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王姓女子日前在「最嚴控煙城市」的深圳,以手中的飲料澆滅在公交站吸菸的陳姓男子的菸頭,隨後陳男撿起掉落地上的飲料瓶砸向王女。這起衝突經警方介入後,王女控訴其在派出所遭執法人員進行「脫光裸檢」並限制如廁。消息引來全網憤怒,強烈抨擊警方濫權與羞辱性執法。
綜合陸媒報導,4月24日下午約5時20分,29歲的王女在光明區同仁路公交站台候車時,規勸33歲的陳男不要在控煙區域吸煙,但遭到拒絕,雙方發生口角。隨後,王女用手中的飲料澆滅陳男手中的菸頭,陳男隨即從地面撿起飲料瓶並砸向王女,雖未砸中,但瓶內的飲料已經潑濺至王女及其友人身上,王女於是報警,雙方隨後被帶往玉塘派出所做筆錄。
警方稱,違反控煙的行為可在「別抽啦」小程序投訴和舉報,指稱王女的行為涉嫌「侮辱他人」。王女不認同警方的說法,「我只是為了把煙澆滅,我沒有想攻擊他。」
王女在社交平台控訴,警方不僅指其行為涉嫌「侮辱他人」,更對她做「脫衣檢查」。據其描述,她被要求脫光包括內褲在內的所有衣物,連1200度的近視眼鏡也被摘下,致其視線模糊。警方還長時間限制其上廁所致其失禁。她表示,警方以「不和解就拘留五天」施壓,讓她在精神崩潰的情況下簽署和解書,才得以離開派出所。
王女遭「脫光裸檢」的消息引發全網憤怒,輿論焦點轉為更關注「裸檢」而非「抽菸案」本身,連《環球時報》前主編胡錫進也發文,要求深圳警方說明檢查的法律依據。
網民表示,「本來是個小事,但是派出所的操作很迷,熱度超過了案件本身——為什麼裸檢?執法者合法嗎?哪條法律規定的?是不是報案都要裸檢?」「確實現在爭議已經不是什麼抽菸男子了,是跟警方之前為什麼要裸檢,是否合理。」
「裸檢僅限涉毒、涉爆、涉嫌體內藏毒/藏違禁品、重大暴力犯罪嫌疑人。深圳警方以羞辱為目的對報警人進行違規裸檢,難以想像這是一座超一線城市的政府機關所做的行為,官方自上而下進行縱容包庇,司法局的執法監督效果幾乎為零。」
面對輿論壓力,深圳光明區聯合調查組25日晚發布通報,證實王女與陳男因制止吸煙發生衝突,並稱警方是按照規定由女性工作人員在封閉區域對王女進行檢查。通報強調,兩人在當晚已「自願」達成和解,而陳男因違反《控煙條例》已被處以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