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泄密案 東京威力判賠1.5億

半導體製造設備商東京威力科創台南營運中心。(中央社)

台積電4名前工程師,被控竊取2奈米先進位程核心營業秘密,外流給日本半導體設備大廠Tokyo Electron(東京威力科創,TEL)。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7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判處2年至10年不等刑期。

檢方調查指出,從台積電跳槽至東京威力擔任行銷及產品經理的前工程師陳力銘,為替東京威力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位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自2023年8月起至隔年5月間,多次請託當時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幫忙,要求兩人以公司筆電登入系統,開啟製程或實驗結果等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以手機翻攝後回報東京威力。依一般侵害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等5罪,判刑10年。

另名時任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因擅自重製的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的機密資訊,為台積電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的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位程領導地位的關鍵,因迄今未取得台積電諒解,加上他僅坦承客觀事實,依國安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刑6年。

此外,吳秉駿、戈一平分別被判刑3年、2年;盧怡尹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判刑10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新台幣10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至於東京威力公司,遭判罰金1.5億元,法官考量,東京威力承認犯罪,積極配合偵查,並偕同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株式會社與台積電達成和解,宣告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台積電、國庫各1億元、5千萬元。法院提醒,雖然東京威力並非台積電競爭對手,但核心技術外流仍具高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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