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前总编因煽动罪遭判囚21个月

香港立场新闻前总编锺沛权及前署理总编林绍桐今年8月被法院裁定“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9月26日,法院宣判锺沛权被判刑21个月;林绍桐则因法官考虑到其病情,判处“可即时释放”刑期,不需监禁。

综合明报等港媒报导,代表辩方的资深律师余若薇26日在法庭上表示,林绍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自今年7月起病情恶化,目前肾功能少于3成,担心他若被监禁可能会延误治疗,有生命危险。

余若薇又指,立场新闻绝大部分文章非煽动文章,强调在时代变迁下,媒体有责任报导相关事件;并指希望法庭的量刑不超过2人已还押的日子,让两人即时可以获释,是辩方陈情的唯一目的。

锺沛权、林绍桐先前已分别还押349天及313天。

法官郭伟健宣读判词时表示,2名被告是新闻工作者,只是报导社会实况及公众人物的意见,是社会所需一环,并不是政治宣传,也非报导单一意见,而是如实及持平地刊登多方意见,故这宗案件的量刑应与以往的煽动案有别。

法官又引述辩方指出,2名被告只是在新闻工作期间误堕法网,不是蓄意煽动;但法官不同意辩方指被告误堕法网、非蓄意煽动,重点是“发布者的意图”;又指立场新闻曾发布很多新闻报导,但不代表不具煽动意图,并说立场新闻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

法官表示,被告并非执行真正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与政府抗衡,认为判处监禁为唯一合适刑罚。

就锺沛权的判刑,法官以监禁23个月为量刑起点,减刑2个月,最终判他监禁21个月。按一般情况,扣除锺先前已被还押的天数,即需再服刑约10个月。

就林绍桐的判刑,法官以14个月为量刑起点,因其病情减刑3个月,法官考虑到其身体状况,以及扣除林此前已被还押的日子,判处可即时释放的刑期,即林可即时获释,不需入狱。

另判处立场母公司罚款港币5000元。

今年8月29日法官裁定,已经停止运营的立场新闻母公司、锺沛权及林绍桐“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指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包括“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等。而锺、林二人“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为发布平台,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等,“至少罔顾煽动后果”。

立场新闻也是香港1997年主权转移以来,首家被法庭判煽动罪成立的媒体机构。

锺沛权现年55岁,妻子因另一宗案件正被还押,两人没有子女。锺沛权于1995至2011年在明报及香港经济日报工作,至2011年底离开明报,其后任职网媒主场新闻及立场新闻。

林绍桐现年36岁,与妻子育有一女,曾在主场新闻及立场新闻工作,锺沛权辞任立场新闻总编辑后,由林绍桐担任署理总编辑。

关注时事,订阅新闻邮件
本订阅可随时取消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