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簽證保證金新規生效 最高檔增至2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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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製圖)

美國進一步收緊部分國家公民的非移民簽證規定。據悉,美國國務院將簽證保證金計劃轉為常設措施,部分國家公民申請赴美商務或旅遊簽證時,可能被要求繳納最高2萬美元保證金。新規於8月3日正式生效,其主要目的是減少外國旅客簽證逾期停留。

根據美國政府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布的規定,新的簽證保證金措施適用於B-1商務簽證和B-2旅遊簽證,以及兩者結合的B-1/B-2簽證。

規定指出,對於屬於計劃適用範圍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人,領事官員可以要求其提交保證金,並將繳納保證金作為簽證獲批的條件之一。

保證金金額由領事官員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最高可達到2萬美元。

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來自相關國家的申請人都必須繳納2萬美元,也不是額外增加的一筆簽證申請費,而是針對特定申請人實施的保證金制度。

此前試行計劃設置5000美元、1萬美元及1.5萬美元三個保證金檔次。而新規將保證金檔次整體上調,調整為1萬美元、1.5萬美元和2萬美元三檔,意味著最低繳納門檻從過去的5000美元提高到了1萬美元,最高金額則達到了2萬美元。

與一般簽證費用不同,這筆保證金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退還。

按照規定,如果簽證持有人遵守簽證以及保證金計劃的相關要求,例如在獲准停留期限結束前按時離開美國,沒有發生逾期滯留等情況,所繳納的保證金可以獲得退還。

美國國務院表示,此前實施的試行計劃為國務院、國土安全部以及財政部提供了評估相關制度的實際數據。

當局認為,現有數據已經表明,簽證保證金能夠成為促使部分非移民簽證持有人遵守簽證規定的一項有效工具,因此決定將這一制度常態化。

根據新規,簽證保證金計劃適用範圍涉及約50個國家,其中包括約30個非洲國家。

不過,申請人是否需要繳納保證金,仍取決於其國籍是否被列入適用名單以及領事官員對個案的判斷,並非名單內國家的所有申請人都會被自動要求繳納。

美國政府實施這一政策的主要理由,是降低部分國家旅客持B類簽證進入美國後逾期停留的比例。

近年來,美國持續加強對非移民簽證逾期滯留問題的管理。對於逾期率較高,或美國政府認為相關身份及審查制度存在問題的國家,簽證保證金被視為增加約束力的一種方式。

不過,新規也引發部分移民及人權團體的質疑。

批評者認為,1萬至2萬美元的保證金對於普通家庭而言是一筆相當高的費用,即使最終可以退還,也可能使經濟條件有限的申請人難以承擔,從而對正常商務、探親及旅遊活動形成實際門檻。

支持者則認為,保證金並非針對所有外國旅客,而是根據相關國家的簽證逾期情況實施,並且只要申請人遵守規定、按期離境,款項即可退還,因此有助於降低簽證被濫用的風險。

隨著新規8月3日正式生效,哪些國家被納入保證金適用名單,以及不同國家申請人實際被要求繳納的金額,將成為準備赴美旅行者關注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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