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妻可查配偶财产 舆论炸锅

中国福建省近日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单向规定6月起妻子只要提供有效证件即可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此事引发网民热议,有人批评这是性别歧视。陆媒则说,盼“她权利”只是开始,男方调证权也能尽快实现。

澎湃新闻4月10日报导,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近日表决通过“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6月1日起,妇女持身分证、户口本与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即可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出具相应的书面资料。

报导说,这一地方立法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为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常见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情形,而受害一方、特别是妇女一方往往被蒙在鼓里,导致女性在纷争中陷入被动,难以拿回理应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权益。

报导强调,“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只单向规定女性的调查配偶财产权,基于《宪法》、《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也应赋予男性同样的调证权;希望“她权利”只是一个开始,男方的调证权也尽快落地,并从地方立法上升为全国立法。

微信公众号“漳州检察”指出,福建成为大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继上海市之后,第二个推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省分。

这项消息引来大陆网民一面倒批评:

“牛啊,这哪里是平等,这要的是特权!”

“说好的男女平等呢?”

“一边说著男女平等,一边大搞男女不平等。”

“笑死了,平等就是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夫妻可以互查才是平等。开诚布公是两夫妻的底线。不应是一方的特权。”

“此条例竟然不违法违宪?感觉男人的某些权利受到冒犯了。”

更有网民调侃说,“单身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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