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兩年前8月31日發生的太子站襲擊事件,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監40個月。港警在該事件中追截抗爭者,揮棍毆打車廂市民,事後拘捕多人。 據港媒報導,被告溫嘉霖被控兩項暴動罪,指他於事件發生日在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L2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他另有三罪存檔法庭: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 溫嘉霖被指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毀壞站內部份設施,包括:控制室、閘機、售票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共損失約109萬;以及在太子站L2月台手持拐杖敲打地面襲擊男子X及男子Y。 法官姚勛智表示,被告與抗爭者肆意破壞港鐵控制室,漠視法紀、破壞公眾安寧。被告也挑釁乘客,角色相當主動,屬於前線犯案者。 辯方求情指,被告孝順、認真,醉心戲劇,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目前暫獲准休學。被告的學業受到本案影響,事後已後悔,希望向當日受影響的公眾致歉,亦自責令雙親憂心。 法官表示,被告本性相當好,在演藝上有理想及抱負,寄語被告好好反省,繼續努力回饋社會。
遭控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上周五(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法官今(10)日頒布判詞稱,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張劍虹若獲保釋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駁回其保釋申請。 法官頒布的書面判決書稱,申請方張劍虹指,有關控方的串謀指控與其無關,其只是受雇於集團管理層,沒有證據指控其個人涉及發布有關涉及指控之材料,亦沒有證據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國聯繫,或曾涉及發布危害國家安全材料。 申請方認為,控方的指控只是基於其為壹傳媒高層所作的推論,並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指控其涉及任何政治或外國聯繫。其工作職責僅涉及集團財政與業務運作,毋須負責日常編輯及出版事宜,加上集團已永久停止出版《蘋果日報》及《壹周刊》,且其已辭去所有職務,不可能再透過《壹傳媒》或《蘋果日報》實施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控方律政司指稱,國安法生效後,台灣蘋果新聞網仍不斷針對港府及警方做出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張劍虹是壹傳媒高層,有權授權、指導、監督他人撰寫及發表涉嫌違法的文章及影片。儘管他已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但仍是壹傳媒旗下台灣子公司的董事,認為他仍有風險和能力,秘密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律政司還指稱,串謀者不必親自執行計劃,作為《蘋果日報》高層,張可以授權、指揮及監督別人刊出有關文章或訊息;警方向《蘋果日報》及張劍虹等人採取執法行動時,英國前首相藍韜文、美國國務院等立刻聲明指摘批評國安法,反映出張與美國及其他外國政黨有緊密聯繫。 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張劍虹的保釋申請。 張劍虹與另五名《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三間公司,遭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另五名被告分別是:前總編輯羅偉光、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前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峰」的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香港12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特首林鄭月娥今(9)日表示,港府正與大陸相關部委研究在邊境口岸設立投票站,以便合資格的香港選民返港投票。 林鄭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表示,香港在未來數星期內無法與大陸恢復大規模「通關」,身處大陸的港人也難以免檢疫隨意往返中港兩地,政制事務局與港澳辦等大陸單位正研究如何讓合資格的香港選民返港投票。 林鄭說,選舉法例規定,選舉行為必須在香港發生,故須安排在大陸的港人返港,並在口岸地區的投票站投票;而此前提是,容許他們返回大陸時無須隔離檢疫14或21天,否則難以說服港人返港投票。 此外,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至12日截止,選舉管理委員會截至8日共接獲111份提名表格。林鄭稱,政府爭取在本月26日前完成資格審查,選管會19日會舉行網上簡介會,說明選舉舞弊條款,廉政公署人員亦會出席。 她又指,選舉日將會動用3.6萬人,參與選務的公務員,包括各投票站主管,均須接受培訓,務求選舉公平公正地運行。 對於有網民呼籲杯葛立法會選舉,林鄭強調,《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列明,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林鄭:內地疫情波動不影響通關討論 與內地通關是林鄭政府的「頭等大事」。對於中國大陸昨(8)日新增43宗本土確診個案,涉黑龍江、哈爾濱、河北及四川等九個省,林鄭稱,內地疫情是波動的,過去兩個多月來,兩地政府間對接,以及兩地專家就意見做說明和澄清,「都似乎沒有受到內地疫情影響,討論仍在進行」。 林鄭形容,通關安排商討進展良好,中央和港府均理解恢復免檢疫有序進入內地,是香港的頭等大事。當局仍持續努力,期望可儘快與相關部委召開第二次相接會議。
香港科技大學校長史維突然請辭,將於明年10月19日卸任。史維曾為該校學生周梓樂死於反送中運動而落淚,要求政府正視問題根源,獨立調查周梓樂的死因。 科大今(9)日公布,史維已向大學校董會正式請辭,將於2022年10月19日卸任,科大即將就下一任校長的延聘,啟動全球招聘工作。 史維對於自己能在過去11年多以科大為家感到榮幸。他表示,在創校團隊和一眾前科大成員所奠定的堅實基礎上,與各同仁及支持者努力不懈,才能讓科大的學術水平、開放思維及大學聲望持續蓬勃發展。 史維未在聲明中交代他提早一年離任的原因。 科大形容史維是有遠見的教育家,科大在其領導下,科研能力得到香港、中國大陸和國際間的廣泛認同,成就了多方捐款、投資和合作機會,也得到公民營界別的高度評價。 台籍華裔美國人的史維於2010年8月加入科大,出任首席副校長,執掌大學的學術事務;2018年9月,他獲委任為科大第四任校長,任期至2023年。提早一年離任將使他成為歷來任期最短的科大校長。 未參與支持國安法聯合聲明 史維促正視反送中運動根源 史維任內經歷反送中運動,多次發出公開信,要求政府正視問題根源,及獨立調查該校學生周梓樂的死因。 兩年前,22歲的周梓樂在一場警民衝突中墮樓,數日後傷重不治。史維接到消息時,科大正舉行畢業禮,他隨即中斷儀式,當場公布周梓樂死訊,全場站立默哀悼念,他並一度落淚,以手及手巾拭淚。 史維當天向全校發出公開信,要求就事件做出獨立及徹底的調查,並要求所有涉事方做出澄清,「尤其是警方」,「如果得不到令人滿意的解釋,將會激起我們的憤慨。」 反送中運動發生後,香港有部分大學校長以「暴力」二字形容這場運動,引來學生及抗爭者抨擊。 兩年前的七一立法會衝突後,多所大學校長公開譴責,但史維表示,暴力行為須被譴責,但不應將事件視為短暫或單次的不滿,要明白抗爭者在充份意識到後果下,仍決定衝擊立法會,社會應探討事情的根本原因。 港區國安法去年7月生效後,有多所大學校長聯署聲明支持,但史維沒有參與聯署,其後有報導引述他說,「我們都是香港居民,都必須在法治的前提之下,做我們能做的事情,這跟我講不講話其實是irrelevant(不相關)」。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10月宣布解散後,一名中大生向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提請司法複核,尋求推翻解散決定。司法委員會原訟庭昨(7)日裁定,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宣告違憲並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 據港媒報導,判案書指,「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章則」條文並未賦予任何學生會架構解散的權力,任何學生會組織期望行使解散權力,須先舉辦全民大會討論修改會章,再經全民投票通過。學生會代表會只有權力透過辭職使人數少於10人,從而令學生會停止運作,但無權解散整個學生會。 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昨裁定,中大學學生會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宣告違憲並無效。不過,司法委員會駁回了申請人要求學生會聯席會議即時重啟學生會職務的申請,僅頒令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 司法委員會由中大學生組成,是中大學生會最高司法機構,設有原訟庭及上訴庭,奉行司法獨立原則,負責處理學生會內的所有爭議,並有憲制責任捍衛「會章」及保障基本會員權利。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成立逾50年,上月7日,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向會員發出電郵指,代表會於9月10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通過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同日並向全體基本會員發出解散聲明,表示中大學生會已解散。 學生會宣告解散後,引發不少中大人質疑該決定不合憲、不符程序。中大政治行政學系副教授、前中大學生報主編周保松也在臉書批評,學生會代表以「聯席會議」之名動議將學生會解散是「於理於法不合」,指「中大學生會會章」根本沒有任何關於解散學生會的條文。
香港網路媒體「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日前宣布因家庭原因自11月1日起辭去總編輯一職。 鍾沛權6日於臉書群組發文公布,因為家庭原因,本月1日起辭任總編輯一職,由副總編輯林紹桐署任。他並衷心感謝大家多年來的支持立場,「我有幸通過立場這平台結識大家,分享大家的文章,獲益良多。希望大家繼續支持立場新聞團隊成員,他們善良、真誠、堅毅,能夠曾經與他們共事,我深感自豪。」 鍾沛權妻子、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目前仍遭還押。 6月17日,警方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陳沛敏及其他五名前《蘋果日報》高層。陳沛敏翌日獲准保釋,但7月又突然被撤銷保釋,還押至今,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再訊。 《蘋果日報》6月停刊,數日後,立場新聞指文字獄已降臨香港,為保障支持者、作者及編採人員,減低各方風險,採取一系列措施:暫時下架今年6月前的全部博客及轉載文章;為免公司資金遭凍結,停止接受新會員捐款;終止入職半年以上的員工僱傭合約,結清年資補償,另簽新約重新聘用;母公司六名董事有四人辭任,只餘蔡東豪及鍾沛權留任。 今年1月6日,警方曾到立場新聞辦公室,要求時任總編輯鍾沛權簽收一份法庭「交出文件令」,協助警方調查涉違國安法案件。
受到港區國安法及病毒清零政策的雙重影響,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在香港設有地區總部的美企數量降至近18年新低,只剩254家。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統計處截至今年6月1日的數據顯示,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美企剩254家,較去年同期的282家減少10%,數目是2003年(錄得242家)以來、18年的低位;日企駐港總部今年亦減少至210家,按年跌約7%,是近15年來新低。 相反,中企駐港總部數量則持續上升至252家,年增約6%,若與2000年時的69家相比,增幅近3.65倍。 美中日企業合計佔香港外企總額近半,分別佔17.4%、17.3%、14.4%。 美國總統拜登今年7月對在香港營運的美企示警,指出北京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美企面臨新的法律環境,恐對公司營運造成不良影響。 兩個月前,香港美國商會針對會員所做的調查顯示,40%受訪者表示他們可能會離開香港,而港區國安法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 港府要求入境後應在旅館隔離滿21天才可進入社區,如此嚴格的防疫措施也是將外資擋在門外的重要因素。法國、德國和義大利等歐洲企業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的數量皆出現下降。歐盟商會(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表示,成員對於在阻礙國際旅行的環境中開展業務備受挫折。 分析:中企增加是國策 外資比例將減少 對於美、日企業撤出香港,悉尼科技大學政治學教授馮崇義分析,這是因為美日兩國明確地將中共視為對手,認為一國兩制已因港區國安法而不存在,香港的特別關稅在消失,已無優勢,在港營商風險太高,所以要撤。 馮崇義又指,中國企業駐港總部數目日益增多是國策,香港很快就會變成像深圳、上海般,原來的特殊地位消失了,其外資比例會與國內的城市看齊。
香港學生組織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今(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他就分裂國家罪答辯時說:「我問心無愧。」 綜合媒體報導,19歲的鍾翰林早前遭控涉違國安法,控方指控他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分裂國家及2項洗黑錢罪。控辯雙方昨日達成認罪協商後,鍾翰林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 鍾翰林被控於去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間,涉嫌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促進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 他還被控於去年7月1日至10月27日間,涉嫌與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 涉洗黑錢罪的部分,控方指控鍾翰林於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間,其在Paypal的帳戶持有逾13.5萬元;以及2018年1月2日至去年10月27日期間,其在滙豐銀行的帳戶持有逾58.2萬元。 鍾翰林今日承認的洗黑錢罪是涉及他在Paypal的帳戶。 鍾翰林去年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便宣布解散學生動源,同年底他及另兩名成員何忻諾和陳渭賢被捕,被依國安法等罪名起訴。
遭控「未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昨(1)日在法庭認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既然懷壁我有罪」。裁判官最終對他判處罰款8,000元。 警方今年4月指控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於5月5日前提交成員名單、活動及資金來源等六項資料。時任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回復警方指,根據基本法,港人享有結社自由,不認同臨時立法會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組織,原則上不會逐一回應警方的提問。 據港媒報導,陳皓桓昨日出庭沒有律師代表,也拒絕由當值律師服務,表示有關條例不涉及太多法律問題,屬「政治事件」,希望可儘快求情及判刑。 陳皓桓表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既然懷壁我有罪」。他親自陳情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與警方合作19年,無人提醒過民陣未註冊。他質疑警方為何不在2002年、他6歲時,向民陣創辦人發信並提醒註冊,而是過了19年他成為召集人後才發信給他,並僅僅控告他。 承認案情指,2006年7月18日,民陣首次向警方註冊,並登記為社團條例下的註冊社團。同年9月民陣通知警方已解散,並隨之撤銷註冊,警方其後再沒收到民陣的註冊申請或豁免註冊的申請。 案情指,民陣多年來組織多個活動,包括大規模公眾集會和遊行,亦定期在官網和社交平台上更新、留言、爭取公眾支持。 陳皓桓2018年起為民陣副召集人,2020年及2021年成為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