯署要求當局釋放耿瀟男的公開信。這封聯署信由原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 中國藝術評論家栗憲庭、北京電影學院退休教授郝建、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及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郭於華共同起草。 上述聯署信從法律角度剖析,指當局指控耿瀟男的「非法經營罪」是從中國計劃經濟時代蛻變而來,違反現行出版管理的規定,亦顯然違背中國《憲法》第35條對言論、出版自由的保障,故此違規違憲的罪名不應用來給公民定罪。 自由亞洲電台稱,聯署信一經發出,數名發起人即遭到所在單位的警告。不過警方的行為並未影響一些人的行動,截至10月22日,聯署信已獲近200名海內外的人士簽名,包括中國時政與藝術評論家榮劍、北京前律師浦志強、知名記者高珍、演員馮憲珍、目前旅居美國的中央黨校退休教授蔡霞、709律師王全璋、謝燕益等人。 以下為呼籲當局釋放耿瀟男的聯署信全文(附聯署郵箱地址): 2020年9月9日,耿瀟男夫婦被海淀公安刑事拘留,近日又被海淀檢察院批捕。作為耿瀟男女士的朋友,我們深感震驚。在我們眼裡,她不僅一直是一位守法公民,更是一位急公好義、不畏權勢、仗義執言的當代俠女。如果這樣的女子會「違法犯罪」,我們不禁要問:她究竟違了哪條法、犯了什麼罪?  有關部門指控耿瀟男的罪名是「非法經營」,據說她夫婦經營的文化傳播公司存在 「印刷、銷售非法出版物」的行為,違反了現行出版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們知道,「非法經營」從計劃經濟時代的「投機倒把」蛻變而來,已經成為一個邊界模糊、定義任性的「口袋罪」;用在出版領域,「非法經營」很容易成為壓制公民言論與出版自由的工具和借口,因而必須尤其慎重。2005年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第55條規定:「未經批准……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複製、進口、發行業務」的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罪。然而,這項規定顯然違反了現行憲法第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 因而不應被賦予法律效力,尤其不得被用來給公民定罪。  言論與出版自由是任何一個國家得以長治久安的憲法基礎,中國絕非例外。從「大饑荒」到「文革」、從「非典」流行到新冠肆虐,對言論與出版自由的管控所造成的社會災難有目共睹、無需贅述。 對出版領域的嚴格管控早已使中國的輿論與圖書市場變得噤若寒蟬、萬馬齊喑,產生了嚴重的信息單一化和大量假大空文字;粗俗低劣的《平安經》居然手續齊全、正式出版,貌似不可思議,實際上是出版管制的必然結果。違憲的出版管理體制已嚴重製約了中國圖書市場的正常發展,也嚴重損害了中國最大的國家利益——思想與信息的自由流通,並讓圖書出版行業承受了不可承受的昂貴成本。在這種情況下,違反一個公然違憲並損害社會利益的行政規定不僅不是「違法」,而恰恰是在踐行憲法第35條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  即便按照現行法律規定,耿瀟男女士的行為也不構成違反刑法。首先,有關部門並未指控涉嫌違規印刷的那部分出版物在內容上存在任何「問題」。雖然耿瀟男個人直率敢言,但她經營的出版物全部是少兒、美食、烹飪、營養類書籍,在市場上相當受歡迎, 沒有任何敏感內容。 其次,「非法經營」的構成要件是產生破壞市場秩序等有害的社會 後果,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耿瀟男經營的任何出版物產生了任何有害的社會後果。事實上,所謂的「非法經營」至多只是損害了出版社或作者的私人利益;即便確實存在違法經營,也應該由這些私人主體提出民事訴訟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而不是由國家公權力以刑事犯罪的名義越俎代庖。對她進行刑事拘留和指控,是國家刑事權力的嚴重濫用。 最後,即便有關部門認定耿瀟男構成刑事犯罪,其主觀動機也顯然違法——眾所周知,他們的矛頭指向不是什麼「非法經營」,而是耿瀟男女士最近一段時間為許章潤、 許志永、陳秋實等因言獲罪的義士勇敢發聲。「非法經營」只是一個借口,其真實動機是懲罰耿瀟男的言論,因而有關部門的所作所為不僅違反了憲法第 35 條,而且也構成 了《行政訴訟法》第 70 條所定義的「濫用職權」。「濫用職權」指的正是這種主觀違法:即便公權行為在客觀上完美無瑕,但是只要動機不正當,那麼主觀違法行為和客觀違法一樣無效。  這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人一直生活在一個思維誤區之中,那就是你要批評政府,自己首先要「乾淨」;否則,就別怪政府找你的麻煩。對不起,這是一個流氓邏輯,我們拒絕接受。公民不是聖人,公民是會犯錯的,但是並不因此就喪失了憲法第35條規定的 基本權利,就必須忍受公權力別有用心的迫害。假如只有「聖人」才能行使憲法權利, 那麼這個國家的14億男女老少就沒有一個人能夠行使任何一條憲法權利。  不論我們是否喜歡,這裡是我們的家園。我們願和耿瀟男女士在一起,共同守護這個家園,共同行使憲法規定的言論與出版自由,共同遵守並維護一個文明社會所應有的基本底線,共同抵制公權力的嚴重濫用——儘管我們的權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即 便我們為了維護本來屬於我們的共同權利會面臨風險。  基於以上理由,我們認為在此次事件中違法的不是耿瀟男,而恰恰是拘捕她的有關 部門。我們強烈籲請有關部門顧及憲法與法律的尊嚴,立即恢復耿瀟男夫婦的人身自由。  發起人:  許章潤:原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栗憲庭:中國藝術評論家  郝建:北京電影學院退休教授 賀衛方: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千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郭於華: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願意聯名支持這封呼籲信的人士,請將您的姓名、職業、居住地發送到: [email protected] (按姓名拼音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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