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節目中取笑身障人士,前央視記者王志安的入境許可,被台灣移民署廢止,同時勒令王志安在五年內不得進入台灣觀光。對於這項決定,王志安表示不服,並提起訴訟。6月2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布王志安敗訴,認為王志安的許可證與他在台灣的活動不符,內政部的處分有理有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王志安以觀光的名義申請來台,卻應邀參加「賀瓏夜夜秀」節目錄影,其行為與他獲得的觀光許可不符。
法院強調,若要參與節目錄製,應依專業交流目的申請入境許可,而非以觀光名義入境後從事相關活動。
王志安則在訴訟中辯稱,他是無償參與網路節目錄影,類似於觀光客在社群分享旅遊經驗,符合「參觀他國文物制度、政教習俗」的觀光定義。但法院駁回了這一說法,認定他在節目中發言的行為已超出觀光活動的範疇。
在此之前,行政院訴願會以同樣的理由駁回王志安的訴願申請。法院的裁定維持行政院的處分決定。
不過,法院雖判決王志安敗訴,但他仍然可以上訴。
事情始末
2024年1月,王志安持觀光簽證抵達台灣,之後參加節目「賀瓏夜夜秀」。他在節目中稱,民進黨選舉造勢「有把殘疾人推上去煽情的」,同時模仿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的陳俊翰律師,他的行為引發台灣社會各界人士的強烈抨擊。
台灣移民署在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展開調查,認定王志安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王志安進行處罰。
移民署重申,大陸人士來台必須嚴格遵守許可目的,不得從事與核准事由不符的活動。若有新聞採訪或參與節目錄製需求,應依專業交流相關規定另行提出申請。
移民署還特別澄清,此次處分僅管制王志安五年內的觀光申請,並未全面禁止他申請「其他入台許可證」的可能性。
陳俊翰簡介
陳俊翰,台灣律師,法律學者、身心障礙政策倡議者,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
王志安事件後,陳俊翰呼籲社會應藉此事件反思對身障者的刻板印象,強調身障者的價值與能力應獲得應有的尊重。
陳俊翰出生於新竹市,自小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但他成績優異,先後獲得台灣大學會計學系及法律學系雙學士,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學位。之後,他赴美取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及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並考取紐約州律師執照。
2024年立法委員選舉,陳俊翰獲得民進黨提名參選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但未當選。
2024年2月11日,陳俊翰感冒,並引發肺部感染及併發症,醫治無效離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