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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撤銷6居英港人護照 羅冠聰斥多此一舉 劉祖迪批荒謬

港府引用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6月12日對羅冠聰等6名遭通輯的海外港人祭出多項措施,包括: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以及禁止任何人幫他們處理資金與租賃房屋等。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動用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首次使用其賦予的取消護照權力,宣布對羅冠聰等6人實施4項措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這6人目前都住在英國,分別是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海外網媒《稜角》執行總監劉祖廸、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網台「升旗意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及蔡明達。 另外,蒙兆達和蔡明達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曾任職大律師的霍嘉志在香港的執業資格會被「暫時吊銷」。 港府這次的舉措正值「反送中」運動5周年的紀念期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這6人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任何人向其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年。 他並表明,這些措施是對英國的報復,他指控英國企圖影響香港的國安法案件審訊,又「編造個案」檢控香港經貿辦人員。 上個月,英國起訴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等三人,指他們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在英港人。而港府這次行動只針對6名居英港人,未波及散居美國、澳大利亞等地的被通緝者。 保安局稱,羅冠聰等人涉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英國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分別於去年7月及12月通緝各人。 當事人指港府為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多名當事人都表示,這些措施對他們的實際影響並不大,認為這是港府為了報復英國起訴「香港間諜」。 羅冠聰在FB發文表示,2021年起他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的聲明是「多此一舉」。羅冠聰說,2020年他在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給內政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 在網上主張「香港攬炒」的劉祖迪,在社媒平台X回應表示,他只持有BNO護照,從未申請或擁有香港特區護照,「取消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何其荒謬」。 劉祖迪批評,此類國安條例是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這是再一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也是香港司法系統遭北京「武器化」的另一個顯著案例。 劉祖迪強調,這樣的鎮壓行為不會阻止他繼續倡議人權和民主,「港人精神永存!」 英國港僑協會創辦人、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告訴美國之音,事件有可能與英國起訴包括香港經貿辦官員在內的三人為香港搜集情報、監控海外異議人士有關,因為港府這次只針對在英國的被通緝人士。 香港監察促英政府公開譴責 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認為,港府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五周年的日子,特別是612立法會示威這天,撤銷這6人的護照絕非巧合。「香港監察」並敦促英國政府立即公開譴責這種公然的跨國鎮壓行為,保障這些社運人士以及其他在英國尋求庇護的香港社群的安全。

愛國愛港人士哪裡去了?——香港「由亂到治及興」五周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從2019年發生社會運動,到現在2024年已經五年,官方努力宣傳「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但香港市面卻越來越顯得蕭條,香港的愛國愛港人士到底哪裡去了?

港判決47人案後 多位外籍法官辭任香港終審法院

香港法院對「47人案」作出判決後,陸續有外籍的非常任法官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其中一人6月10日公開表示,法院對該案的判決「站不住腳」,法官在香港的政治氣氛壓迫下,無法作出獨立的決定。 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勛爵(Lord Sumption)上周宣布辭任後,美國之音報導,岑耀信6月10日在英國《金融時報》以「香港法治在水深火熱之中」(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is in Grave Danger)為題撰文,提及香港法院5月底就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不認罪的16人做出判決,有14人被定罪,並分析這宗案件。 岑耀信說,「47人案」的初選參加者希望藉香港《基本法》條文所指,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來逼使香港特首辭職,以爭取普選;但這個方案被高等法院視為阻礙政府施政,因此是合謀犯罪,刑期可高達終身監禁。 他說:「這個判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並不一定意味著法治已死。上訴法院可能仍會糾正判決。真正的問題是,這個決定是香港司法系統日益萎靡的癥狀。」 法官在「不可能的政治環境」中工作 岑耀信說,香港法官受到美國制裁的威脅,如果法官受到制裁,這將會是「粗魯的、適得其反的、不公正的」。他又說,香港法官多為受人尊敬者,有普通法的自由思想,但他們身處在由中國創造的「不可能的政治環境內」工作。 他提到的問題包括:港區國安法及有關煽動法律的條文嚴重限制了法官的空間、中國人大釋法可以推翻法官的決定、香港政府的「過度偏執」導致民主派媒體關閉及編輯被控煽動、公民團體解散及領袖被捕。 岑耀信指,順從當局的媒體、立場強硬的議員、政府官員和中國當局的喉舌《中國日報》製造了一種壓抑的氣氛,讓法官無法執行他們在傳統上的自由捍衛者的角色,任何政治上的反對聲音都會被判重刑,香港正慢慢變成一個極權國家。 他說:「我留在法庭上,希望海外法官的存在有助於維持法治。我擔心這不再現實。其他人則不那麼悲觀。我希望他們能被證明是正確的。」 港府10日發表聲明批評岑耀信,發言人稱,極不同意他就香港的法治和獨立的司法權所發表的個人意見,稱「香港法治無任何倒退」。 另一位也在上周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退休法官郝廉思勛爵(Lord Collins),也指出是因為香港的「政治狀況」,但又說繼續對香港終審法院及法官獨立性有充分信心。 對於前述兩位法官因香港政治局勢而離開,流亡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告訴自由亞洲電台,這凸顯國際對47人案的高度關注及批評所帶來的壓力,讓海外法官不想為香港的法院背書。 許智峰還指,雖然辭任的法官很客氣地說對香港司法獨立有信心,「但真的有信心就不會走,身體是最誠實,辭職就是用腳投不信任票」。 2022年3月,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韋彥德勛爵(Lord Reed)及賀知義勛爵(Lord Hodge),宣布因為香港政治及法律環境的轉變,即時辭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職務。當時岑耀信及郝廉思未跟進。 加拿大法官宣布不續任 就在岑耀信文章刊出的同一天,來自加拿大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也宣布因為年長而不再續任。她發聲明指,因年滿80歲,7月29日任期結束後不再續任,希望花更多時間與家人相處。 屆時,香港終審法院只剩下七名非常任法官,包括:三名來自英國及四名來自澳洲的法官。

【612五周年】悉尼港人高唱”願榮光歸香港”

今年「6‧12」是香港「反送中」運動 5 周年,全球多個國家及澳洲港人團體在主要城市舉行活動,譴責中共當局對民主人權的踐踏。 6月8日, 一些在悉尼的港人聚集在悉尼市中心的維多利亞女王像前面, 他們手舉標語,一同高唱”願榮光歸香港”,以示”沒有忘記”香港5年來的抗爭. 《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是一首由2019年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參與者創作並廣為傳唱的抗爭歌曲。該歌曲獲得香港人及海外支持者的普遍認可,被稱作「香港國歌」。 該歌曲呼籲人們為了公義而拒絕沉默並選擇不再退縮地共同走上街頭,走向「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民主自由永不朽」的未來。  2024年5月,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出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該曲,包括其旋律和歌詞,以及包括手語在內不同語言的版本。 反送中運動五周年   反送中運動五周年   反送中運動五周年   反送中運動五周年

港記協主席選舉掀風波 引人憂中共欲「鵲巢鳩占」

香港記協主席陳朗升放棄競選連任後,一名曾稱「記協荼毒記者」、「《國安法》是靈丹妙藥」的網媒主編李敏妮,在提名期最後一天遞表參選,掀起了一場選舉風波。李敏妮的行徑引業界憂慮中共正嘗試滲透記協。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網媒《透視報》主編李敏妮5月31日宣布,已報名競逐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但同日記協指,經核實後,因其中一名提名李敏妮的會員決定撤銷提名,而李沒有在限期前補交提名,因此提名「不能被視為有效」。 李敏妮被記協撤銷主席參選資格後,稱自己沒有收到記協要求補交提名,又一連兩天(6月6、7日)經其創辦的《透視報》,指控記協前執委「E小姐」與現主席陳朗升合謀阻撓她參選主席,以及指控陳朗升宣布不連任「非真確」、將來他很大機會成為記協的「隱藏董事」,繼續操控記協,她已正式向記協選舉委員會投訴「有人黑箱作業、操控選舉」,並要求記協公開選委會成員的身分、現職,以及交代成員與記協主席陳朗升及執委是否相識。 對此,6月底將卸任的記協主席陳朗升表示,李敏妮的指控很多都是「想像」,他也無意猜測李指控的執委是誰,但相信大眾的眼光是雪亮的。 陳朗升說:「大家的目光是雪亮的,究竟新聞界為何會死、為何沒有新血入行,究竟是記協還是其他人的責任?如果這個問題她也想指鹿為馬的話,我只能表示遺憾。」 E小姐:李敏妮騷擾恐嚇超越專業界線 自稱「資深傳媒人」的李敏妮所指的E小姐,是《南華早報》記者及前記協執委。李敏妮指控,E小姐答應提名她成為記協會員後,卻謊稱其記協會籍到期,認為這是E小姐與陳朗升合謀阻撓她參選主席。 李並指控稱,E小姐不願向她證明自己的會籍到期、未回復她的訊息,反映E小姐「害怕及心虛」。 針對李敏妮的指控,一名前記協執委告訴自由亞洲電台,她就是李敏妮所指的E小姐。她表示,5月16日接獲一名傳媒前輩引薦,請她作為李敏妮入會申請的推薦人,她爽快答應後,李才透露其入會是為了角逐記協主席,且不斷發訊息希望提名她選主席。 E小姐說:「我支持你做會員當然可以很簡單、很爽快,但我要支持你做主席就要花很多時間去了解你這個候選人。我在傳媒界工作17年,我都沒有聽過(李敏妮)這個人,我亦沒興趣突然在10分鐘內了解完你,然後提名你參選主席,所以我不想參與這趟渾水。」 E小姐說,之後她接獲記協秘書處電郵通知,她的會籍已到期,其後秘書處還根據會章,確認她提名李敏妮入會被視為無效。其後,李敏妮便開始以電話及訊息催逼她要證明自己的會籍已到期,否則便質疑她的誠信。 E小姐說:「你是一個陌生人,我從來沒見過你,我這是從一個人的口中知道你的電話,然後你就要求我向你提供記協證件?向你交代會籍為何到期?就算你是警察,你也要當面『查牌』吧,沒理由你要求我WhatsApp影甚麼給你我就照做吧。」 儘管提名已因E小姐的會籍到期而無效,但E小姐因無法忍受李敏妮的無理要求及滋擾,仍向記協秘書處正式聲明撤回提名。 對於這次的選舉風波,E小姐表示,事件使她反思,在現時香港的政治氣候下,或者不應「濫做好人」,而事件反映的確有人希望加入記協是另有所圖。 對於李敏妮突然熱衷於記協事務,又斥責多方面都阻撓她參選主席,E小姐認為,該等指控相當可笑,「如果她可以找到10個人提名的話,她隨時可以參選主席。就算一個人拖著她,她也可以參選,所以我不明白為何我的角色這樣重要」。 工運領袖:滲透工會乃中共統戰手段 香港勞權監察總幹事蒙兆達指,中共的統戰手法之一是利用滲透形式,「鵲巢鳩占」一些拒絕被收編的組織。而工會作為業界代表,業界從業員很容易就可以加入,成為防止滲透的缺口。 蒙兆達解釋:「很多強力部門對你(工會)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威嚇,因為可能越來越難找到人去承擔工會職務的崗位,因為始終會承受一定政治風險。所以當工會不夠人參選的情況下,例如出現等額選舉,甚至有些工會會章可能不需要投票、自動當選的話,這些崗位就很容易被滲透。」 前記協執委Y先生認為,如果中共要滲透,甚至全面掌控記協,都不是難事。他認為,「寧為玉碎、不作瓦存」,與其留住記協坐視其被「鵲巢鳩占」,倒不如風光地在歷史上寫下句號。 記協換屆選舉及周年大會將於6月22日舉行,今次只有一名候選人角逐主席,但根據現行會章,候選人仍需經過合資格會員多數票通過方能當選。

香港大學2高層「鬥法」 外界霧裡看花

香港大學日前又傳出校務矛盾,校長張翔稱,其對多名暫任副校長的委任並不知情。事件讓外界感到霧裡看花。 中央社報導,港大校務委員會上周通過最新的副校長人選安排,有5人獲委任為副校長級別,但全屬暫任安排。但港大校長張翔6月5日致函教職員稱,校委會繞過他,在會議上「突襲」加入審議多名副校長人選,「違反既定程序」,也沒事先徵詢他的意見,稱大學管理層對此一無所知。 張翔稱,校委會的做法動搖了港大學術自主的百年基石,不利港大和香港的穩定與發展,而大學發展離不開安定的環境,需要「尋求解決之道,捍衛大學的尊嚴」。 對於港大管理層的最新爭端,港人霧裡看花,不明所以,只能等待校方或官方的公布,但港大作為香港最高學府,港人對其仍有所關注與期待。 《星島日報》6日報導,有消息指,張翔與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就大學管治意見相左,關係不和,這次風波被視為兩人再次「鬥法」。 對於這次校委會委任副校長事件,身兼港大校監的行政長官李家超5日被傳媒詢問有關問題時稱,只是從媒體報導中留意到港大的「內部事務」,已責成教育局了解事件並向他彙報,然後再討論如何跟進。 去年底,港大就曾出現一次風波,當時有人以匿名電郵告密,指張翔「管理不當」,部分指控包括未經招標購買汽車、指明聘用的醫學院院長須具備「美國高等院校經驗」,以及不當處理捐款等。 其後張翔提出反駁,批評造謠者蓄意扭曲事實,嚴重誹謗。該次事件受到社會極大關注與熱議。 去年10月,港大校委會宣布成立專責調查小組。今年4月,校委會宣布,根據調查小組可掌握的證據,不足以確立「吹哨者」電郵中對校長張翔行為不當的指控,事件告一段落。 但港大在恢復平靜不到兩個月後,波瀾再起。

台灣政要悼念六四 香港部署警員裝甲車逮人

35年前的6月4日,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震驚全球的大屠殺事件。台灣朝野政要6月4日紛紛紀念這一事件,而曾經是中國土地上唯一能公開哀悼六四死難者的香港,卻仍持續有人被捕。 綜合中央社報導,賴清德在FB發文表示,一個真正令人尊敬的國家,是可以讓人民大聲說話。任何政權都應該勇敢面對人民的聲音,特別是年輕世代,因為社會的變革往往仰賴多元的意見。他說,唯有民主自由,才能真正保護人民。民主自由得來不易,要用民主凝聚共識,以自由回應專制,以勇氣面對威權擴張,更要憑團結面對挑戰。 台灣總統賴清德6月4日在FB發文表示,一個真正令人尊敬的國家,是可以讓人民大聲說話。(賴清德FB擷圖)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在FB發文指出,中華民國透過第三波民主化改革,向所有仍在追求自由民主的華人,證明台灣有經驗、能力、決心能夠維繫民主體制,國民黨永遠與追求自由和民主的人站在一起,堅定捍衛中華民國,守護這座華人的民主燈塔。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則在FB發文說,一個國家是否進步,取決於是否能面對歷史中難以面對的日子;對現在的中國,已經到了應平反六四的時候,如此才能證明政府可面對自己的歷史,以正面態度迎向未來,不讓悲劇重演。 六四前夕 2港人被捕 與台灣相反的是,已淪為大陸城市的香港,維多利亞公園6月4日再無燭光海洋,而是變成了喜氣洋洋的家鄉市集。警方還在六四前夕(3日)在銅鑼灣逮捕藝術家陳式森,並公布拘捕一名62歲男子。 港警3日在銅鑼灣一帶部署,並派警員在以往舉行六四燭光集會的維園主要路口站崗,還有全副裝備的反恐特勤隊及「劍齒虎」裝甲車在附近戒備。 陳式森3日晚在銅鑼灣駱克道做出多個手勢,包括:祭酒、舉杯、向天舉起手指等,並用手比劃近似「八九六四」,全程未發一語。大批警員隨即包圍陳式森,並搜查其隨身物品,然後將他帶上警車。 此外,香港一間由前民主派區議員經營的獨立書店,因櫥窗上貼著被認為是六四暗語的35/5大標語,便引來數名軍裝警員在書店外站崗,甚至紀錄出入人士的身分證資料。 警方還公布拘捕一名62歲男子,指稱該男涉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有消息指,該男疑為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舅父。該男子被捕,使與鄒幸彤有關的、涉及六四的案件被捕人數增至8人。有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做法荒謬,質疑長此下去難使香港復常。

六四35周年前夕 鄒幸彤舅父疑被捕 《時代論壇》頭版開天窗

「六四」事件紀念日前夕,港警再以涉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拘捕一人。而香港基督教媒體《時代論壇》為紀念六四,今年在最新一期頭版開天窗,表示「因事未能刊出」。 綜合媒體報導,今年6月4日是1989年中共鎮壓天安門廣場抗議者35周年。香港警方國安處6月3日公布,再拘捕一名62歲男子,指稱該人涉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有消息指,該男是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舅父。 在獄中的鄒幸彤,此前幾天與另六人遭國安處拘捕。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相關人士近日以匿名方式在一社群媒體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文章。 前一天(6月2日),多年來在「六四」紀念日前發表紀念禱文的《時代論壇》,在其最新一期的頭版開天窗,只寫上「今期頭版專題因事未能刊出,還望讀者見諒!」 《時代論壇》還以「站在歷史記憶的肩膀上禱告」為題發表社評,表示「那年的春夏之交,成為一代港人的集體記憶、政治倫理的啟蒙與定規。長年存在於集體記憶之中。」 文章指出,誠實面對歷史,不是為了延續冤讎,更不是為了「抹黑煽動」,而是為了讓未來的悔改與復和有根有基;也讓社會能夠正視事實,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重蹈覆轍。 文章又指出,近年香港經歷翻天覆地的變化,「即使是源於歷史記憶的禱文,也可能惹來『關注』;某些人的經歷與回憶,便顯得格外敏感。作為傳媒,要毋負歷史、毋負讀者,惟有將段段文字化作空格子與一片白,以應對當前局勢」。 港嶺大取消徵集「5月35日」文創 在香港,「六四」已成為敏感詞,不少人會用「5月35日」來代替6月4日。 香港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推出「共寫.昨日血雨」徵稿活動,表示希望收集學生關於「5月35日」的各類文藝創作,「並能夠在大家的幫助之下,延續歷史的火星,讓真相不被忘記」。 該委員會原本表示,收集到的作品會於6月3日在該會的各社群媒體發布,若數量可觀,也可能收錄成冊,日後出版。但該會5月31日晚在社群媒體宣布,因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徵稿活動暫定取消。該會此前發布的徵稿貼文也已刪除。 嶺南大學回復媒體查詢稱,要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健康、正面的環境中成長,如發現有學生有任何涉嫌違規或可能存在法律風險的行為,校方會嚴肅處理。 香港曾是中國土地上唯一可以讓人們公開哀悼1989年6月4日遇難者的地方,維園昔日都會在6月4日布滿悼念燭光,但2019年後,維園再也沒有燭光海洋,去年及今年更變成了喜氣洋洋的家鄉市集。

六四35周年前夕 港媒《時代論壇》頭版開天窗

面對「六四」事件紀念日,香港基督教媒體《時代論壇》今年在最新一期頭版開天窗,表示「因事未能刊出」。香港嶺南大學則是臨時取消徵集「5月35日」文創,稱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今年6月4日是1989年中共鎮壓天安門廣場抗議者35周年。綜合中央社報導,多年來在「六四」紀念日前發表紀念禱文的《時代論壇》,6月2日在其最新一期的頭版開天窗,只寫上「今期頭版專題因事未能刊出,還望讀者見諒!」 《時代論壇》還以「站在歷史記憶的肩膀上禱告」為題發表社評,表示「那年的春夏之交,成為一代港人的集體記憶、政治倫理的啟蒙與定規。長年存在於集體記憶之中。」 文章指出,誠實面對歷史,不是為了延續冤讎,更不是為了「抹黑煽動」,而是為了讓未來的悔改與復和有根有基;也讓社會能夠正視事實,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重蹈覆轍。 文章又指出,近年香港經歷翻天覆地的變化,「即使是源於歷史記憶的禱文,也可能惹來『關注』;某些人的經歷與回憶,便顯得格外敏感。作為傳媒,要毋負歷史、毋負讀者,惟有將段段文字化作空格子與一片白,以應對當前局勢」。 港嶺大取消徵集「5月35日」文創 在香港,「六四」已成為敏感詞,不少人會用「5月35日」來代替6月4日。 香港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推出「共寫.昨日血雨」徵稿活動,表示希望收集學生關於「5月35日」的各類文藝創作,「並能夠在大家的幫助之下,延續歷史的火星,讓真相不被忘記」。 該委員會原本表示,收集到的作品會於6月3日在該會的各社群媒體發布,若數量可觀,也可能收錄成冊,日後出版。但該會5月31日晚在社群媒體宣布,因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徵稿活動暫定取消。該會此前發布的徵稿貼文也已刪除。 嶺南大學回復媒體查詢稱,要確保學生在一個安全、健康、正面的環境中成長,如發現有學生有任何涉嫌違規或可能存在法律風險的行為,校方會嚴肅處理。 維園從燭光海洋變成家鄉市集 香港曾是中國土地上唯一可以讓人們公開哀悼1989年6月4日遇難者的地方,維園昔日都會在6月4日布滿悼念燭光,但2019年後,維園再也沒有燭光海洋,去年及今年更變成了喜氣洋洋的家鄉市集。 此前幾天,香港警方還在獄中拘捕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另外6人。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相關人士近日以匿名方式在一社群媒體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文章。 媒體詢問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鄧炳強沒有正面回應,僅稱日子本身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利用這些「課題」,煽動市民憎恨北京中央及香港政府。

二零二三行香港記​

2023年,我在香港訪學了三個月。去報到那天的座談會上,我向一位同學介紹自己說: 我叫徐凱,內地執業律師,我是來湊數的。 這是我的真實想法,我當時想要更多的個人時間和空間,理清自己來時的路。我後來才知道,這個座談的主要緣由,就是歡迎我過去。 這三個月過得非常充實。在港島的街市中,在海邊的小徑上,在朋友家的餐桌旁,我回想起許多意義重大而曖昧不明的往事,那些害怕面對而刻意迴避的事實,每一件都深埋在心底,每一件記得清清楚楚。   2004年來北京讀書時,我不會想到要在這個城市住到今天。我從安徽農村來,想要學習法律,在法學院上的第一課,就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什麼是法律? 法律是以國家暴力為後盾,體現統治階級意志,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專政工具。 出乎意料,和我的想像相反。 然而,接下來這二十年,我每天都體會更多一點,這個定義的現實感。 因為不知道怎麼和人說話,大學期間,我大多數時間都躲在宿舍和圖書館,以免和人發生接觸。我在農村是沒有看過報刊雜誌的,因此最喜歡期刊閱覽室,我經常看《經濟觀察報》的評論和專欄,還看了《財經》雜誌的一些新聞稿件,尤其是和股市和國企有關的調查報道。復讀那年,我在高中書店讀過一本書,《中國農民調查》,是報告文學,也很接近新聞題材,這本書主要寫安徽農民,記錄了當年農業稅和計劃生育引發的許多事件,給我留下了至今難忘的記憶。 也許新聞行業的工作,更接近我最初的想法,而且我可以工作的名義,強迫自己和別人交流。一舉兩得。 大三的一天,我看到有一個講座,《財經》編輯段老師來法學院做了分享,我等散場時去問他,我能去《財經》實習嗎?就這樣,2007年11月,我來到朝外大街泛利大廈,成了媒體行業的實習生。 我那時連個完整的句子都寫不好。第一篇網稿寫完,編輯編髮後,我發現除了署名,其他句子都不是我寫的。 第一次出差,是去山西太鋼集團的事故現場,他們的礦渣山坍塌,吞沒了半個村子,地址在婁煩縣,也就是古樓煩國。我在剩下的半個村子裡,看到電視機里正盛放著北京奧運會的煙花。當地政府封鎖了新聞現場,我爬後山進去,拍了照片,又從後山出去,走到馬路上,被當地警察發現,拖到鄉政府里問話。副主編張老師打電話給鄉黨委書記: 要保障我們記者的安全。 書記說,你說什麼呢,我們是黨領導的政府! 當天深夜,政府驅車送我回太原。走盤山公路到山頂的位置,突然停車,叫我下車,在黑壓壓的山色中,高聲問我有沒有錄音筆和相機。當然有,但到山頂也不能給你啊。 這就是我發表的第一篇新聞稿件,《婁煩礦渣山不能承受之重》,張老師改的標題。 但我仍然是個很差勁的記者,和同期實習記者相比,無論是採訪能力還是寫作水平,我都差得很遠。我當時的主管編輯不認可我。她給張老師寫了一封郵件說我說謊了,我說給某部委打了電話,但她查閱了我工作上的座機,發現沒有通話記錄。以及我各方面能力都比較差。 能力差我認,但我沒說謊,那個座機它只能顯示最後一次打出的號碼啊。為什麼要趁我不在查閱我工位座機通話記錄。我回復郵件說明了情況,同時主動辭掉了工作。 就這樣,入職才兩個月,我就丟了第一份工作。 我太希望成為一個記者了,我給能找到號碼的每個新聞刊物主編打電話,即便每一個我都不認識。 《中國新聞周刊》的主編靳老師,我給她打電話,介紹自己,她說,真抱歉,她已經換工作到上海去了,在讀者文摘工作。 《中國周刊》當時創刊,主編是朱老師,我給他打電話,介紹自己,他給了我一份記者工作,我在中國周刊待了兩個月,沒過試用期,被辭退了。 人生前兩份工作,都沒有過試用期。但我仍然想要做記者。 《中國企業家》的金老師,《瞭望東方周刊》的黃老師,《中國新聞周刊》的陳老師,《中國投資》雜誌的一位老師(抱歉我忘記了她的姓氏),我找到每一個能找到的記者編輯,問她(他),你能給我一份記者工作嗎?每一個都幫助了我,給了我工作機會。但就如同此前一樣,每一份工作我都做不長、做不好,最後我在上面這些雜誌社,每個只待了幾個月時間,就都離職了。 2009年底,我不知道第幾次失業後,身無分文,借了一大把信用卡要還,也沒有朋友,常常漫無目的地走在北京街頭,走累了就坐在地壇公園的長椅上,心裡想起史鐵生。 此時,新聞媒體界發生了一起大事,舒立團隊集體出走《財經》,創辦了財新傳媒。這件事的一個直接後果是,《財經》雜誌大量采編職位出現了空缺。 就這樣,我又回到了泛利大廈,在這裡跌跌撞撞,又馬馬虎虎做了五年記者。 這五年期間,我努力工作,向著自己想像的方向不斷嘗試。漸漸地,我有一些報道得到了一些新聞獎項,但都不是我自己滿意的作品。2013年,我在重慶積累了足夠多的信源,去監獄中採訪了正在服刑的重慶廣電集團原董事長,採訪了時任重慶市長,前任市委宣傳部部長,以及許多環節的參與者,最終完成了一篇稿件叫做《紅潮》,講述了在重慶唱紅打黑時期,當地媒體在意識形態工具化和商業化之間的衝突。到這篇報道為止,我對這份職業想像中的自我期待被實現了。 在這幾年裡,我不斷練習提問、練習傾聽,部分克制了孤僻的天性,學習和別人說話。 在香港,我常常去文欣和冬冬家做客。原來他做記者的動機,有一部分和我是一樣的:正因為是一個非常內向的人,所以才選擇一份外向的工作。不是因為擅長,而是因為不會。 這份職業確實訓練並改變了我。慢慢學會交朋友。我漸漸認識到,與新聞熱點相比,具體的個人要重要得多。我開始交到一些朋友,也在工作中傷害過別人。 2010年,財政部有一位要員落馬,案涉北京的一名開發商。這位開發商的樓盤位於東二環上,叫富華大廈。我直接去富華大廈找人採訪,挨個房間敲門,就這樣見到了代替父親管理公司的小王。小王當時大學剛畢業,比我還小一歲,我自報家門,他卻一見如故,給我說了很多事。我後來結合其他採訪素材,寫了篇關於該要員的獨家報道,發在了《財經》雜誌上。小王看到以後,發簡訊痛斥我。我看到簡訊,心裡非常難過,不知道怎麼回復他。至今沒有回復過他。 那時我對自己說,我的工作是提供關涉公共利益的事實,雖然辜負了他個人,但合乎職業倫理。即便如此,此後十多年,每次路過富華大廈,我心中都隱隱作痛。 在香港,和朋友們聊起這件事,我終於意識到那個被迴避的問題是什麼,這麼多年來追索我的是什麼:被公共利益掩蓋的個人利益。 我之所以要寫那篇稿件,是因為我想要寫一篇獨家稿件,向我的同事和同行證明自己,這才是我最主要的動機。這篇稿件有關公共利益,也有關我的個人利益,二者並存。然而探究我行為的實際動力,我的個人利益是更加直接和主要的。這本是人之常情,但很奇怪,當我面對質疑的時候,就想不起來我有個人利益了,我用來安慰自己,在內心深處反駁小王的,全部是公共利益,似乎我一點都沒有個人利益在其中。 在具體的記者工作中,時常難以忍住越界的衝動。 2012年,陝西鎮坪發生了一起七個月嬰兒被強制引產的事件,嬰兒的父母是馮建梅和鄧吉元。鎮坪是一個袖珍的縣城,在這起事件中,我終於不再甘於只是一個中立的記錄者,試著幫助當事人從縣城逃往北京。在當年發表過的記者手記中,我記錄了當時的過程: 採訪結束後,鄧吉元決定再次離開。這是6月22日下午兩點多,他帶著女兒,鄧家大姐開車,載著鄧家老父親和我。由於是三省交界處,我們本來有三個方向可以走:安康方向,重慶方向和湖北方向。我提議走重慶方向,但安康市是他們最常走的,而且鄧吉元還想回家拿換件衣服。 我知道這條路線的風險。既然第一次沒走掉,現在盯著鄧吉元的眼睛遍布整個縣城。何況這條經由安康市前往西安的道路,每一步都可能被攔下來。那時,我能做的只是陪著他。我悄悄聯繫了張凱律師和騰訊微博的朋友,告訴他們,一旦有事,會請求他們幫助。我的想法是,就算走不掉,也要保證鄧吉元不被鎮政府的人帶走。 車行半個小時,一輛大型卡車就停在路中間。大姐下車,換了車技很好、曾經開過大車的鄧吉元,才堪堪過去。但隨後,大姐就發現,一輛鎮派出所的車不緊不慢跟著我們。我讓大姐靠邊,結果這輛車也跟著我們停下了。 往前幾公里,已是下午三點多,又看到一輛橫著「拋錨」的車,政府的人迅速包圍了我們的車輛,聲稱鄧吉元有問題,要帶他回去。鄧吉元不肯,但說不過對方。 網路圖片 隨後,那名採訪過鄧家的德國記者也出現在現場。場面愈發緊張起來,幾個所謂喝醉了的「村民」衝過來打鄧吉元,罵他是「漢奸」「賣國賊」。 我正在和趕來勸解的曾家鎮陳姓政協主席「敘舊」,突然看見離我們五六十米遠處的鄧吉元被人衝上去踹了一腳,我立即衝上去喊了一聲:「這麼多政府的人在場,怎麼有人打人!你們都不管?」 隨後有警察趕來。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那個動手打鄧吉元的所謂「醉鬼」,竟然指著我跟警察說,剛才是和我打架!於是才有了警察認為我是當事人,要帶我回去調查的事。在我的堅持下,他們又改口說帶我回去「作證」。 當我被誣衊打架時,我找到事發時和我說話的政協主席,問他:你能不能說句良心話?對方囁囁嚅嚅說不清楚。當情緒與焦點引向在場的外國人之時,參與圍堵的另一人反反覆復罵我是漢奸,他說,釣魚島你怎麼不去關注?這麼大點事,你們就要來我們鎮坪弄? 以上過程,通過現場的多個信息源已在微博上直播了。經過這一場風波,走是走不掉了,當晚7點多,鄧吉元被帶回鎮坪縣公安局,而我被公安跟著,最終還耗時一個多小時做了份證人筆錄。 當晚10點半,在警察與宣傳人員的「護送」下連夜送趕到安康。等住下,已是次日凌晨三點。(《鎮坪七日》,2012年發佈於財經網,鏈接已不可見) 那時我開始意識到,我內心最大的渴望,是守護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寫出某篇獨家報道,或者在社交媒體上引起關注。我近距離接觸了一些媒體前輩和同行們,看見他們非常有意識地利用社會事件轉化個人影響力並牟利,我心中的疑惑不斷滋長。 2021年,為練習打坐,我去一家寺院住了兩周。這是禪宗叢林,每日要在禪堂打坐幾次。在寺院里,我見到很多怪事。 比如說,有一些信徒喜歡放生,因此寺院的池塘溝渠有大量死去的魚鱉。 比如說,見方丈是要磕頭的,是要給紅包的。只有方丈有權為居士皈依,當我去找方丈皈依時,沒有給他紅包,也沒有給他磕頭。於是他將在我晾在一旁,置之不理,我因此在丈室待了一上午,現場觀摩了這位方丈如何接待客人。 第一批客人是一家四口,一進門就五體投地,向方丈跪拜,每人手裡都拿著幾張百元紙鈔,獻給方丈。方丈接過來,直接扔到手邊的抽屜里,然後面露慈悲地接受恭維。 第二批客人是一位僧人,也曾在這家寺院掛單,後來自己要出去闖一番天地,去到另外一個縣城,盤了一家寺院,但諸事不利,回來向這位方丈請教。同樣給了錢,同樣跪拜。二者寒暄,方丈開始為這位僧人支招,應該找某某領導,佛協有一位秘書長與這位領導相熟,我現在就可以給你打電話找他,找到這位領導送點禮,他開口打招呼,事情就好辦。 直到午飯時間,他仍然沒有為我皈依。年輕侍僧小心翼翼提醒他,方丈才不情願地叫我過去,草草為我執行了皈依儀式,全程沒有看我。 我剛到時,大殿中仍有來自金陵刻經處的一些佛經和讀物,供信徒自取。但隨後有關部門整頓這類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這些佛經就從大殿中消失了。早粥時方丈訓話,依據領導指示和會議精神,大殿不能再出現這些佛經,要求巡視僧務必檢查落實。 當然,和任何行業的成功人士一樣,這位方丈的法號前,有一堆頭銜:佛協會長、政協委員、人大代表。 即便如此,在這家寺院中的暫居,給我留下了無法忘懷的體驗。寺院的鐘鼓、氣息和禪茶,來往勞作的修行者,默默無聞的學僧,集體打坐的禪堂,樣樣都鐫刻在我心中。 在這位宗教官僚身後,仍然活著的,是佛法的古老實踐:打坐,觀想,向內尋問。 不管外層有多少腐化,佛法常住。 當我回頭來看那個新聞行業時,恰如我對於寺院的感受。行業的複雜性在於,最虛偽背後,也有最真實之物。即便有那麼多腐化的現象,那麼多虛偽的人物,事實和思想的自由市場,仍然是當代社會的必需公共產品,仍然值得最大的努力和奉獻。 法律行業,亦復如是。   在座談會上,一位老師問我為什麼要轉行,我說: 為了賺錢。 雖然有很多因素促使我轉換職業,但收入是第一優先順序的考慮。到2014年,我仍然身無長物。我希望有養家糊口的能力。而記者這份職業,在財務上的性價比實在太低了。我那時居無定所,經常搬家。有一次搬家,為了減少負擔,把自己所有的紙質書都在朋友圈送人了,其中有許老師的隨筆《坐待天明》,送給了湖北一位朋友。後來記起是許老師簽了名送我的,內心後悔不已。我知道,這位朋友會比我更珍惜這本書,稍作安慰。 2014年,我剛轉行不到一個月,浦律師的案子就發生了。 當時,他和屈律師、步律師擔任雜誌社的法律顧問,我們有一些稿件,涉及工商檔案的,就會請雜誌社委託律師查檔。浦律師曾經辦理過重慶勞教系列案件、浙江於其一案件時,這些是我做過的選題,為此採訪過他多次。 2014年5月浦律師被捕後,公安機關找過我很多次,嚴重干擾了我的實習律師生涯。當時發生的情況,我如實記錄了下來,並且在2015年浦案開庭前,全文公開發布在微博上,在這篇文章的結尾,我又寫了一些很中二的話: 「今天我發表這篇記錄,心裡不是沒有猶豫、懷疑和恐懼,最擔心會影響到父母的生活,心裡真的很害怕,我沒有能力保護他們,難道還要給他們帶來麻煩么?我對於包括李某在內的警察也沒有任何情緒了,也許他們只是在做不得不做的工作而已。但我不能坐視浦受刑而一言不發,因為我仍然記得自己最初為何退學重考了法學院,仍然記得為何畢業去做了新聞記者,仍然記得自己對於所在國家和社會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嚴,每個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權利;在這樣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會因為這樣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如今浦案開庭在即,以此文為獻,致意二中院的法官:我仍然相信你們有作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在浦案中作證》,2015年發佈於新浪微博,鏈接已不可見) 浦律師被判緩刑走出看守所之後,我曾問他,再也不能以律師身份出庭,會不會遺憾?他反問我: 你怎麼知道我的律師證永遠拿不回來了呢? 是啊,我也相信,他終有一日會拿回來。 我律師執業以來,每天在想辦法賺錢。我覺得,一份工作在商業層面成立,才有可持續性。在這樣的商業工作里,每個具體的業務里,我喜歡那些技術層面的細節,戰術層面的策略,經常沉浸其中,得到深深的滿足感。 但我還想要更多。我還想要有超越性的意義。我還想要探索人之為人的真實面目,我還有很多困惑,沒有被回答。 我想要提問,想要質疑,想要探索,可以這樣做的前提,是表達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圍繞著這個主題,我開始做法律援助,即便很多時候,我也不喜歡乃至厭惡很多言論。但我經常會想起,霍姆斯法官的話: 那些我所痛恨的思想,同樣自由。 在往後的日子裡,我的心中也不斷迴響起這句話。 就是在這種探索中,我遇到了弦子麥燒案。2018年,當弦子和麥燒被起訴時,我主動聯繫了前同事麥燒。在當時的我看來,這是一起表達自由的案件,麥燒把弦子的自述文章轉發到了微博上,成了名譽權糾紛的被告。之所以引發關注,只是因為涉及明星八卦。後來我慢慢認識到,這起表達自由案件格外不同的是,它正好回應了我們這個時代,社會思潮的真正重心: 性別平權。 在代理過程中,我重新理解了我的成長經歷。我有兩個表妹。表妹小燕和我一起在奶奶家長大,她比我小一歲,但農活卻比我幹得多。所有人都視為理所當然,包括我自己。 另外一個表妹,小靜比我小五歲。我讀大學時,她讀初中。那年,她和弟弟來北京看望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姑姑父。有一天,我過去找她們玩,遇見一家人要吃肯德基,因為我的表弟過生日。那是2004年,對安徽農村的小孩來說,去吃肯德基是件很盛大的事。於是,我看到那天上午一家人都很高興。但在出發前,我姑父和小靜說: 你就不用去了。我們會帶一些回來給你吃。 我仍然記得二十年前,我的表妹當時的眼睛。 我更多回想起來的,是我的媽媽。我想起了媽媽童年的生活,她是女孩中的老三,不受寵。嫁給我父親以後,她因為個性要強,在農村的生活網路中很孤獨。 我以前寫過我的媽媽: 媽媽小的時候,被外婆扔進水溝差點淹死。在家裡吃飯,作為獨子的舅舅吃掉了大部分米飯,她和姐妹們只能吃紅薯配腌菜作為主食,這造成了她對鹹菜至今抱有宗教狂熱般的喜愛,每頓都得有。(《媽媽回北京掃地了》,2018年發佈於簡書平台,鏈接:https://www.jianshu.com/p/b7d396f21f8a。) 這個案件一開始我只是麥燒的代理律師,後來開始代理弦子。弦子在法庭上的發言,本身就在反對基於性別的刻板印象:弱勢的、被規訓的、充滿羞恥感的女性受害者。我想像過她報警那天發生的事: 長夜將盡未盡,長日將臨未臨,21歲的女孩在大學宿舍里省思。幾個小時前,夜幕降臨,她走進過一間化妝室。幾個小時後,太陽升起,她走進了一間派出所。這些都將成為未來故事的開端。 我看到彼時彼地,她冉冉升起的自我。那麼驕傲。寫滿了不服。(2022年《當事人走窄門》) 正是弦子和麥燒的持續勇敢戰鬥,最終換來了對方不得不撤訴的案件結果。 在權利倡導型司法個案中,當事人權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兼顧,前提是有效公眾參與。所以在這起案件中,我們申請公開審理,申請人民陪審員參加,申請雙方當事人到庭,既為查明事實,也為公眾參與。但法院始終堅持不公開審理,導致重要的司法議題,比如當事人出庭、證據採信和證明標準,沒有得到足夠討論。 沒有充分地將社會關注轉化為司法建設,是我覺得遺憾之處。 2018年幾乎同一時間,我遇到了鄒思聰何謙案,這起案件迫使我重塑了自己和社會的關係。 鄒思聰是個年輕記者,我們通過網路認識,在該案案發之時尚未見過面。2018年,他在公眾號上發表的署名C的文章時,涉及指稱一位公眾人物性騷擾的內容,我看到了,雖然有一些吃驚,但並沒有過多關注。鄒思聰問我,對方是否會起訴他,我說,大概率是不會的。事後證明,我錯得離譜。 就我當時和如今的觀念來說,這種事是司法不應介入的場域。有證據證明是虛構的,發布者承擔侵權責任;有證據證明發生了性騷擾行為的,性騷擾者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兩者皆不足證實,真偽不明,則法院不應當支持任何一方的訴請。這個中間地帶,留給公民社會自行生長。 父權式的司法機關不是這樣處理案件的。沒有中間地帶。 2018年11月,鄒思聰接到起訴狀,發給我,我一時不知道如何處理。我並不認識化名C的何謙,我也沒有見過鄒思聰。我認識對方當事人,他是媒體界前輩,某個圈子的核心人物,那個圈子也曾幫助過我。在那個時刻,我認為我的道德準則在受到考驗:是對鄒思聰置之不理,還是在某個幫助過我的圈子的對立面?兩種選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把這個案子介紹給同事,避免讓自己處於這樣的衝突之中。 我那時就很清楚,在我過去工作認識的圈子裡,這起案子會引發紛爭,捲入這種圈子紛爭,就我一心只為賺錢的律師事業而言,只有損害,沒有幫助。 就在我和當時的律所同事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接到了來自這個圈子的好幾通電話,這些電話讓我內心生出了反感,也在內心確信了某些事實,產生了幫助鄒思聰和何謙的想法。 何謙回國來應訴,我第一次見她,就對她說: 如果我發現你說謊,就立刻退出這個案件。 可惜的是,在訴訟過程中,何謙從來沒有給我這個機會。我看到的她,始終是誠實和準確的。 在代理這個案件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收到侮辱信息,來自過去媒體工作中認識的一些人,他們說我: 為了出名不擇手段 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蒼蠅 對方當事人兩次向律協投訴我。在開庭前,我在這個公號上發了一篇文章,請求公開審理,他投訴我炒作。開庭後,北青報發了一篇快訊,既沒有寫案件實體內容,也沒有採訪我,他依然向律協投訴我炒作。 即便我代理被告應訴,對方才是發起訴訟的那個人;即便當時已有五位女性在微博上公開指控他;即便對方律師團隊沒少「炒作」(我不認可這個詞,也歡迎對方律師公開發聲,這裡為了上下文對比使用),起訴前發文宣稱「米兔運動必須回歸法治軌道」,訴訟後寫手記說「有人想要你社死你該怎麼辦」。 我在這個案件,始終面對著沉重的倫理抉擇。 就我作為被告代理律師的立場,當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重合的。何謙和鄒思聰的公開表達,旨在公開討論,因此我們會努力促使這一目標的實現:何謙實名回應,申請公開審理,歡迎媒體關注。對方的網路發言,無論本人還是律師,我們也只做公開回應,不會像對方那樣各種投訴。我認為,在公眾參與的個案中,訴訟策略和訴訟目標應當保持一致,這是邀請公眾參與的道德基礎。 就我作為個人的立場,不能辜負她和他的誠實和勇敢,無法迴避這樣深刻的信賴和託付。 因為「朋友圈」的重疊,我時刻審查自己的言行,以免傷害到我自己的一些朋友。但真正創傷我的,正是來自「朋友圈」的辱罵和拉黑,我不由自主地懷疑,是不是被他們說中了?也許他們看出來了我的本性,我就是那樣糟糕的人。我內心深處本來就有無限的羞恥感和自我懷疑,現在得到了他人的證實。 在香港,我問一位朋友,這些年來的工作,你覺得最難的部分是什麼?她說: 社會運動創傷。 她解釋說,這創傷並非來自權力,而是來自想像中的共同體。她的經驗和我是一致的。給我留下創傷的,不是浦律師的案子,不是弦子的案子,也不是亮馬河的案子,只有這個案子。 然而,就我個人成長來說,這個案件帶給我的自由,迄今為止是無與倫比的: 我徹底成為沒有圈子的人。 三十多年來,在學校、單位或圈子這樣的集體里,我總感覺格格不入。即便如此,我仍然渴望被接納,嫉妒那些受歡迎的人,自卑到迎合那些有意貶低我的人。在這個案件以後,我慢慢接受自己,不能成為圈子的成員,正是我之為我的本來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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