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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

官方辟谣了吗?我还是有疑问!

昨天一则官媒发布的辟谣消息顷刻止住了房屋养老金传言的沸沸扬扬,立马让许多人相信官方正式辟谣了。 苦命的我学的是话语分析,又是偏向批判理论这一头,备受强迫症折磨。看到朋友转发的消息,我第一时间习惯性地选择了怀疑。 我看到的辟谣消息来自《解放日报》的微信公众号。该消息就有关房屋养老金的传言,明确指出“上海辟谣平台从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获悉,该传言不实。” 因为有提到上海辟谣平台,说明这是两手消息。出于习惯,我便找到了《上海辟谣》,想了解一下完整的辟谣文本。不想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上海辟谣》网站上竟然没有这条消息。首页没有,“头条”没有,“权威发布”没有,“谣言终结”没有,“求证实录”没有,“辟尔摩斯实验室”没有,“涨姿势”没有,“捉谣记FM”没有,“辟谣报告”没有,“听他咋说”没有,最后一栏“我有疑问”也没有。查了“热门排行”,所列的十条辟谣竟然也没有!情急之下, 我键入了关键词,竟然得到的是0条结果! 网络图片 除了《解放日报》,还有《环球网》等许多官媒都转发了。他们不可能无中生有吧?难道上海有两个官方的《上海辟谣》平台吗?当然,最大的可能是老夫虽然上了辟谣平台,但实在不懂如何查询或查询的路子完全不对! 假设我完全错了,《上海辟谣》确实发布了这条消息,但我还是忍不住产生了两个疑问。首先《解放日报》说“上海辟谣平台从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获悉,该传言不实。”辟谣平台的消息来源似乎很可靠。 可根据话语分析的基本假设,消息的可靠程度与消息源的具体程度成正比。“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似乎是蛮具体的源头,问题是住建委或房管局哪个部门说的?谁说的?有文件吗?这样的引言源头交代能让人进行核实吗?且不说,我在上海辟谣平台上根本没有查到相关内容,消息源如此笼统,无法或难以核实的消息怎么能让我相信这就是官方态度呢? 其次,如果我们仔细看一下内容,所辟谣的只涉及个别传言介绍的房屋养老金的具体收费!然而,收费这条消息为假并不能证明房屋养老金的其他传言为假。 网络图片 虽然我们懂官媒代表官方意志,但我们更有觉悟,能辨别官媒与官方并不是一回事。 其实,还有刊登在《中国建设报》的另外两篇辟谣文章也广为传播。两篇文章的作者都是专家,如阎建军“ 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政府建,不给群众添负担”。政策出台,专家出来解释,指点迷津,这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 问题是,尽管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阎建军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确实是这方面的专家,但专家解读和官方辟谣却实在是两码事情。解读是个人的理解,本身并不体现官方的意志,最多体现的是这些专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对长官意志的推测。就是推测错了,也不犯法或有悖道德。 关键是:他们的解释有官方授权吗?或者他们是否具体参与了房屋养老金的策划或论证?他们是否有看到具体的文件?都已经试点了,那一定有详细的文件。他们对试点了解多少? 从他们写的文章看,他们没有透露他们是否具体参与,既没有提到文件,也没介绍试点。他们的理解似乎是建立在一般语境之上的。阎建军所说的“除了公共账户之外,房屋养老金还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基于已经运转二十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无需人民群众在现行制度之外另行缴存维修资金”这话,实际上是住建部的那句“房屋养老金制度里的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建立起来了”话的转述而已。他不必对此负责的。 即便是转述,我也还是有疑问。他的话也不完全一样。他说“无需人民群众在现行制度之外另行缴存维修资金”,他说的是的现行制度,即房屋养老金之前的制度。一旦养老金制度建立,所谓的“现行制度”应该就废止了吧?一旦实行新的制度,名头不一样了,涵盖的内容不一样了,人民群众缴纳的钱会有增加吗? 看到住建部领导有说“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这话的理解是需要具体语境的。任何时候要求业主多缴费,都可以解释为避免将来可能有更大的负担和利益减损。也就是说,为了不增加个人将来的负担,不减损将来的权益,现在多缴一定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按照住建部的意思,这次试验的重点是公共账户。没看到文件,我也不懂经济。公共账户的资金从何而来?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大笔一挥: “目前,房屋养老金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公共资金,按照‘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 有点语文常识的人都知道,但凡只要用“探索”一词,这就表明这资金还没有着落。我的疑问是,如果地方政府探索不出筹集渠道呢?公共账户资金如果落实不了,那房屋养老该如何落实? 我这里讲的房屋都是商品房,也就是个人买下来的房子,是私人财产。我注意到尹飞有引用法律进行解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物上负担由所有权人承担的原理,该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承担。在区分建筑物中,就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对于共有部分,则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对于区分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维修资金,由于涉及众多业主,其筹集和使用、管理也应由业主共同进行,因此需要建立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  按照他的说法,根据法律,房屋各个部分的维修是所有权人或业主自行负责的事情。法律没有提到动用公共资源为私人所有的房产进行维修。那筹措不到或无法建立公共账户好像不违法啊!反之,动用公共资源倒需要找点法律依据。 其实,我最初看到这消息时,最大的疑问是,为什么不能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说法呢?“房屋维修基金”不是同样可以开设个人和公共两个账户吗? Zipf曾用“省力原则”(least effort principle)来解释人类行为。没有额外的收益,为什么要费尽周折地改个名称呢? 看到了阎建军“房屋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账户,主要用于公共体检”这句话和相关讨论,让我产生了更多的疑问。 这应该是我小鸡肚肠的胡乱猜测和错误领会: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也许是改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款专用的性质。业主现在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只能用于本住宅小区的房屋维修。一旦建立了房屋养老金制度之后,经费的支配和使用很可能与社保等类似,作为公共经费,不再只用于本小区房屋了。 回到辟谣的话题,住建部副部长的那句“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的话只说明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同一关系,并不能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成为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之后,个人所缴纳的比例不会发生变化。 官方的话还是一句顶一万句的。我觉得很简单,只要官方,也就是由具体部门的领导或发言人发布一个说明,说明房屋养老金的个人账户缴纳比例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大家的担心不就没了?公共账户不就成了让业主心花怒放的锦上添花的美事了吗? 当然,还有更简单的。不是好些地方在搞试点吗?这又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布一个试点方案不就成了?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学问批判

关于房屋养老金,还有几个问题没说清

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养老问题,涉及面广,兹事体大,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在于,在缺少前期研究论证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经开展试点,步伐如此之快,难免引人质疑。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这三项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等22个城市目前正在开展试点。 住房养老金制度,是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之外,额外设立一个公共账户,类似于养老保险中的统筹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这一消息出来后,很多网友担心,这是变相征收房产税,会加重民众的负担。 针对坊间的疑问,8月26日住建部官媒《建筑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社评文章称,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也就是说,个人买房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不用额外再掏钱了。 这一表态让很多人悬着的心落了地,但并未完全平息质疑。 房屋跟人一样,随着年限增长,也会衰老。几年前一篇刷屏文章《当小区难以挽回地走向衰败》,所描绘的小区老龄化现状,曾引发强烈关注。那些外墙脱落、设施老化的老房子,不可能简单推倒重建,要维修、保养,就需要大量的资金。 并且,中国的商品房建设浪潮,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意味着大量的房屋,楼龄已经超过了30年,接下来,住房老龄化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维保的资金缺口会越来越大。 所以,房屋养老金针对的住房老龄化情况,客观存在;未雨绸缪,提前完善资金筹措的制度体系,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公众的核心关注点是,公共账户的钱从哪里来? 有专家提到,既然是公共账户,使用的就是公共资金,如土地出让金、财政奖补等等。 问题在于,像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俗称的卖地收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阶段,近几年本就是在逐渐减少,受此影响,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严重缩水,未来哪来这么多余钱,来支持房屋养老金的建设呢? 另一方面,针对房屋养老的问题,现在已经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如果再额外增设一个公共账户,可能会造成功能的重叠,合理性和必要性还需要充分的论证。 事实上,有个人账户属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还远远没有到“见底”的程度,相反,这笔费用交钱容易,但申请门槛高、手续复杂,导致大量的资金沉淀,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网络图片 有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超过 1万亿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结余超过百亿元,但累计使用资金仅占累计归集资金的10%左右,成都和深圳分别约为4%和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身就是房屋的养老金。所以民众的一个疑问是,既然有大量的养老金,躺在资金池里闲置,现在为何要急着另辟蹊径,额外筹钱填窟窿?当务之急,不是应该优化审批程序,盘活沉睡的结余资金,让提取使用更加便利吗? 哪怕新的制度设计,确实做到了取“财”于公共资金,但不需要民众直接出钱,不意味着负担不会间接转移到民众头上。毕竟,财政资金切出来一块,在民生福祉方面的开支,相应的也会减少。 而且,公共账户真的建立起来了,如何监督资金的使用?有人就担心,会不会像过度医疗一样,出现过度维修的状况?有公共账户兜底,开发商会不会更加没有动力,去修建高品质、耐久性的住房? 此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养老问题,涉及面广,兹事体大,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于,在缺少前期研究论证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经开展试点,步伐如此之快,难免引人质疑。 房屋养老金引发的担心,理应得到正视。哪怕真的有设立的必要性,也应该深入研讨、广泛征询意见,一步一步从容推进,切勿操之过急。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房屋养老金一定会变成“房屋税”的,勿谓言之不预也

这阵子,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房屋养老金了。消息稍微滞后一些的读者可能听说了一些“每平米收费100多元”之类的传言,消息稍微灵通一些的读者应该已经看到了有关专家的“辟谣”: 他们说房屋养老金不等于房产税,个人账户以房屋维修基金来建立,公共账户则由政府财政负担,通过各种方式归集。不会向居民收取费用,不会给居民增加额外负担。 一边大力放风,一边大力辟谣,作案手法可以说相当地老辣。 但是不好意思,我这人吧,就喜欢瞎说大实话,也是没有办法。 我要明确地告诉大家: 房屋养老金现在不是税,但将来一定会变成税。你别管它叫什么名字,名字可以有七十二般变化,但泼猴的本质不会变。 在论证房屋养老金的本质之前,咱们先来看看大家都很熟悉的职工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 社保真的是保险吗? 回忆一下,你买社保之前,有没有销售疯狂给你打骚扰电话?有没有朋友圈里的社保经纪逢年过节给你发祝福信息嘘寒问暖?有各种保险套餐、不同保险公司给你选择吗? 你生活中所熟悉的保险的这些特征,在社保里统统都是找不到的。因为社保的本质是税,而不是保险。 税收具有三大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社保,只要你在正规公司,但凡你想要在一座城市享有住房、教育、开车等公共服务,社保你是必须要交的。即便你自己不想交,你公司也不敢不给你交,因为查到就是违法。 社保必须要交,这是强制性。 有人说,社保账户里的钱终归是我的,等我老了还要按月发给我的,所以不是税。这就太天真了。 要记住两点:第一,你什么时候能领养老金,能领多少养老金,规则是由政府定的,而且规则是会变的,规则变化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你同意的。第二,钱是会贬值的,现在的1万元钱并不等于30年后的一万元钱,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你现在交的养老金被现在的老人用掉了,你的账户上有个数字在累积,30年后按这个数字发给你,你连白菜都买不起。 自己交的社保,并不是用在自己身上,这叫无偿性。 固定性就更好理解了,社保缴纳基数是有最低标准(消费)的,社保缴纳比例有几个档可以选择,但是有最低标准的,你想只交1%意思一下,以后自愿少领退休金,没门儿。 以我所在的广州为例,五险一金的每月最低缴费已经超过1000元(公司➕个人)。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社保,你说它到底是保险还是税? 再说回房屋养老金: 第一,很显然,等全面铺开之后,一定是所有城镇房屋都必须有一个账户,都得有一笔钱。这就是强制性。 第二,住建部已经说了,房屋养老金分为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很显然,无论是哪个账户,钱怎么花你都没有发言权,是不是总在你的房子上也不一定。这就是无偿性。 第三,钱不会凭空产生,政府财政的钱也不会凭空产生,最终肯定是依照房屋情况确定一定的交费比例,无论是买房子的时候交还是持有房屋的每年交,总之会有固定比例。这就是固定性。 那你说,房屋养老金,是不是税?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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