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上癮案宣判    Meta、Youtube被罰600萬

2026年3月25日,在洛杉磯高等法院外,社交媒體受害者法律中心(SMVLC)的原告律師勞拉·馬奎茲-加勒特(中)與受害者家屬聚集在一起,共同慶祝陪審團裁定Meta和YouTube在社交媒體成癮案中負有責任。 (Photo by Frederic J. Brown / 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國洛杉磯的一個陪審團在上周裁定,Meta和YouTube需對其平台具有成癮性並傷害未成年用戶的指控承擔法律責任,兩家公司合計賠償600萬美元。這一判決被視為科技平台監管的重要轉折點。

據路透社報導哦,該訴訟由一名來自加州的20歲女性K.G.M.提起。她自八歲起使用YouTube,九歲起使用Instagram(Meta旗下),稱長期沉迷社交媒體導致焦慮、抑鬱及身材焦慮問題。原告律師將這些平台比作「數字賭場」,指控其通過無限滾動、演算法推薦、自動播放視頻及通知推送等功能,誘導青少年用戶產生成癮行為。

法院指出,這些功能與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存在直接關聯,並強調科技公司在設計產品時未採取足夠措施防止成癮風險,構成疏忽。陪審團在五周審理及一周多的評議後裁定,除兩名陪審員外,其餘陪審員均支持原告主張,認定Meta和YouTube對K.G.M.造成傷害。

法院判定,Meta需支付420萬美元的補償性及懲罰性賠償,YouTube需支付180萬美元。

Meta、YouTube及其他社交媒體公司辯稱,目前尚無科學證據證明其產品會導致臨床意義上的成癮,並援引1996年《通信規範法》第230條保護自己免於對用戶內容承擔責任。Meta在庭審中稱,K.G.M.的心理健康問題主要源於家庭環境,並非社交媒體成癮。兩家公司均表示對裁決結果失望,並計划上訴。

「社交媒體成癮」問題近年來備受關注,尤其是在青少年群體中。支持者認為,加強監管有助於保護用戶心理健康;反對者則擔心過度限制可能影響創新與言論自由。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裁決可能為全球範圍內類似訴訟提供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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