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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養老金

官方闢謠了嗎?我還是有疑問!

昨天一則官媒發布的闢謠消息頃刻止住了房屋養老金傳言的沸沸揚揚,立馬讓許多人相信官方正式闢謠了。 苦命的我學的是話語分析,又是偏向批判理論這一頭,備受強迫症折磨。看到朋友轉發的消息,我第一時間習慣性地選擇了懷疑。 我看到的闢謠消息來自《解放日報》的微信公眾號。該消息就有關房屋養老金的傳言,明確指出「上海闢謠平台從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獲悉,該傳言不實。」 因為有提到上海闢謠平台,說明這是兩手消息。出於習慣,我便找到了《上海闢謠》,想了解一下完整的闢謠文本。不想讓我大吃一驚的是,《上海闢謠》網站上竟然沒有這條消息。首頁沒有,「頭條」沒有,「權威發布」沒有,「謠言終結」沒有,「求證實錄」沒有,「辟爾摩斯實驗室」沒有,「漲姿勢」沒有,「捉謠記FM」沒有,「闢謠報告」沒有,「聽他咋說」沒有,最後一欄「我有疑問」也沒有。查了「熱門排行」,所列的十條闢謠竟然也沒有!情急之下, 我鍵入了關鍵詞,竟然得到的是0條結果! 網路圖片 除了《解放日報》,還有《環球網》等許多官媒都轉發了。他們不可能無中生有吧?難道上海有兩個官方的《上海闢謠》平台嗎?當然,最大的可能是老夫雖然上了闢謠平台,但實在不懂如何查詢或查詢的路子完全不對! 假設我完全錯了,《上海闢謠》確實發布了這條消息,但我還是忍不住產生了兩個疑問。首先《解放日報》說「上海闢謠平台從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獲悉,該傳言不實。」闢謠平台的消息來源似乎很可靠。 可根據話語分析的基本假設,消息的可靠程度與消息源的具體程度成正比。「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似乎是蠻具體的源頭,問題是住建委或房管局哪個部門說的?誰說的?有文件嗎?這樣的引言源頭交代能讓人進行核實嗎?且不說,我在上海闢謠平台上根本沒有查到相關內容,消息源如此籠統,無法或難以核實的消息怎麼能讓我相信這就是官方態度呢? 其次,如果我們仔細看一下內容,所闢謠的只涉及個別傳言介紹的房屋養老金的具體收費!然而,收費這條消息為假並不能證明房屋養老金的其他傳言為假。 網路圖片 雖然我們懂官媒代表官方意志,但我們更有覺悟,能辨別官媒與官方並不是一回事。 其實,還有刊登在《中國建設報》的另外兩篇闢謠文章也廣為傳播。兩篇文章的作者都是專家,如閻建軍「 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政府建,不給群眾添負擔」。政策出台,專家出來解釋,指點迷津,這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 問題是,儘管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閻建軍或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確實是這方面的專家,但專家解讀和官方闢謠卻實在是兩碼事情。解讀是個人的理解,本身並不體現官方的意志,最多體現的是這些專家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對長官意志的推測。就是推測錯了,也不犯法或有悖道德。 關鍵是:他們的解釋有官方授權嗎?或者他們是否具體參與了房屋養老金的策劃或論證?他們是否有看到具體的文件?都已經試點了,那一定有詳細的文件。他們對試點了解多少? 從他們寫的文章看,他們沒有透露他們是否具體參與,既沒有提到文件,也沒介紹試點。他們的理解似乎是建立在一般語境之上的。閻建軍所說的「除了公共賬戶之外,房屋養老金還設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基於已經運轉二十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無需人民群眾在現行制度之外另行繳存維修資金」這話,實際上是住建部的那句「房屋養老金制度里的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建立起來了」話的轉述而已。他不必對此負責的。 即便是轉述,我也還是有疑問。他的話也不完全一樣。他說「無需人民群眾在現行制度之外另行繳存維修資金」,他說的是的現行制度,即房屋養老金之前的制度。一旦養老金制度建立,所謂的「現行制度」應該就廢止了吧?一旦實行新的制度,名頭不一樣了,涵蓋的內容不一樣了,人民群眾繳納的錢會有增加嗎? 看到住建部領導有說「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這話的理解是需要具體語境的。任何時候要求業主多繳費,都可以解釋為避免將來可能有更大的負擔和利益減損。也就是說,為了不增加個人將來的負擔,不減損將來的權益,現在多繳一定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按照住建部的意思,這次試驗的重點是公共賬戶。沒看到文件,我也不懂經濟。公共賬戶的資金從何而來?有專門的財政撥款嗎?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尹飛大筆一揮: 「目前,房屋養老金公共賬戶的款項來自公共資金,按照『不增加個人負擔,不減損個人權益』的原則,由地方政府探索資金籌集渠道。」 有點語文常識的人都知道,但凡只要用「探索」一詞,這就表明這資金還沒有著落。我的疑問是,如果地方政府探索不出籌集渠道呢?公共賬戶資金如果落實不了,那房屋養老該如何落實? 我這裡講的房屋都是商品房,也就是個人買下來的房子,是私人財產。我注意到尹飛有引用法律進行解釋:「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物上負擔由所有權人承擔的原理,該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自行承擔。在區分建築物中,就業主專有部分,應由業主自行承擔;對於共有部分,則應當由業主共同承擔。對於區分建築物的共有部分維修資金,由於涉及眾多業主,其籌集和使用、管理也應由業主共同進行,因此需要建立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機制。」  按照他的說法,根據法律,房屋各個部分的維修是所有權人或業主自行負責的事情。法律沒有提到動用公共資源為私人所有的房產進行維修。那籌措不到或無法建立公共賬戶好像不違法啊!反之,動用公共資源倒需要找點法律依據。 其實,我最初看到這消息時,最大的疑問是,為什麼不能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說法呢?「房屋維修基金」不是同樣可以開設個人和公共兩個賬戶嗎? Zipf曾用「省力原則」(least effort principle)來解釋人類行為。沒有額外的收益,為什麼要費盡周折地改個名稱呢? 看到了閻建軍「房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關鍵是在政府支持下建立公共賬戶,主要用於公共體檢」這句話和相關討論,讓我產生了更多的疑問。 這應該是我小雞肚腸的胡亂猜測和錯誤領會:建立房屋養老金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也許是改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款專用的性質。業主現在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該只能用於本住宅小區的房屋維修。一旦建立了房屋養老金制度之後,經費的支配和使用很可能與社保等類似,作為公共經費,不再只用於本小區房屋了。 回到闢謠的話題,住建部副部長的那句「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的話只說明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同一關係,並不能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成為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之後,個人所繳納的比例不會發生變化。 官方的話還是一句頂一萬句的。我覺得很簡單,只要官方,也就是由具體部門的領導或發言人發布一個說明,說明房屋養老金的個人賬戶繳納比例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一致,大家的擔心不就沒了?公共賬戶不就成了讓業主心花怒放的錦上添花的美事了嗎? 當然,還有更簡單的。不是好些地方在搞試點嗎?這又不涉及國家機密。公布一個試點方案不就成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學問批判

關於房屋養老金,還有幾個問題沒說清

此事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方面是因為,房屋養老問題,涉及面廣,茲事體大,關係到民眾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在於,在缺少前期研究論證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經開展試點,步伐如此之快,難免引人質疑。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這三項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上海等22個城市目前正在開展試點。 住房養老金制度,是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之外,額外設立一個公共賬戶,類似於養老保險中的統籌賬戶,資金主要用於房屋公共部位的維修、保養。這一消息出來後,很多網友擔心,這是變相徵收房產稅,會加重民眾的負擔。 針對坊間的疑問,8月26日住建部官媒《建築雜誌社》微信公眾號發布社評文章稱,房屋養老金不是房地產稅,公共賬戶不需要老百姓出錢。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試點的重點是政府把公共賬戶建立起來。 也就是說,個人買房時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後,不用額外再掏錢了。 這一表態讓很多人懸著的心落了地,但並未完全平息質疑。 房屋跟人一樣,隨著年限增長,也會衰老。幾年前一篇刷屏文章《當小區難以挽回地走向衰敗》,所描繪的小區老齡化現狀,曾引發強烈關注。那些外牆脫落、設施老化的老房子,不可能簡單推倒重建,要維修、保養,就需要大量的資金。 並且,中國的商品房建設浪潮,始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這意味著大量的房屋,樓齡已經超過了30年,接下來,住房老齡化的情況會越來越嚴重,維保的資金缺口會越來越大。 所以,房屋養老金針對的住房老齡化情況,客觀存在;未雨綢繆,提前完善資金籌措的制度體系,這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公眾的核心關注點是,公共賬戶的錢從哪裡來? 有專家提到,既然是公共賬戶,使用的就是公共資金,如土地出讓金、財政獎補等等。 問題在於,像土地出讓金,也就是俗稱的賣地收入,隨著房地產市場進入存量階段,近幾年本就是在逐漸減少,受此影響,一些地方的財政收入嚴重縮水,未來哪來這麼多餘錢,來支持房屋養老金的建設呢? 另一方面,針對房屋養老的問題,現在已經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如果再額外增設一個公共賬戶,可能會造成功能的重疊,合理性和必要性還需要充分的論證。 事實上,有個人賬戶屬性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目前還遠遠沒有到「見底」的程度,相反,這筆費用交錢容易,但申請門檻高、手續複雜,導致大量的資金沉澱,沒有得到有效利用。 網路圖片 有研究報告指出,目前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結餘超過 1萬億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結餘超過百億元,但累計使用資金僅占累計歸集資金的10%左右,成都和深圳分別約為4%和5%。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本身就是房屋的養老金。所以民眾的一個疑問是,既然有大量的養老金,躺在資金池裡閑置,現在為何要急著另闢蹊徑,額外籌錢填窟窿?當務之急,不是應該優化審批程序,盤活沉睡的結餘資金,讓提取使用更加便利嗎? 哪怕新的制度設計,確實做到了取「財」於公共資金,但不需要民眾直接出錢,不意味著負擔不會間接轉移到民眾頭上。畢竟,財政資金切出來一塊,在民生福祉方面的開支,相應的也會減少。 而且,公共賬戶真的建立起來了,如何監督資金的使用?有人就擔心,會不會像過度醫療一樣,出現過度維修的狀況?有公共賬戶兜底,開發商會不會更加沒有動力,去修建高品質、耐久性的住房? 此事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方面是因為,房屋養老問題,涉及面廣,茲事體大,關係到民眾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在於,在缺少前期研究論證的前提下,一些地方就已經開展試點,步伐如此之快,難免引人質疑。 房屋養老金引發的擔心,理應得到正視。哪怕真的有設立的必要性,也應該深入研討、廣泛徵詢意見,一步一步從容推進,切勿操之過急。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四環青年

房屋養老金一定會變成「房屋稅」的,勿謂言之不預也

這陣子,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房屋養老金了。消息稍微滯後一些的讀者可能聽說了一些「每平米收費100多元」之類的傳言,消息稍微靈通一些的讀者應該已經看到了有關專家的「闢謠」: 他們說房屋養老金不等於房產稅,個人賬戶以房屋維修基金來建立,公共賬戶則由政府財政負擔,通過各種方式歸集。不會向居民收取費用,不會給居民增加額外負擔。 一邊大力放風,一邊大力闢謠,作案手法可以說相當地老辣。 但是不好意思,我這人吧,就喜歡瞎說大實話,也是沒有辦法。 我要明確地告訴大家: 房屋養老金現在不是稅,但將來一定會變成稅。你別管它叫什麼名字,名字可以有七十二般變化,但潑猴的本質不會變。 在論證房屋養老金的本質之前,咱們先來看看大家都很熟悉的職工養老保險,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社保』。 社保真的是保險嗎? 回憶一下,你買社保之前,有沒有銷售瘋狂給你打騷擾電話?有沒有朋友圈裡的社保經紀逢年過節給你發祝福信息噓寒問暖?有各種保險套餐、不同保險公司給你選擇嗎? 你生活中所熟悉的保險的這些特徵,在社保里統統都是找不到的。因為社保的本質是稅,而不是保險。 稅收具有三大特徵: 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社保,只要你在正規公司,但凡你想要在一座城市享有住房、教育、開車等公共服務,社保你是必須要交的。即便你自己不想交,你公司也不敢不給你交,因為查到就是違法。 社保必須要交,這是強制性。 有人說,社保賬戶里的錢終歸是我的,等我老了還要按月發給我的,所以不是稅。這就太天真了。 要記住兩點:第一,你什麼時候能領養老金,能領多少養老金,規則是由政府定的,而且規則是會變的,規則變化的時候是不需要經過你同意的。第二,錢是會貶值的,現在的1萬元錢並不等於30年後的一萬元錢,這是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你現在交的養老金被現在的老人用掉了,你的賬戶上有個數字在累積,30年後按這個數字發給你,你連白菜都買不起。 自己交的社保,並不是用在自己身上,這叫無償性。 固定性就更好理解了,社保繳納基數是有最低標準(消費)的,社保繳納比例有幾個檔可以選擇,但是有最低標準的,你想只交1%意思一下,以後自願少領退休金,沒門兒。 以我所在的廣州為例,五險一金的每月最低繳費已經超過1000元(公司➕個人)。 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社保,你說它到底是保險還是稅? 再說回房屋養老金: 第一,很顯然,等全面鋪開之後,一定是所有城鎮房屋都必須有一個賬戶,都得有一筆錢。這就是強制性。 第二,住建部已經說了,房屋養老金分為公共賬戶和個人賬戶,很顯然,無論是哪個賬戶,錢怎麼花你都沒有發言權,是不是總在你的房子上也不一定。這就是無償性。 第三,錢不會憑空產生,政府財政的錢也不會憑空產生,最終肯定是依照房屋情況確定一定的交費比例,無論是買房子的時候交還是持有房屋的每年交,總之會有固定比例。這就是固定性。 那你說,房屋養老金,是不是稅?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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