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30日通过并生效,港人游行及参与民主运动都有触法的危险。不过7月1日当天,仍有不少市民上街游行,其中部分更高呼“香港独立”口号,但最后被警方出动水炮车驱散。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也被带走。
据中央社报导,尽管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原订的“七一”游行遭到警方及上诉委员会以防疫为由反对,但仍有民众从中午开始就自发上街,在铜锣湾崇光百货一带等多个地点进行抗争。
下午1时左右,近30名防暴警察在崇光百货外戒备、举蓝旗,还一度施放胡椒喷雾,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被带走。
还有市民在圣保禄学校对面的马路高呼“民族自强、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被警方举起“港区国安法”紫色警告旗。
下午约2时,警方在轩尼诗道近天乐里以及鹅颈桥底位置,两度发射水柱驱散人群。此外,警方还在百德新街拉起封锁线,包围现场人士,并要求在场媒体须出示记者证才能放行。
警方在脸书上表示,他们在百德新街一带集结的人群中截查到一名形迹可疑男子,并在他身上搜出一幅写有“香港独立”字句的旗帜,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将他拘捕。这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的首例。
“港区国安法”列出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条文,违者可监禁3至10年,罪行重大者将判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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