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一時間多個社運團體解散、包括原香港眾志創辦人羅冠聰等港人出逃到其他國家。國際媒體、NGO及金融機構部分不看好香港前景「搬家」。加拿大駐港澳門總領事南傑瑞(Jeff Nankivell)近日被問到加拿大針對港區國安法的應變措施時表示,加方已擬定撤離在港30萬僑民的方案。 據星島日報報導,南傑瑞日前出席加拿大國會一個討論加中關係的會議時,作了以上表示。 他補充道,有需要時可以把30萬在港公民撤回,相關方案和資源已經準備就緒,可以應對不同情況,包括緊急撤離。 但他認為,現時的評估是,出現撤僑的極端情況機會較低。 近日多名港人前往美國駐港澳領事館申請庇護被拒,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更在領館附近被港警抓捕。多個在美國的港人組織與移民律師呼籲港人莫效仿,表示這隻會使情況更加政治化,更難得到保護。 南傑瑞對此表示,加國駐港總領館暫時未接獲港人尋求庇護,當出現有關情況時,會向他們提供加拿大政府的相關資料,但不會接待他們進入總領館。
去年7月21日香港元朗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反送中抗爭者事件,造成至少45人受傷,事件主腦仍然在逃。當時有大量市民求助,但警方遲遲不到場,被質疑是默許白衣人的暴力行為。港台在事後製作節目回顧事件經過,並在港台播出。11月3日,港警拘捕了港台編導蔡玉玲,指其向運輸署查閱「721事件」現場車輛資料時做虛假陳述。 據香港電台報導,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導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隱私。 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了一名37歲姓蔡女子(蔡玉玲),指她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警方表示,被捕女子涉嫌於5至6月間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其後將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事件令港台高層和泛民主派不滿,身兼港台總編輯的廣播處處長梁家榮向港台表示,關心事件會否對港台新聞工作帶來影響,以及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33名港台節目顧問團成員也對事件表示極度憤怒,認為警方的做法帶有「秋後算帳的政治目的」,形容警方是以「莫須有」罪名拘捕蔡玉玲。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發表聲明,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又指監察政府、為公眾利益追查真相、核查資料和進行偵查報導是記者天職,警方以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拘捕媒體工作者,其行動理據和目的令人質疑。 該協會在聲明中批評警方拘捕官方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的做法是打壓新聞採訪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等多個新聞團體也發表聲明,表達類似立場。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事件時說,警方依法行事,而被捕者在查閱車輛資料時曾作「虛假陳述」。 港台多個月前製作了時事節目「721誰主真相」,內容涉及去年7月21日反送中運動示威者與反對者在元朗的暴力衝突。 據了解,在製作過程中,相關節目的負責人曾向運輸署查閱「721事件」現場的車輛資料,但並非用於查冊規定的用途,違反法令規定,而蔡玉玲是節目編導之一。 相關法令規定,任何人向運輸署查閱車輛資料時,必須申述所取得資料只有兩種用途,一是用作車輛交易之用,二是採取法律途經。除此以外,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否則會被罰。 港台顧問團成員認為,在採訪過程中查閱相關資料是媒體慣用手法,蔡玉玲因此被捕,會損害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
近期香港有多名抗爭者曾試圖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未果。為此,多個在美國的港人組織與移民律師呼籲港人莫效仿,表示這隻會使情況更加政治化,更難得到保護。 據美國之音報導,正在努力推動美國國會通過《2020年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2020)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表示,會儘力加強擴大現有法律基礎,協助有意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抗爭者。 日前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者中,較受矚目的是香港前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的前召集人鍾翰林,他於10月27日被香港當局逮捕。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事件予以譴責,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還有多個港人組織舉辦網上研討會跟進,與會講者一致認為闖美國領館尋求庇護的做法不可取。 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牧民說,美國政府目前對於如何處理向使領館尋求庇護者沒有明確的政策規範,這種做法只會使領館與所在國被拖入僵局,進而演變成政治角力事件,使局勢變得更加困難與敏感。 美利堅大學前法律學院教授黃真希望香港的抗爭者不要自我美化幻想,不要以為自己在影片中演繹英雄角色。 可在香港或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聯合國申請難民資格 黃真解釋,根據美國現行政策,香港抗爭者可以在香港以外及美國以外的國家地區,向當地的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申請難民資格,再轉介至美國政府審核處理,成功批准後前往美國永久定居。 她續指,若抗爭者已身在美國,持有有效簽證,或在入境美國時,均可提出申請政治庇護。美國政府批准予否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在於申請人或其家人是否受過死亡恐嚇、監視,其資產擁有、接受教育、就業及人生自由的權利是否受到傷害。不過,前提是要使美國政府相信,並證明自己是受政治迫害者。 但知名度低的抗爭者如何使美國政府相信其為真正的受政治迫害者?對此,黃真認為,即使抗爭者不是經常在前線與香港警方對抗,而現今已身在美國,未曾被拘捕控告,只要對美國政府提出相同處境的香港受害者個案,也有機會被接納。 她解釋:「在這種情況下,你需要引伸一些處境相同的人士,如你一樣的,他們在香港發生了什麼的情況,香港政府對他們做了些什麼,使他們受到傷害。」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正在等待美國眾議院全院通過,該法案將擴大對逃避政治迫害的香港居民的保護範圍,讓在指定期限內已置身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可以合法居留和獲得工作許可,亦將建立登記香港居民身份的程序,加速辦理在美港人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去年反送中以來,有多名人士被香港警方以暴動罪名起訴,8月31日有7名香港人在灣仔反送中示威過程中被警方以「參與暴動」罪名控告。10月31日,香港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認為警方證據不足,還曾作出虛假陳述,所以不採納警方說法。法官也表示,警方也不應將穿著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否則會有機會冤枉無辜。 據港媒報導,7名被警方控訴在8月31日在灣仔反送中示威過程中「參與暴動」的港人,經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10月31日判決無罪。法官宣讀判詞之後,法庭響起掌聲,眾人激動落淚。 法官沈小民表示,警方不能單憑被告在暴動現場附近被抓到,加上逃匿,就斷言他們一定參與了暴動。他又指出,不應將穿著黑色衫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否則有機會冤枉無辜。 他指出,案發當晚的情況,並非香港常見現象,不排除當中有人想在現場見證歷史。而在場人士因為不能保證不會遇到暴力場面或催淚煙,帶著「豬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防護裝備,也是可無可厚非。 沈小民還說,控方(警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且部分警員作供時不誠實有提供虛假陳述的嫌疑,因此不採用警方陳述和論證。 8.31反送中運動7人被控參與暴動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2019年申請同年8月31日舉辦和平集會遊行,但遭到警方反對。民陣經過上訴無效,觸發許多憤怒的民眾8月31日自行上街。 當晚,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有多人被捕。其中8人被控暴動罪,包括當日在場觀察和勸喻示威者保持冷靜的社工陳虹秀,但她早前已因表面證據不成立而獲得釋放。 其餘7人年齡在20至27歲之間,包括據報自僱人士的余德穎、學生賴姵岐、計算機程序員鍾嘉能、廚師龔梓舜,以及據報無業的簡家康、莫嘉晴和梁雁彬,因表證成立而須受審。 控方此前的控詞指7被告的衣物裝束明顯有備而來,顯示他們並非「無辜在場」,而逃匿也顯示他們畏罪。 至於第三被告鍾嘉能和第四被告龔梓舜被捕前曾逃跑,沈小民法官指出,若要法庭以此入罪,控方須證明被告是畏罪而逃,但以當時環境,法庭認同辯方的說法,即被告逃跑或有其他原因,包括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而對警方產生恐懼、又或是隨人群一擁離開的自然反應。 「參與暴動」成為香港警方對民眾最常用的罪名 「參與暴動」是香港警方控告涉及反逃犯條例修訂人士最常用的罪名。而7名人士被法官裁決控罪不成立當庭釋放,被認為是港警這一慣用做法所遭遇的挫敗。 香港暴動罪門坎被指過低,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而該非法集結有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參與暴動,最高可被判監十年。 在去年6月開始的反送中運動中,截至10月15日,已有1萬零100多港人因參與抗議活動而被拘捕。警方就反送中的2285名檢控人士中,有691人被控暴動,占被檢控人數的三成;其次是非法集結,有403人被控此罪。
被中國扣押的12名港人,迄今音訊全無,其中之一的李宇軒,其妹妹Beatrice首次公開露面,與其他人合拍視頻,斥中共一直殘害人權活動人士、試圖讓他們噤聲,呼籲國際社會關注事件,要求中共放人。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妹妹Beatrice與其他人合拍的這段視頻約2分鐘,他們用英文呼籲各界關注,「拯救12港人,帶他們回家」。 Beatrice在視頻中說,被捕的12人中有人患有嚴重抑鬱症、哮喘及皮膚病,但家屬無法把相關藥物交到他們手上。她說,這12人離開家園後音訊全無,家人十分擔心其安危,「中共殘害人權活動人士及讓他們噤聲,是臭名昭著的」。 流亡德國的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前「民間外交網路」發言人張昆陽,則呼籲國際社會和各地政府「須站在公義一方,迫使中國對侵犯人權的行為負責」。 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表示,香港政府已成為北京的傀儡,甚至把中國的政治議程凌駕於市民安全,又指有清晰證據顯示港府與中國勾結,合謀把自己的市民送回內地,情況令人憂慮。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妹妹Beatrice與其他人合拍短片,呼籲國際關注12港人的安危,要求中共放人。(臉書視頻擷圖) 在視頻中發出呼籲者還有前學民成員、在外國學校報紙撰寫題為「I am from Hong Kong, not China」的許穎婷、協助家屬的12港人關注組成員鄒家成、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及總監Johnny Patterson、曾為聲援12港人而絕食的義大利激進黨成員Patrizia de Grazia、澳洲自由黨國會議員威爾遜(Tim Wilson)、黑斯蒂(Andrew Hastie),以及定居澳洲的中國異見藝術家巴丟草。他們在影片尾聲手持「#save12HKYouths」的標語,呼籲國際社會站在公義一方,協助12港人回港,更要迫使中國對侵犯人權的行為負責。 這12名港青於8月下旬試圖偷渡台灣時遭中國海警截獲,目前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港警11月1日清晨突然逮捕7名泛民主派人士後,2日又逮捕1人,總共逮捕8人。警方指控他們於5月8日在立法會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隨後又讓他們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被捕的現任議員許智峰批評,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尹兆堅則是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綜合媒體報導,港警拘捕的8名民主派人士,包括7名現任或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現任議員包括: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許智峰及泛民張超雄;前任立法會議員則為9月起拒絕延任的議會陣線朱凱廸和人民力量陳志全。 被捕的8人被控以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已獲准保釋,須於5日出庭應訊。 11月2日因同一原因被捕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是在2日前往西區警署就另一宗案件報到時被捕的。他批評,這是徹頭徹尾的濫捕濫告、濫用權力,形容香港似已成為「警察國度」(police state),立法會議事堂的事情竟然要由警方去管治。 此前一天,港警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陳永裕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被捕的6男1女於5月8日立法會內委會會議期間作出擾亂行為,包括沖向主席台令會議無法進行,也有人從公眾席(旁聽席)投擲大量紙張。 衝突源於建制派5月8日在內委會奪權 5月8日,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爆發衝突。當時由泛民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臨時主持的內委會,超過半年多仍未選出正副主席,遭外界指泛民有意癱瘓內委會,以阻止審議「國歌法」等法案。 港澳辦和中聯辦先後對此發表聲明譴責。隨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引述外聘律師意見指,前一會期擔任內委會主席的建制派民主建港協進聯盟議員李慧瓊,有權主持會議。 泛民議員因為反對民建聯李慧瓊主持會議而一度包圍主席台,並和建制派議員及保安發生推擠,包括建制派的工聯會議員郭偉強被指將泛民的人民力量前議員陳志全拉倒在地。期間包括朱凱迪、陳志全和許智峰等多名議員都被逐出會議室。 有記者向陳永裕提出質疑,建制派議員也走到主席台前,雙方發生肢體碰撞,為什麼警方只拘捕民主派人士,質疑是否有政治打壓之嫌;議員黃碧雲當天只是舉紙牌和叫口號,如何構成犯法?對於這些質疑,陳永裕僅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作答。 尹兆堅感嘆自己從「原告變被告」 尹兆堅強調,5月8日當天是建制派違規奪權,民主派是因不滿民建聯李慧瓊強行奪走主持內務委員會會議的權力,才出來抗議及阻止建制派,「若要說藐視立法會,好明顯系建制派、李慧瓊、立法會大會主席藐視立法會既有程序」。 他說,當天他被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和黃定光「批肘」受傷入院,警方調查多月音訊全無,感嘆自己如今從「原告變被告」,直斥警方雙重標準地選擇性執法相當離譜。 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可分別處港幣1萬元罰款和監禁12個月。而香港《基本法》第79條規定,立法會議員若遭判刑一個月以上,經出席議員的2/3贊成,可解除其議員職務。立法會條例第39條則規定,被判處三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者,五年內不得參加選舉。
前香港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27日遭警方逮捕,29日上午出庭。警方控告鍾翰林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經濟罪名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若被判有罪,他將面臨最低三年至最高終身監禁。法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初處理,鍾翰林被裁定不準保釋,收押候審。 據香港電台報導,27日早上,鍾翰林前往駐港美領館打算申請政治庇護,但因領館尚未開門,於是他在附近的咖啡館等候。港警「國安處」聞訊趕到將鍾翰林抓捕。同日,「學生動源」前成員何忻諾、陳渭賢亦遭逮捕,後獲准保釋。 這是3人第2次因港區國安法被捕。今年7月29日,他們與另一名「學生動員」前成員成為該法實施後,港警拘捕的首批政治犯罪嫌疑人。 報導稱,控方引用港區國安法第20條,指控鍾翰林在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其它3條控罪則引用《刑事罪行條例》起訴。其中2項「洗錢罪」共涉金額9萬美元,控方認為這兩筆款項為犯罪得益。還有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則是指控鍾翰林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間,於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今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包括「學生動源」在內的多個青年政治組織在該法生效前的數個小時宣布解散。「學生動源」宣布解散香港本部,但設立美國分部等多個境外分支。 據BBC援引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團隊主任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說,對學生活動人士鍾翰林檢控,是把對香港人權的持續打壓提升至一個新台階。 羅助華說:「有報道稱香港警察將設立『熱線』以從大眾搜集意圖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員的情報, 在這種形勢下,市面的恐懼氛圍在越趨壓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29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香港警方逮捕、拘留3名學生民主活動人士,並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仍被拘押的人。他強調,美國與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他在聲明中表示,中國政府違反了於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做出的國際承諾。中共及其在香港的代理人違背了他們對香港自治的承諾,毀壞了香港對人權的尊重,包括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稱並不清楚具體情況,但他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北京支持香港執法機構依法履職。 據美國之音報導,鍾翰林被捕後,另有4人進入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拒絕。其中1人是美國公民,尋求美國幫助;另3人則是申請政治庇護。這位美國公民指自己還是學生,多次站在反送中運動前線,因為目前是被保釋狀態,所有旅行證件都被沒收,只能尋求特殊渠道。 這位同學還說,自己擔心「得不到公正的審判」。他說,27日原本應出庭,但代理他案件的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突然跳槽到港府律政司,形容是「從辯方變為控方」。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鍾翰林被拒保釋後,「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將採取向國會議員寫公開信、發起「白宮聯署」的方式進行應對。 美國分部召集人「獨路人」表示,公開信與「白宮聯署」都將包含三點內容:「首先,公開向香港政府要求釋放鍾翰林及所有政治犯;第二,向白宮提議制裁香港國安處官員;第三,投票支持所有撐港法案,包括《香港人民和自由選擇法》《香港自由法》等等。」
今年8月,12名港人試圖搭船偷渡前往台灣途中,在大陸水域被廣東海警拘捕,隨後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港媒28日報導稱,至少有5家大陸律師事務所接到中國司法部通知,禁止律師代理12名港人的案件。 據香港電台及蘋果日報報導,部份律師事務所收到當地司法局口頭轉達的禁令,指律師不準代理12港人案,即使已經代理的也必須解除代理,退出案件。司法局官員稱禁令來自司法部。 一名來自華南地區的代理律師表示,基本上12港人案所有律師都已被約談和要求退出,「(當地司法局)告訴了我們是全國一盤棋,所有地方都在要求律師退出,不是一個地方的事情」。他被當局以吊銷執照威脅退出,估計很可能到偵查期結束後,就不能接受下一階段的委託,「可能需要其他律師接手,分散風險」,但強調會堅持到無法堅持為止。 另有一名上周到過深圳的律師對蘋果日報表示,他至今已被當地司法局約談了五次,上周去深圳前已被警告,稱去鹽田看守所的話就要後果自負。他從深圳回來後又收到司法局電話,「問我去深圳做了甚麼事、具體內容,然後建議我退出」。他又指,雖然司法局人員沒有明確指出是司法部下令,「但邏輯上只可能是司法部,能這樣大規模要求所有律師退出」。 除了司法部門施壓外,律師亦要面對來自國保、公安的壓力,除了要求他們退出案件,亦禁止律師接受傳媒訪問。據指最少有六名律師被迫退出,但協助家屬的有關方面隨後補齊律師,目前12港人委託合共14名律師。 另外,上周四受家屬委託的五名律師,再次到廣東深圳鹽田區辦案單位依法控告,投訴鹽田當局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及拒絕接收家屬寄送的衣物等,但暫時未獲單位任何回復。鹽田區檢察院9月30日正式批准逮捕12人,根據大陸刑法規定,本案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即11月30日前公安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12名已被批准逮捕的港人包括李宇軒和張子賢,全部是「反送中」支持者,偷渡前曾被港警拘捕,所涉罪名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暴動罪、藏有武器等。
被外界質疑為中共黨員的北京清華學者申作軍,10月27日被香港大學正式任命為該校副校長。申作軍在港大校委會表決前,自辯他不是中共黨員,也不是黨委成員。港大學生會表示要尋求以法律行動推翻校委會決定。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大學27日晚正式公布表示,港大校務委員會議決委任申作軍為副校長(研究),宮鵬為副校長(學術發展),以及傅華伶為法律學院院長,任期皆為5年。 據公布,申作軍是美籍華人,現為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教授及工業工程及運籌學系系主任,以及土木與環境工程系教授;他同時出任清華─伯克利(柏克萊)深圳學院一個中心的主任,以及清華名譽教授及工業工程系主任。 宮鵬則是清華理學院院長及教授,自2009年起協助清華重建地球系統科學學科,於2016年成為清華地球系統科學系的創系系主任。 宮鵬同時是歐洲科學院成員,以及期刊《Geographic Information Sciences》(現為Annals of GIS)首任總編輯,並獲任命為「未來地球」(Future Earth)的13位顧問之一、世界地球委員會的19位成員之一。 申作軍自辯不是中共黨員 申作軍疑似中共黨員身份引發社會上不小的爭議。據此前清華大學相關學系「黨政機構」網頁顯示,申作軍除擔任工業工程系主任,並身兼該學系黨委委員。但消息曝光後,清華大學刪去了他的黨委委員身份。 申作軍在港大校委會表決前發表聲明稱,他不是中共黨員,他在獲悉相關報導後,即時通知清華大學,才知道資料出現錯誤。不過,清華大學校方未對此公開說明。 港大學生會尋求訴諸法律 盼推翻校委會決定 港大學生會憂心學術自由恐受影響,表示要尋求以法律行動推翻校委會決定。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表示,校委會7月解僱戴耀廷副教授已造成巨大爭議,引來國際關注;今次決定又將衝擊港大院校自主、學術自由,使港大「在國際間淪為笑柄」。學生會正在研究以法律行動推翻校委會決定。 在港大公布正式任命之前,港大學生會聯同一些泛民主派人士於2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校方延後委任,以查清事實,27日還將4,200名師生及校友連署信遞交校方,表示反對有關委任。連署信也指,申作軍和宮鵬均曾與校長張翔在加州大學伯克萊分校共事,質疑構成利益衝突。 此外,還有11名校董憂心港大將變成與中國大陸學校一樣的「黨委治校」,向校委會發出公開信,要求延後申作軍的委任議案,並讓申作軍申報其政治身份。
香港實施國安法後,10月27日首次傳出有多名社運人士,包括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欲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對此美領館發言人面對傳媒查詢時,拒絕評論。此外,香港警方27日晚證實拘捕了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以及兩名成員,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警方27日晚間證實拘捕了2男1女,年齡介於17至21歲,指稱他們涉嫌自9月至今在網上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警方還說,相關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者除了鍾翰林之外,還有前成員何忻諾(女)和陳渭賢。今年7月底,他們與另一名成員何諾恆一起被捕,罪名是違反港區國安法。四人之後獲准交保外出,依規定每月須向警署報到一次。 鍾翰林尋求政治庇護未能成行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鍾翰林原定27日到警署報到,但因擔心「有入無出」而向居英港人組織「香港之友」(Friends of Hong Kong)求助。該組織協助他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27日早雙方失去聯絡。 該組織表示,鍾曾到美領附近的咖啡店,並曾指發現自己被人跟蹤,於27日早上約8時15分便失去聯絡。據知鍾目前被扣留在中區警署。 https://t.co/OeWXel5GZp — Friends of Hong Kong (@FriendsHK_UK) October 27, 2020 何忻諾與陳渭賢則是在赴警署報到時被拘,現已獲准保釋。學生動源28日凌晨發推說,何忻諾及陳渭賢均已獲准保釋,並指警方未就兩人的控罪作出任何修改,不過該帖文未有披露鍾翰林的現況。 鍾翰林被捕後,傳出另有四名社運人士也欲進入美領館尋求庇護,但未能入內。對此,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謝漢偉(Harvey Sernovitz)拒絕傳媒的置評請求。 今次的港人「尋求政治庇護」事件發生後,香港警方並未在美領館外特別加強巡邏或監視,美領館依然在28日如常開門;不過,美領館門外及附近值勤的保安人員多達五六人,疑似加強保安。 美領館若庇護港人 或面臨閉館風險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國際公約,領事館範圍被視為派遣國的領土,免受派駐地之法律制裁。換言之,若有港人到美領館尋求庇護,港府和警方可以要求美領館交人,但是否交人則視美國做法,而除非得到美領館同意,否則警方等執法機構不能入內。 《明報》引述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說,若某國決定接收某人,將面臨沉重政治壓力及外交斡旋。 他說,以鍾翰林的情況而言,中國可能提出制裁美國,甚至要求關閉美國駐港領館,而在中美角力下,鍾翰林不容易被美國接收。 學生動源明確主張「香港獨立」,是2014年「佔中」運動後成立的本土組織。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鍾翰林不時率領成員上街遊行,高舉爭取「香港獨立」的旗幟。 不過,香港7月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鍾翰林即宣布香港學生動源停止運作,並解散全體成員,相關工作由海外組織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